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毒販子(3 / 3)

所謂樂極生悲,和麻袋有仇的黑幫尾隨其船後,入夜進行襲擊,麻袋身中五刀,掩護朱百團跳到小船逃生,朱百團眼睜睜看著麻袋的船起火沉沒。

小船漂流了三天,遇上大風暴,朱百團的小船變成了散木板,朱百團在汪洋裏感到死神在召喚,恰巧一艘大船路過,有個年輕人跳入海裏救起了朱百團。

朱百團身無分文、兩手空空,除了脖子上的銀鎖,什麼證件都沒有,口音特異,直接被當成偷渡客對待。船長聲稱到岸後即送交美國邊防局譴返回國,當然不能讓他白吃白喝,沒收了他唯一值錢的銀鎖,責令朱百團在船上燒鍋爐幹苦力。

救朱百團的年輕人叫小龍,來自香港,要去美國舊金山留學,年紀和朱百團相仿,時常來看望朱百團。有一次朱百團拖地時弄髒了一個洋貴婦人的長裙,遭到幾個洋毛子毒打,朱百團想忍忍算了。小龍看不過眼,出手相助。小龍練過詠春拳,身手奇快,打人如同春風拂柳,拂過之後,幾個洋毛子滿地找牙。

船長大怒,把小龍關進了禁閉室。

被打的幾個洋毛子找了十幾個同夥來找小龍晦氣,朱百團忍無可忍,與小龍聯手,操起拖把棍、利用狹窄的船體擊退了他們。船長非常生氣,要驅趕兩人下船。洋毛子的主人一個英國佬卻主動上門道歉,把責任攬下,把小龍和朱百團請到船倉,表示隻要他們賠付受傷人的醫藥費即可。朱百團身無分文、小龍搜刮盡了上學的學費和所有的生活費都不夠賠的。可英國佬把錢退回去,笑著說,他是個大善人,不會逼人太甚的,隻要幫他運運貨,不但可以免了他們的賠款,而且可以幫朱百團要回被船長扣下的銀鎖。小龍和朱百團想都沒想就答應了。英國佬花錢買通了船長。從此,朱百團可以自己在船上自由行動。船上生活枯燥,英國佬閑暇與小龍、朱百團聊天,與他們練練拳擊,英國佬及其手下並非笨的跟驢一樣,他們的重拳力猛,一拳砸在鐵皮船幫上能砸個坑,但腿下功夫就不行了,別看他們人高馬大,笨拙的步伐在小龍、朱百團麵前比狗熊強不了多少,頻頻被兩人瞅中弱點“四兩撥千金”。小龍、朱百團的拳都屬於剛猛型的,英國佬對他倆的點評是:小龍拳腳快、朱百團手狠。論功夫,小龍三歲習武,獲得過香港少年散打王,比朱百團高的不是一成兩成,但英國佬特別鍾愛朱百團,就是看中了他的狠勁。為啥朱百團出手狠呢?一來是他跟著土匪混了五年,二來他喜歡狼,喜歡模仿狼的動作、模仿狼的叫聲,在他的打鬥中揉入了狼的烙印,出拳時頭發乍立、雙眼放惡狼之光、喉中發著狼的叫聲,從聲勢上即把人鎮住。第三,殺過人的人,手法犀利,對萬惡的資產階級是不會客氣的。

英國佬瘦的跟排骨一樣,朱百團暗地裏叫他“排骨”,排骨總愛和朱百團聊天,朱百團對著船上的物件充滿了新鮮感,問東問西,排骨不厭其煩的解答,問答過程中,排骨和老婆不住的驚訝,這個小家夥什麼都不知道啊,簡直是《魯賓遜漂流記》中的星期五。

1959年4月,船即將到達美國舊金山。排骨友好的把朱百團找來,要把他的衣服洗淨,好踏上美國國土,他拿出一包白色粉末倒在髒衣服上揉搓,朱百團驚奇的發現衣服被洗的白白淨淨。排骨說,這叫洗衣粉。朱百團長了十幾歲用的最高級的洗衣品是肥皂,驚歎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居然有如此好用的東西。

船停到舊金山碼頭,排骨突然請朱百團幫個小忙,他說他從英國走私了一批洗衣粉,不想報海關,自己的手下被朱百團打傷了沒好,想請朱百團幫他拿幾袋。朱百團有點兒懷疑,難道洗衣粉很值錢嗎?

排骨稱,他的洗衣粉是英國實驗室的最新配方,是供美國廠家試驗用的,所以價錢很高,如果朱百團能幫他把洗衣粉運出去,以前的諾言下船立即兌現。

朱百團心中忐忑,自己沒有證件、還沒見過美國警察長的啥樣,恐怕會失手。

排骨說不要緊,自己的手下會和他一起走的,拿出了朱百團被船長扣下的銀鎖和一摞子錢,見到生母留下的銀鎖,朱百團點頭了。

船長被買通了,故意延誤時間,天黑才進港,下船的時候,排骨和手下分成了五撥,各尋出路。排骨從跳板上走大路,其他手下從船的另一側下海潛泳,朱百團腰上纏著六包洗衣粉,準備跳入海中。哪知水麵上守候著美國海岸警備隊,燈火通明,喊著朱百團聽不懂的鳥語,鳴著朱百團熟悉的槍聲。朱百團看到英國佬的手下掏槍還擊,被水警擊斃,感到事態嚴重。馬上回倉,與一個水手擦肩而過時展開妙手空空取走了他的證件,回到倉內,打開水手的房門,弄出水手的衣服穿上,冒充水手維持秩序堂而皇之的從船上下來,穿梭在美國警察之間,配合警察把可疑人員推到一邊,跟著警察喊著“fuck、shit”溜出了人群。

早已出來的小龍拽著朱百團狂跑,告訴他,排骨的手下販賣海洛因,警察正在抓他們。朱百團驚的七魂出竅,剛站到萬惡的資本主義美帝國的土地上,自己就當上了毒販子,學的第一句英語是“fuck、shit”。

(注:本書前4章節奏快,是為了交待故事背景,從第5章起進入正文,開始出現大量對話。另外,本部書將顛覆《流氓也識女人香》的風格,因為本書的故事地在1960年左右的美國,不可能出現中國式的內容,那時中國和美國尚處於敵對狀態,中國老百姓對美國人充滿了資本主義式的敵視。本書格調為:歐美黑幫+惡搞+諷刺+魯賓遜漂流記式寫法,主人公朱百團從小生活在解放軍部隊、身上尚未沾染父親西一歐的流氓土匪習氣,所以他不可能像西一歐般“流氓”,隨著他在美國、墨西哥的奇遇,漸漸的才從紅小兵變成紅色流氓,如果嫩看了50章,覺得不對脾氣,那屬於“水土不服”,請一定注意調整節奏,可以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