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縱便可以開始了。
至於歌詞的話,給第五銀翎看著應該會更有代入感一些。
畢竟,接下來他有的地方可能會唱得有點快,如果她不看著的話,可能會聽不清歌詞,然後,恐怕就不會有什麼代入感了。
“你拿著這個看吧。”
“你不用?”
“你夫君我已了然在胸。對了!接下來還得再增加些道具。”
畢竟這伴奏還是需要的,不然,沒有伴奏的,唱出來也沒靈魂。
然後,李縱便去拿了自己的鼓。
用鼓的蹦蹦恰,雖說無法完全囊括這首歌的全部精妙之處,但也廖勝於無。
當一切都準備好了以後。
李縱便開始唱了。
這首寫辛棄疾的歌,無疑是他最喜歡的歌之一。
以往每次工作完,他的愛好就是聽歌。
隻不過實話實說……
這首歌讓他來唱,還是頗有些難度的。
隻能說,他盡力吧。
李縱清了清嗓子,伴奏很快響起,然而,他似乎還是有些太過於高估自己了,讓他唱沒問題,但是一邊唱,一邊擊鼓,這就顯得有些忙亂。
所以,唱完了開頭幾句,覺察到這樣做似乎有些勉強,李縱也是幹脆放棄了伴奏。慢慢地轉為了清唱,主要是這樣他的氣才更充足。
當李縱逐漸唱入佳境,第五銀翎這裏自然也是瞪大著眼睛。
而且,這唱得,簡直好好聽有沒有!
這簡直是餘音繞梁啊!
最後,李縱還不忘補上個虛構的背景。
濟南,曆城縣。
一位少年在爺爺的帶領下跑到了燕京玩耍,玩得很開心。他的爺爺是朝廷人士,譙縣縣令,如果他努力一把,中證評議搞好點,依然可以不落門風。
於是,在他14歲的時候,他參加了第一次中證評議,沒被選上。
17歲再評,還沒選上。
於是上天給他了安排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史館編輯。
挺好的。
然後忽然罷官不幹了。
問,你幹啥去?
“幹想幹的事去。”
跑到南部山區,拉了2000多人馬。
少年武藝超群,人都說百無一用是書生,擱他身上,純屬扯淡。
舞刀弄槍,樣樣精通,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不服的可以試試,保準一槍撂倒。
於是這個人受到了南邊兒皇帝的接見。
為何是“南邊的皇帝”?
因為那時是國家被北人入侵,隻能偏安一隅。
南邊兒的皇帝表示。
“恢複祖國大業全靠你這樣的年輕人了!”
少年時年22歲。
起先,少年的爺爺當的是北人的縣令,卻一直南望京師。一年,又一年。
按照一般人的原則,身為南邊兒皇帝的臣,就別接受北人的敕封,但少年的爺爺總算是老狐狸,曲線救國,吃飽飯才能跟丫幹。
南邊的皇帝很欣賞身懷絕技的少年,決定封少年為承務郎、天平節度使掌書記,所謂掌書記,實則就是資深老編輯。
所謂“天平”,就是天平軍,駐紮在山東。
但實際上屁都沒有,所以少年受命在北人內部搞一些起義。
此時,身為天平節度使,也是少年合夥人的某京決定在山東殺出一片天地。
沒想到,出師不利,被叛徒某安國給害死了。
少年當時正拿著南邊皇帝送的獎狀往北走,路上聽說某京被殺,非常生氣。當即率領五十騎殺進了對方的重圍。
據說,圍困者多達五萬。
少年最後活捉了叛徒,押去首都斬首。
舉國震驚。
這種轟動源自於這個年輕人變態的能力。
於是該重用吧?
嗬嗬,那是不行的。
畢竟皇帝根本就不想贏回故土。
打仗?你閑的沒事兒惹那幫韃子幹嘛?打仗不僅拉低我們的生活水平,搞不好弄疼他們,他們殺過來,國都不保!既然選擇了歲月靜好,那就不要再搞什麼開拓疆土了,世界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於是少年被荒廢了四十年。
四十年的閑置,讓有心報國,無處發泄的他怨恨不已。
但眾人都覺得朝廷待少年已然不薄,好歹給他個官兒做。去地方辦公,居然也是個好官,百姓安樂,軍隊整肅。
說完,李縱便回過頭來對兩人問道:“怎麼樣?我這個故事還行?”
兩個人則是一幅,你怎麼好像在說你自己似的。
那沉痛的表情,沒錯,就好像說得是他自己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