還有,中國銀行業為實施“金融實名製”,有了相當完備的軟硬件環境,實施的難度下降了許多。實施“金融實名製”,此其時矣。

(《時代金融》2007年第1期)

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重要位置,這直接關係政權的鞏固。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於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並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

-----溫家寶《2010年政府工作的報告》

中國:反腐敗總攻從銀行打響

-------徹底清查銀行存款實名意味著什麼?

新聞事件:央行全麵啟動個人賬戶身份真實性核實

2011年2月25日,中央電視台在當晚7點的《新聞聯播》中,播出了這樣一條不大引人注目的新聞:《央行3月全麵啟動個人人民幣賬戶身份真實性核實》。該新聞中說:

“在“存量個人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相關公民身份信息真實性核實試點工作總結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告訴記者:央行將於2011年3月至2013年6月,在全國範圍內,分批完成存量個人人民幣銀行存款賬戶相關公民身份信息真實性的核實。”

在當天的《新聞聯播》中,這幾乎是一條很平常的簡明新聞,既沒有在醒目的重要位置播出,也沒有配發評論,也就是條“一句話新聞”罷了。也許很多人根本就沒有注意到。

可中國的貪官汙吏們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恐怕一夜無眠。恐怕眼前一片漆黑,大有世界末日到來的感覺。這就對了。

這是一條關係國家安危的驚天動地的大新聞。它宣告:中國:反腐敗總攻將從銀行展開。銀行將成為中國反腐敗的主戰場。

中國:半個“存款實名製”

您是否知道,中國銀行己實施了十年的“存款實名製”,實際上隻是個殘缺不全的半個“存款實名製”?我們的恢恢天網,其實隻是個蓋了一半的半邊樓、一座爛尾樓,我們的恢恢天網既疏且漏。不過,小魚小蝦倒不怎麼漏。

您是否記得,10年前,2000年3月31日,千呼萬喚不出來的“存款實名製”,在沒有任何預告的情況下,突然宣布翌日開始實施。但是,興奮之餘,人們又痛感失望,因為這個存款實名製實際上隻是半個存款實名製。對深藏不露的貪官汙吏、巧取豪奪一夜暴發的金融大盜們,網開了一麵。

您是否記得,當時我們規定,隻對2000年3月31日後新開戶的儲戶,實行“存款實名製”?我們能不問一聲:為什麼不對此前設立的賬戶,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是一種妥協嗎?

您是否清楚,放棄對2000年4月1日前設立的賬戶,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意味著什麼嗎?

“金融實名製”與韓國的反腐敗之戰

關於這一點,讓我們來看看韓國的金融實名製,對韓國的反腐敗之戰威懾力有多大。

韓國的金融實名製比中國早了7年,1993年,韓國總統金泳三把“金融實名製”作為一項強力推行的重大改革新政。

1993年8月12日晚,當時的韓國總統金泳三發布緊急令,推出了“儲蓄實名製”,要求凡使用假名在銀行開立賬戶的,必須在10月12日前轉換成真實姓名,否則凍結該銀行賬號;如果超過這一警告期限,還未轉換成真實姓名的儲戶,征收60%的罰金。

其嚴厲的程度如雷霆萬鈞。

對於韓國來說,“金融實名製”的實施的確是一次總攻。它們限定的過渡時間是兩個月,而中國是兩年零三個月。

據央行副行長蘇寧在2007年7月27日宣布銀行賬戶聯網核查係統開啟時說,在銀行存款的身份真偽,一秒鍾即可辨別清楚。我們弄不清中國限定的過渡時間,為什麼會是兩年零三個月。

實行儲蓄實名製度一個月後,一大批韓國的政府要員,因可疑存款曝光而紛紛辭職,韓國大法院院長金德柱、檢察總長樸鍾吉就在其中。韓國的反腐敗之戰大勝一役,斬獲無數,貪官汙吏們被殺得屍骨如山,橫屍遍野。

金泳三之後,金大中繼任總統,不僅繼續推行,還更加嚴厲地整肅這一製度,並授權金融監督委員會在對銀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假名、借名賬戶時,無論數量多少,可在三年之內進行追查,除交罰金外,還要追究法律責任。超過三年無人認領的假名、借名賬戶一律上繳國庫。

“金融實名製”對韓國的社會經濟產生了深遠影響。大大地提高了韓國政府官員的廉潔程度。

韓國反腐敗之戰總攻始於1993年,“金融實名製”是摧毀力最為強大的武器。

中國應當堅決地將銀行裏所有的存款進行全麵的清理,要求所有存款在三個月內轉為真名實姓,逾期不轉,將其中一半作為國家稅收收繳,六個月不轉,還要追究法律責任。查個水落石出,超過三年無人認領的假名、借名賬戶一律上繳國庫。

說到此處,我們還得說一說“存款實名製”與“金融實名製”區別在哪裏。

“存款實名製”與“金融實名製”區別在哪裏?

