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人愛花,源遠流長
廣州人素有愛花、種花、賞花、品花的傳統,其曆史可遠溯至二千多年前的漢代。
約在西漢高祖劉邦三年(公元前204年),原秦將趙佗割據嶺南,建南越國,定都番禺(今廣州)。公元前196年,漢大夫陸賈攜印信、詔書來到番禺,勸趙佗向漢室稱臣。陸賈當年在番禺就看到了各種花卉,看到了嶺南人“喜以花為飾”,“彩縷穿花”的景象。
元鼎六年(前111),漢武帝滅南越國,把廣州的荔枝、檳榔、桂、蜜香、指甲花、菖蒲、留術子(使君子)、甘蕉等移植到京城長安的扶荔宮中種植。西漢古籍《三輔黃圖》記載:“漢武帝元鼎六年,破南越,建扶荔宮,以植所得奇草異木。”這是曆史上最早的有關廣州花木進京的記載,從一個側麵反映了廣州地區種花、養花、販花的曆史悠久,更可見當時南越花木之名氣早已遠達中原。而扶荔宮即“以荔枝得名也”(晉?嵇含語)。明末屈大均《廣東新語》稱:“南人喜以花為飾。無分男女。有雲髻之美者。必有素馨之圍。在漢時已有此俗。故陸賈有彩縷穿花之語。”
百餘年後,東漢議郎、廣州人楊孚撰《異物誌》(約撰成於東漢章帝年間,公元76-88年),詳列當時嶺南物產,記述植物有文草、橘、鬱金、榕樹、木蜜、檳榔、椰樹、荔支、桂、枸櫞、藿香、豆蔻、芭蕉、甘蔗等數十種,其中記鬱金:“鬱金,出鼢賓國。人種之先以供佛,數日萎,然後取之,色正黃,與芙蓉花裹嫩蓮者相似。可以香酒。”可見鬱金、芙蓉都是漢代番禺常見花卉。而以花供佛之俗,自漢代已有,曆二千年,至今尚存。書中又記文草:“文草作酒,其味甚美。土人以金買草,不言貴也。”由此推測漢代番禺可能已有出售花卉植物的墟集。“嶺南謂村市為墟……蓋市之所在,有人則滿,無人則虛。而嶺南村市,滿時少虛時多,謂之為墟,不亦宜乎。”(北宋?吳處厚《青箱雜記》)
晉惠帝永興元年(304年),廣州刺史嵇含“目睹南越、交趾植物珍奇,中州之人或昧厥狀,故為詮敘成書”(清?王謨),寫成中國第一部關於嶺南地區植物的專著《南方草木狀》,文筆典雅,詞旨雋逸,後世寫花譜、地誌,以及譜錄詩詞,多見征引。書中分草、木、果、竹4類,係統地介紹了廣州約80種植物,內容比《異物誌》大為豐富。記述的花卉有耶悉茗(素馨)、末利(茉莉)、豆蔻花、鶴草花、山薑花,蘭蕙、指甲花(米仔蘭)、水蓮、赬桐花、桂、朱槿、刺桐等多種,其中不少至今仍為廣州人所喜愛,在廣東廣為栽培。書中不僅記植物的形狀、習性、效用,還記述其相關傳聞和風俗。茲舉數例:
記指甲花:“指甲花,其樹高五六尺,枝條柔弱,葉如嫩榆,與耶悉茗、末利花皆雪白,而香不相上下。亦胡人自大秦國移植於南海。而此花極繁細,才如半米粒許。彼人多折置襟袖間,蓋資其芬馥爾。一名散沫花。”這就是我們現在仍常見的米仔蘭,晉時人把它放在襟袖間取其芬芳之氣。
記鶴草:“鶴草,蔓生。其花麴塵色,紫淺蒂,葉如柳而短。當夏開花,形如飛鶴,觜、翅、尾、足,無所不備。出南海.雲是媚草。上有蟲.老蛻為蝶,赤黃色。女子藏之,謂之媚蝶,能致其夫憐愛。”這大概是晉時女子春藥。唐《嶺表錄異》稱之為“媚草”。
記豆蔻花:“豆蔻花,其苗如蘆,其葉似薑,其花作穗,嫩葉卷之而生。花微紅,穗頭深色。葉漸舒.花漸出。舊說此花食之,破氣消痰,進酒增倍。泰康二年(281),交州貢一篚,上試之有驗,以賜近臣。”南方的豆蔻花竟成了貢品,中原的皇帝曾用來賞賜近臣,今人可能覺得匪夷所思。
嵇含對嶺南花卉還作了這樣的總結:“凡草木之華者:春華者冬秀,夏華者春秀,秋華者夏秀,冬華者秋秀,其華竟歲。故婦女之首,四時未嚐無華也。”(華:花)廣州四季花開不謝,晉時婦女四季皆戴花作首飾,既然有這樣大的需求,才會“競植”素馨、茉莉,這樣大量種植當然是為了出售,可知當時墟市已有花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