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3)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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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貨幣戰爭

廣州辛亥年

6月 6日,廣東粵漢鐵路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一千餘人趕來參加,把會場擠得水泄不通。由粵商自治會的朱伯乾主持,共籌對策。股東們爭相發言,有人反對借外債,有人要求十足退還股金,有人要求堅持商辦,沸反盈天,聲震屋宇。

董事提出五個選擇方案,請大家討論決定:一、更換國家股票;二、換領國家公債票;三、願領回資本者,由國家估價歸還,準其自築支路,或經營礦務及其他實業;四、續繳二期和三期股銀,換國家息債票;五、仍援前案,堅請商辦。

董事每說一項,會場上便響起一片倒彩,哄然反對,隻有說到第五項時,才出現全體起立,鼓掌歡呼,大聲叫好的場麵。在這種狂熱的氣氛下,其實沒有什麼理性的討論,誰的嗓門大,誰的主張更激進,誰的言辭更具煽動性,誰更能迎合大眾心理,誰就能掌握到更多的話語權。《七十二行商報》的黃景棠,在會場慷慨陳詞,激起大眾的憤慨情緒,就像一把大葵扇,把火苗扇得旺旺的。大家意見一致,最後由朱伯乾宣布了五條定議案:

一、萬眾一心,保持商辦之局,致電郵傳部力爭,並請粵督代奏挽回,聯合湘、鄂、川三省同誌,堅持到底。

二、倘政府甘悖先朝成命,強占粵路,粵人宜協力同心,妥籌對待。

三、擬先在公司設機關部。

四、 6月 11日開第二次會議。

五、商辦宗旨既定,董事所擬五策,作為無效,毋庸投票公決。

會後,以公司名義致電郵傳部,宣示粵商的強硬立場:“關於廣東鐵路國有問題,在十日(即公曆 6月 6日)開會議決,股東一致反

1 0對,決心維持商辦,乞撤銷國有令,以昭大信,以定人心。”複致電

發動貨幣戰爭

湖南、湖北、四川三省,呼籲他們一致反對鐵路國有。並致電海內外全體股東:“鐵路國有,失信天下,十日決議,一致反對。現議決在公司內設立機關部,望各地股東協力,向政府致電力爭。 ”

朝廷很快感到,廣東、湖南、湖北、四川紳商互相串連,如不加遏製,勢必造成骨牌效應,波及全國,於是在 6月 9日,下令上海、武昌、長沙、宜昌、成都各地的電報局,禁止收發反對收路的電報。朝廷以為,隻要停了電報,切斷了各地之間的聯係,天下就會太平了。殊不料,壓力愈大,反彈愈猛。

處於張鳴岐的位置,是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一方麵受朝廷的高壓,一方麵受紳商的抵抗。他既不能斷然拒絕股東會議的意見,以犯眾怒,也不能輕易接受,違抗聖旨。於是,便以股東會議情緒過於激動,不能代表股東真實意圖為由,出示憲令,將股東大會的五項定議案全部推翻,要求股東先詳定會議規則,再定期重開會議,以便征集股東的真正意見。

張鳴岐說:“粵路收歸國有,是國家的既定政策,斷無變更,本可無庸集議。需要股東們討論的,隻是歸還股本的方法。但粵路自開辦以來,屢釀風潮,人心已渙散,公司議事,慣為少數股東所劫持,多數股東不敢發言,意見頗難真確。又值省城亂事甫定,外埠亂黨藉口極力煽惑,人心尤易動搖。辦法一日不決,異議一日不息,日久遷延,更恐釀成意外變故。 ”

按盛宣懷簽的借款合同,並不涉及廣東段,廣東人沒道理會反對。張鳴岐深信,隻要讓廣東與湖南、四川一樣,股本全數歸還,使商股資本絲毫無損,則異議不禁自息。商人無非求財,隻要利益有保障,無事不可以商量。

張鳴岐和紳商們玩起了恩威並施的遊戲,一手拿著“違製”的大棒,一手拿著“全數還款”的胡蘿卜,試圖各個擊破,他以為自己已掌控了全局。商人們的意見,歸納起來,無非是這麼幾條:二期股本決不再繳;股本全數歸還,不打折扣;公司曆年應派官息,照數發給;股本應退還現銀,至少也要一半給銀,一半給票。張鳴岐向朝廷彙報說,隻要朝廷肯欣然俯順輿情,悉予照準,廣東的紳商士民,明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