關於這個問題,讓我們從一份研究報告說起。

湖南省級機關的“中國新世紀懲治腐敗對策研究”課題組發表的《報告》認為,世界各國預防和懲治腐敗最有效的兩項製度,中國都還沒有啟用。

“瑞典、挪威、新西蘭、新加坡這些國家在轉型時期也是非常腐敗的,為了懲治腐敗,他們也製定了很多法律法規。但後來發現,其中最核心、最管用的製度主要有兩項:一項是‘金融實名製’,另一項是‘家庭財產登記申報製’。

這兩種製度目前全世界有91個國家和地區都已實施,從亞洲來看,日本、韓國、印度的一些邦,以及中國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也都已施行。但遺憾的是,大陸還沒有施行這兩項製度。

中國在2000年實行了‘儲蓄實名製’,但這離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實名製’還很遙遠。‘金融實名製’要求,每一個公民在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開設任何賬戶時,都必須使用實名,而且所有的金融交易,也必須使用真實姓名並記錄在案。通俗地說,一個人一生中任何有關金錢的交往,都必須通過類似身份證一樣的賬號進行。”

“儲蓄實名製”與“金融實名製”最大的差別在於:“一個人一生中任何有關金錢的交往,都必須通過類似身份證一樣的賬號進行。”

也許,在開始實行此製度的2000年,中國還既不具備識別真假身份證的硬件設施,我們隻能憑肉眼來進行分辨,也沒有全國的計算機聯網。而現在,所有的條件我們都擁有了。中國應盡快地完成從“儲蓄實名製”向“金融實名製”的過渡。

看來我們急需對中國式的“半個存款實名製”進行修補,將“存款實名製”進行到底。那麼,該如何修補中國式的“半個存款實名製”?

應盡快建立中國的“金融實名製”基本框架。該框架主要包括:

身份確認製度;

金融交易報告製度;

內部監管製度;

銀行保密製度。

在該框架建立後,對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一次徹查。對於身份不明的賬戶,銀行應發出公告,要求戶主在限定的時間內還原真名實姓,否則,該賬戶存款將予以凍結,逾期再不更正,則收繳國庫。

同時建議,防止私款公存,設立反洗錢和防止不法錢財轉移的法律條款,以及建立完備的技術支撐係統等。

貪官汙吏們的錢都存在銀行的金庫裏

在反腐敗之戰中,最大的難點是拿到證據。

從己落網的貪官汙吏們看,行賄受賄、貪髒枉法均數額巨大。那麼,如此之大的一筆筆髒款又放在哪裏?將幾百萬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大宗的現金,就藏在家裏嗎?那不就等於放在了檢察官們的眼皮子底下嗎?

如己落網的如蘇州市的副市長薑人傑,受收賄金額竟高達1.4億元。試想,即便都是百元大鈔,如果將這筆錢堆放在家中,得從地板到花板裝滿整整一間20平米的屋子,門都開不開。如果有這麼一房子錢堆在家裏,薑人傑副市長還能酣然入夢嗎?

還有,一大批腰上掛著國家金庫鑰匙的,中國銀行業的地位顯赫的高官們:

如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總裁劉金寶。

劉金寶腐敗案時間跨度達7年之久,而且在他的帶領下,中銀上海市分行和中銀香港兩地的7名下屬官員,其中5人為副廳級幹部也一同栽進監獄,另有4名廳局級銀行官員因此案被免職。

他當上中銀香港總裁後,中國銀行總行專門研究製定了給予他的薪酬方案,“比歐美各大行長還高出一萬多美元”。他還享受了比中國銀行總行派出的副行長董事還高的認股權證,被授予173.52萬股認股權,與總行行長的水平相當。

可即便如此的高官厚祿,仍不能滿足他的貪欲。劉金寶因貪汙1428.87萬元;受賄143.8萬元;1451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死緩。

還有,因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以及接替王雪冰任建行行長的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原中國銀行副行長趙安歌,因挪用公款5000萬、收受賄賂580萬,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真有點前撲後繼視死如歸的味道兒。這都是“國之重臣”,中國的財神爺哪。

還有,2001年9月,中國銀行總行稽核部在進行係統全國性大核查時,發現廣東開平支行4.82億美金的聯行資金不翼而飛。隨即,開平支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餘振東、許國俊,相繼出逃境外,從而引發了震驚國內外金融行業的特大貪汙案。

而“京城商業賄賂第一案”的主犯溫夢傑,不過是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的一名處長,在北京黃金地段的建外中央商務區購買了三套預售商品鋪麵房,其價值就超過了千萬元。

這些錢他們能放哪裏?據案發後的卷宗看,全都放在銀行的金庫中,被我們的銀行在妥善保管著,還每天都為其支付利息。

由於貪宮汙吏們受收賄賂的數額巨大,所以此種犯罪都會在銀行的往來賬目中,留下不可抹去的痕跡。這一切都能在銀行的現金流中很容易地查到證據。隻是在過去的許多年中,被假賬戶掩蓋著藏匿著。

最具諷剌意義的是,震驚全國的屢次搶劫銀行,製造驚天大劫案、驚天大血案的張君,落網後發現,他從銀行搶來的幾百萬髒款,也都用假名存在己實行了“存款實名製”一年後的銀行的金庫裏。

我們的“存款實名製”就是如此地漏洞如篩。

對中國廉政的整體評價

在致力於反腐敗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所公布的《全球政府清廉排行榜》上,在2003年的135個在榜國家中,中國名列第66位,2004年,名列第71位,2005年,下降至第78位,2006年,中國名列第70位。2008年,中國名列第72位。2009年,中國名列第79位。2010年,即最新一版的《全球政府清廉排行榜》上,在178個在榜國家中,中國名列第78位。

“政府清廉度”采用10分製,10分為最高分,表示最廉潔,0分表示最腐敗。8.0~10.0之間表示非常廉潔,5.0~8.0之間為輕微腐敗,2.5~5.0之間為腐敗比較嚴重,0~2.5之間則為極端腐敗。

中國“政府清廉度”得分為3.4~3.8。即腐敗比較嚴重。

中國1995年僅得2.16分,為極端腐敗。2001年上升到3.15分,2003年得3.40分,2004年得3.40分,2009年是3.6分,2010年,雖然排名由2009年的79名上升到78名,但是今年是3.5分,有所下降。

在2010年的這個排行榜上,香港得分8.30分,排名第13,台灣得分5.80分,排名第33,澳門得分5.0,排名46位。丹麥、新西蘭和新加坡得分9.3,並列為全球最清廉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