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擴勢力搶奪猛虎堂 取恒發計陷顏劍蒼(1 / 3)

第三十八回 擴勢力搶奪猛虎堂   取恒發計陷顏劍蒼

薑雄率手下偵探把紫東園裏剛出世的黑道怪胎“剛揚堂”連根端了後,猛虎堂裏的骨幹幾乎是被一網打盡,全進了警局;而在百子裏的堂址也隨後被警局查封。沒去參加“開堂儀式”的小嘍羅當晚知道消息,嚇得一個個驚惶失措。先是奔走相告,然後便大都“貓”在家中挨著父母的責罰,兄弟姐妹的教訓。一般家庭沒有幾個願意自己的兒子兄弟是街邊的流氓地痞。一些人為了免得連累家人,幹脆就逃出省城。無家可歸的也不敢興風作浪了,除三兩個逃出省城外,其餘的擔心警察來捉,也是盡量的躲。這樣,城東、城東南原屬猛虎堂的地盤一下子進入了“真空”狀態。幾天以後,薑雄便裝來到林氏宗祠,告訴金城:“公安局已不再追查那一槍是誰打的。城哥,可以派兄弟去‘接收’地盤了。”

金城把新“過底”本堂的原猛虎堂嘍羅所提供的情況仔細研究一番,然後命令莫七、陳旺、何曙、史同傑、周韋青五人各帶五六個堂裏的兄弟去“通知”原屬猛虎堂保護的店鋪、妓艇、賭館(這間賭館名叫“恒發”,四月底在三角市蛋花巷拐角處開張,趙剛章帶人上門“收數”,老板顏劍蒼與幾名手下正要反抗,但被幾支槍一指,最後隻得就範),以後的“保費”比原來減少四分之一,交廣龍堂,每月五號前自會有人來收。如有流氓地痞敢前來勒索搗亂,即來堂裏報告,本堂定負保護之責雲雲。

這些店鋪早已得知趙剛章諸流氓被公安局逮了去,以為公安局真的為民除害,以後治安好轉,可以免了保費,正在心中暗喜,哪知是走了豺狼來了虎豹,又來了這一幫流氓,幸好保費還算減了四分之一,心中雖是十二分的不願意,也隻好賠著笑臉從命。有個大堂口照著,其他三五成夥的街邊小流氓確也不敢來搗亂。而六隻妓艇的鴇母心知猛虎堂雖散,別的堂口也會來“收數”的,早有心理準備,既然還可以減四分之一的保費,倒也答應得爽快。隻有顏劍蒼對著陳旺及其手下怒目而視,幾次想動武;陳旺雖在江湖上已混了十多年,但終是害怕明刀明槍的打架,見對方雖然一臉怒氣,但沒說不交,便一拱手:“那就不妨礙顏老板發財。”帶著手下退出賭館。

現在趙剛章已死,殘留社會上的原猛虎堂的嘍羅知道原堂已無東山再起之日,有些慢慢也做回一個良民,大多數則紛紛改換門庭,轉投廣龍堂。沒有了這股殘餘的反抗勢力,廣龍堂在城東、城東南就徹底地穩固了自己的地盤。

這天金城在惠如茶樓飲完早茶,回到堂裏,心中可謂躊躇滿誌。躺在太師椅上(當年林風平就是在這張太師椅上要他加入廣龍堂的),一邊慢慢品茶一邊細細思量,想著如何“君子報仇,八年不晚”,向義興堂和乾良堂開刀,陳旺突然從大屏風轉出,急衝衝向金城走過來。

金城一看陳旺的神態,就知道有事。

“城哥!‘恒發’顏劍蒼不交保費!拔槍相向,幾乎跟我和其他幾個兄弟打起來!”

“坐下,慢慢說。”金城坐起身,“他有沒有說為什麼不交?”

“他說有人來他賭館搗亂,他還傷了兩個兄弟,說我堂沒有保護他。”

金城一聽,怔了怔,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他就不能怪顏劍蒼,否則自己在江湖上會名聲掃地,其他受本堂保護的店鋪也會改而他投。

“那是夥什麼人?”

“他說那夥人自稱‘天一幫’,有十個八個人。”

“什麼時候的事?”

“他說是一個禮拜前的事……對,他說是報紙賣趙剛章死了後沒幾天。”

金城想了一下,道:“好吧。”擺了擺手,“你出去吧。”

陳旺走後,金城想了一會,對站在身邊的古小五和周韋青道:“你二人出去來個明查暗訪,查清是否有個‘天一幫’,是否十天八天前有十個八個人去‘恒發’搗亂,雙方還動了手。十天之內查清回報!”

