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虜將級軍官三百二十五名,內正規軍二百零九名,計上將一名,中將二十二名,少將一百八十六名;非正規軍一百一十六名,計上將二名,中將十九名,少將九十五名;斃敵將級軍官五十一名,內正規軍三十二名,計中將六名,少將二十六名,非正規軍十九名,計中將三名,少將十六名;合計俘斃敵將級軍官三百七十六名。此外俘斃敵旅級上校軍官四十二名。
主要繳獲:各種槍支九十三萬二千三百一十支,各種機槍八萬八千三百二十一挺,各種口徑炮一萬五千零八十六門,擲彈筒及槍榴彈筒一萬零二百三十七個,各種炮彈一百二十六萬九千三百二十二發,各種子彈一萬四千零四十八萬八千三百零五發,手榴彈八十七萬零二百二十六枚,坦克一百一十八輛,飛機十三架,火車頭一百九十九個,汽車三千三百四十九輛,小型軍艦七艘,汽艇二十七艘。
(七)解放戰爭第二年戰績與第一年戰績比較:
殲敵正規軍,第一年殲敵九個師部,四十六個整旅,兩個旅部,一百十一個整團,一百六十六個整營,共折合九十七個半旅,或二百九十二個半團。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多三個軍部,十一個師部,三個整旅,九個旅部;惟折合旅數少五個,折合團數少十五個。但實際團數應多於第一年;因第一年殲敵四十六個整旅多為兩團製,連同旅部計為三個團;第二年殲敵四十九個整旅多為三團製,連同旅部應計為四個團,而折合團數時仍隻計為三個團。消滅敵正規軍兵力,第一年共七十八萬人,計俘敵正規軍四十六萬三千人,斃傷三十一萬二千人,爭取其起義五千人。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多消滅十五萬六千零五十人,計俘敵軍多九萬六千八百五十人,斃傷敵軍多五萬二千二百七十人,爭取起義者多六千九百三十人。第一年平均每月殲敵正規軍八個旅,兵力六萬五千人,第二年則平均每月殲敵正規軍七點七個旅,兵力七萬八千人。
殲敵非正規軍,第一年一百十四個整團,五十五個整營,共折合一百二十七個團又三個營,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多六十六個整團,一百一十四個整營,共折合九十四個團又兩個營;消滅敵非正規軍兵力第一年共三十四萬人,計俘敵非正規軍二十一萬四千人,斃傷其十一萬四千人,爭取其起義一萬二千人。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多消滅二十四萬五千三百五十人,計俘敵非正規軍多十七萬九千一百五十人,斃傷敵非正規軍多六萬一千九百三十人,爭取起義者多四千二百七十人。第一年平均每月殲敵非正規軍十個半團,兵力二萬八千三百三十三人,第二年則平均每月殲敵非正規軍十八個半團,兵力四萬八千七百七十九人。這說明敵人在第二年內,妄想以加強地方團隊來延續其垂死的命運的辦法,已遭受了慘敗。
以上兩項合計,第二年較第一年多殲三個軍部,十一個師部,七十九個半團,多消滅四十萬一千四百人,計俘虜多二十七萬六千人,斃傷多十一萬四千二百人,爭取起義者多一萬一千二百人。第一年平均每月殲敵三十五個團,總兵力九萬三千三百三十三人,第二年則平均每月殲敵四十一點六個團,總兵力十二萬六千七百八十三人。
俘敵將級軍官,第一年共一百七十六名,第二年較第一年少二十七名,計正規軍少一名,非正規軍少二十六名;斃敵將級軍官第一年共二十六名,第二年較第一年少斃敵非正規軍將級軍官一名,俘斃共少二十八名;但第二年俘斃敵旅級上校軍官則較第一年多四十二名,計正規軍二十六名,非正規軍十六名。故俘斃敵軍官以旅級上校以上軍官計算,仍較第一年多十四名。其所以第二年俘斃敵將級軍官(主要是非正規軍)較第一年略少,而旅級上校以上軍官則較多者,是因為敵之將級軍官在第一年內被我解放軍大量俘斃後,其所填補的多為資曆較淺的軍官,同時由於在第一年內我已將敵人於日寇投降後所收編的大股偽軍,如孫殿英、張嵐峰、郝鵬舉、侯如墉、薑鵬飛等部基本上殲滅了,故在第二年內敵人的非正規軍將級軍官便較少了。
繳獲主要武器,第一年各種槍支三十八萬九千支,各種機槍三萬九千六百五十七挺,各種口徑炮六千一百六十六門。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各種槍支增多十五萬四千三百一十支,各種機槍增多九千零七挺,各種口徑炮增多二千七百五十四門,僅六零炮即增多七百四十四門。繳獲彈藥,第一年繳各種炮彈四十三萬一千發,子彈五千七百餘萬發,第二年與第一年相較,即各種炮彈增多四十餘萬發,子彈增多二千五百餘萬發。
【新華社陝北三十日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發表自一九四七年七月一日至一九四八年六月三十日解放戰爭第二年總部第二號公報——解放區麵積、人口、城市發展統計如下:
(一)第二年全年收複和解放麵積十五萬五千方公裏,解放戰爭第一年度末解放區原有麵積二百二十萬方公裏,現在解放區麵積為二百三十五萬五千方公裏。計東北解放區(包括冀察熱遼區)一百四十八萬九千五百方公裏,華北解放區二十三萬方公裏,西北解放區二十二萬六千七百方公裏,中原解放區二十三萬七千四百方公裏,華東解放區十七萬一千四百方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