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2 / 3)

一種消費式的愛

一個人的愛,不應該是消費,而應該是增值。如果愛一個人,愛之越久,越是富於個性之美的更新力和再生力,越是富於不脫離現實的羅曼蒂克趣味和情感特色,就說明一個人愛的藝術接近成熟了,由此而建造的愛情大廈往往堅實穩固而又別具一格。  但當今社會上所鼓吹的前衛愛情觀,已經變得跟我們的消費文化一樣,男友或女友之間隻是“商品”關係,可以說具有把愛情變成商品的意味:一種是以彼此獨具的“優勢”作為交換的條件,以達到相互以對方優勢作為自身“消費對象物”的目的,譬如把愛化解為“郎才”、“女貌”之類的對等條件的交換,就隱伏著以“郎才”換取“女貌”作為“消費對象物”的意味。如果發現“商品”過時,或不合自己的,可以隨時換過一件新的,直到滿意為止。所以,就有人說,愛情這東西就好比手機,一開始,在人們的眼裏是高貴和誘人的,但一轉眼的功夫,就膩了,舊了,也就隨手丟棄了。在一些人眼裏,愛情也像手機一樣變得越來越廉價。現在戀愛中的一些人尤其是戀愛中的一些年輕人,不知是他們看淡了“量變引起質變”的愛情,還是他們原本就帶著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在遊戲和作踐愛情,總之,稍微上點年紀的人似乎都有這種感覺,現在被一些年輕人喊著唱著抱著摟著並像快餐一樣隨意消費著的愛情,確切地說,已經不能被稱之為真正意義上的“愛情”了。  有位社會學者是這樣評價這些人的愛情的:貧窮的男人買不起愛情,一個男人如果他有豪宅名車,他的愛情馬上就升值,如果哪一天這些東西都輸光了,他的愛情馬上貶值為零。在這裏沒有真情的介入,隻有金錢的幹預。在金錢的幹預下,愛情的基因迅速變異,在愛情變異的情況下,再談愛情是一種錯誤和愚蠢,不如真誠地坦言為:“交易。”剔除那些花裏胡哨的包裝,一切都變得透明、簡單、清楚,不含任何曖昧,這或許還有一絲誠實可言。愛情已不是黑夜行走時的十指相扣,不是月光下四目對視時的承諾,在某種意義上講,愛情是一種消費品,是一種饑餓時送進胃囊的填充物,正如被風卷殘雲消滅掉的廉價快餐……  消費式的愛,最常見的是把愛隻看作是人生的一處景觀。這處景觀剛開始出現時,具有激發情思纏綿的情感功能,待到勝景變成了司空見慣的常景時,新鮮的刺激感也隨之消失了,代之而萌生的是愛的空虛。另一種消費式的愛,恰似品嚐青春的秘果。由於這秘果散發著令人心醉神迷的芳香,以致使得幾乎一切情感尚未泯滅的凡人,都難以抗拒它的誘惑,對於純情熾熱然而卻又十分缺乏情感智慧的青年男女來說,這種誘惑則更是加倍地強烈,於是,他們往往情不自禁地抱著半是朦朧、半是明晰的試嚐禁果的“探險精神”涉足情苑,以求一睹青春之愛的豐采,一飽青春之愛的甜蜜。  前段時間,某網站貼出了一篇宣揚“試婚”的文章。文章稱,男女戀愛時一定要同居,隻有經過“燃燒”後的“冷卻”,才能看穿一個人的內心本質和為人準則。一石激起千重浪,文章後麵跟帖無數,叫好者比劉德華的紅顏粉絲還多,可唯獨沒有“拍磚”唱反調的。但問題是,這些被用來充當實驗品的愛情能叫愛情嗎?再說,愛情經過快餐式的消費之後,剩下的已是近似於魚刺或骨頭類的“殘渣”,已經完全沒有了令人回味和珍惜的實質性東西了。  所以,所謂消費式的愛,貌似人生一種別致的享受,實則是對人生最可寶貴之愛情的扼殺,是對智慧生存方式的最無情的剝奪,是對人類情感世界最具本質意義的背叛,既是可悲的,又是不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