周、古二人應聲:“是!”立即出去。

金城仍躺在太師椅上。他對省城內外黑道上的事曆來是關注的,就自己目前所知,並沒有一個什麼“天一幫”,但街邊小流氓剛剛建立了這麼一個幫派,也不是沒有可能。當年的流氓地痞糾合一起,三天建立一幫,三天後又散了夥,不是少見的事。如果真是這樣,自己就要立即教訓這夥人,不能讓他們在自己的地盤裏形成一股勢力。但現在的另一個可能性是,顏劍蒼故意亂說,以逃避交保費,那樣的話,就必須從速把他製服,否則自己的聲望、整個廣龍堂的權威就要受到損害,其他受保的商鋪也會有樣學樣。

當年省城的商鋪並非間間都要向堂會交保費的。雖說法製鬆弛,有時甚至跡近於無,但畢竟有個民國政府在,有專責維護社會治安、有槍有炮的警察局在,警員中也並非個個跟黑道有勾結的。堂口雖在某些陰暗角落可以為非作歹,胡天胡帝,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也並非敢過於明目張膽,恣意妄為。

像金城向商鋪收保費,他先是“收接”“接”過猛虎堂的地盤,然後再慢慢“擴張”,事前先了解清楚哪間店鋪有油水可撈,有能力交得起保費,再行動手。但所謂“動手”,一般也不敢用強迫的辦法,而是先指使堂裏三五個(視對方商鋪大小而定)原來就是街邊小流氓的嘍羅,到人家門前店裏去搗亂;三幾次下來,搞得店鋪東主不勝其煩,生意大損;看火候已到,再叫堂裏相貌斯斯文文,原來或仍然做商行職員、私塾先生等職業的堂中成員去向這個東主露口風,說是若向廣龍堂每月交十個八個大洋的保費,保證以後就沒事了。這些東主當時已被逼得無路可走,想想交了保費後能得個安寧,日後辛苦些,多做點生意賺回來就是了,而且了解一些交了保費的行家,確實是沒有受到流氓的滋擾,便大都從命。金城有時興之所至,更為了樹立自己的聲威,也會親自出馬,當堂中小流氓把人家店鋪搗亂得一塌糊塗,不可開交的時候,他就突然“駕臨”,怒喝一聲,那些小流氓自然就“嚇”得四散奔逃。金城再向東主說聲:“以後有什麼事就來找我。”揚長而去。那些東主事後自然會向人打聽,得知這是廣龍堂堂主,心中自是佩服不已(這是一般商人很自然的心理),有些就會“識做”,主動向金城“投保”,有些一時舍不得那保銀的,不久後自然又會有流氓來搗亂,也就不得不向金城低頭。

隻做一些小本生意,榨不出多少油水的,金城也賴得去打他們的主意。如果這些小商人受了街邊小流氓的滋擾,主動來投保,當然也多多益善。對那些非常強硬,寧願關門大吉或打死人命也不願交保費的,金城權衡得失,也不願硬來,而這類人大多都不會有很大的油水。至於同為“撈偏門”的,如淫業、賭館、煙格之類,隻要是在自己地盤內的,金城則定要收他們的“保費”(“偏門”的油水最豐),哪怕為此不惜一戰,因為這是堂裏重要的經濟來源,是豢養堂裏二百餘嘍羅的本錢;更要緊的是,這涉及到自己在堂裏,在黑道上的權威。

如果顏劍蒼是有意跟廣龍堂作對,金城就絕不能讓自己“後院起火”。

一個禮拜後,周韋青、古小五、施略走進林氏宗祠。

“堂主,我們問過很多堂裏堂外的兄弟,沒人聽說過‘天一幫’。”周韋青首先道。

“我兩三個月前在街邊做‘拾地’時,跟現在‘恒發’打雜的馬尿強相識。前幾天我有意請他飲酒,他喝得醉醺醺時,我問他是不是十來天前有十個八個人去恒發搗亂,他說沒有。”施略道。

“這幾天我日日去恒發賭幾手,私下裏問過一些賭客,他們也說沒有人來過打架。隻是十多天前來過兩個街邊的小二流子,輸了錢大吵大鬧,被顏劍蒼兩三拳打出門去。”

金城默默聽完,一人給了一個大洋,要他們去飲茶。

三人連說“多謝堂主”,出去了。

金城一拳擊在八仙桌上:“你這個顏劍蒼!”

顏劍蒼已下了決心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哪怕拚死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