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該忘卻的往事
曉 風
我母親將她的回憶錄題為《往事如煙》,而章詒和女士懷念她的幾位前輩之作則名為《往事並不如煙》。其實兩人表達的都是一個意思:那些苦難的往事,希望它能如逝去的歲月般地,如煙雲般地逝去。可是,這又怎能做得到呢?何況,那些往事也不應該被忘掉。列寧曾有過這樣的話:“忘記過去就意味著背叛”;還有一位哲人也說過:“沒有記憶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大意)”。看來,大家都必須時常打開記憶的閘門,將往事鉤沉出來,記取曆史的經驗和教訓,我們的國家、民族和人民才能進步,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才能永不再重演。日前,林賢治先生再三約請我,作為中國現代第一樁大文字獄“胡風反革命案”受難者家庭的一名子女,寫一寫我的親身經曆。雖然我很怕落入個人炒作之嫌,但基於以上原因,隻能勉為其難了。
1955年5月13日,那個黑色的星期五,對於牽連進這個案子的所有家庭來說是個永生難忘的日子。從這一天起,《人民日報》上陸續發表了《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三批材料》,“胡風反革命集團”這一冤案從此構成了。對我們這些子女來說,其震動之大,無異於天塌地陷,從那一天起,我們眼中的世界整個變了樣,每個人的生活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從那一天起,父母們陸續被拘押,被審查,進看守所,進監獄,被勞改……;做子女的我們,或是失去了美好的童年,或是失去了幸福的少年,在本應有父母關愛的時候失去了他們的關愛,在本應受教育的時候失去了與同齡人平等的機會,沒能受到完善的教育,落在了起跑線的後麵,聰明才智得不到培養和發揮,或者落到了社會的底層,甚至影響到了我們的戀愛與婚姻……
關於我個人自那天之後的一些情況,我曾在一篇回憶文章《我和我的父親胡風》(載《現代家庭》1999年9期)中簡要提及過:雖一直在要求進步但因總是“劃不清”與父親的界限而不能加入共青團;雖成績優秀但兩次考大學都因政審不合格而未被錄取;參加工作時又沒有好的工作給我,隻能在最髒最累的車間裏當學徒工;最後,在“三年困難時期”來到了農場從事農業勞動,並在那裏安了家;近二十年過去了,父親獲平反後,我才被調離農場到父親所在的中國藝術研究院工作。這裏,我就不想再重複這些,而是重點談一談我在農場近二十年的生活,尤其是在“文革”中的種種遭遇,因為那件件樁樁都與我的家庭出身掛起了鉤。
1961年9月,我從街道上報名來到了京郊的一個國營農場,當了一名農業工人。勞動是艱苦的,尤其對於像我這樣學生出身、身體又瘦弱的女孩子來說,則更苦更累。耪地、間苗、澆水、搗糞、裝車、割麥子、掰玉米、拾掇棉花,等等,什麼活都幹,日曬風吹,泥水裏淌。好在我不惜力,幹活老實,人緣也比較好,往往是,有的老工人在上壟活時早到了地頭,看我還差一大截,就馬上回過頭來接我。在國家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我也就在農場安心勞動,就這樣過了下來。
我的愛人也是農場的職工,他是怎樣來到這裏的,那又是另外一種情形了。簡單說來就是:高中畢業後被選拔保送到某軍事院校學習,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與信念,主動要求到地方工作,又困惑於理想與現實間的矛盾,曆經周折,最後也來到這裏當了農業工人。我們認識後,由誌趣相投而感情日深,一兩年後便決定結婚。領導對我們的婚姻表示異議,警告他說這會對他有不好的影響時,他卻不領這好意,於是,我們在1965年12月初登記結了婚,並在農場一個破舊的牛柵裏安置了新家。
這年年底,我父親回到家中,作為監外執行。過了全家團聚的一個春節後,又被送到四川去,我母親則自願“伴囚”,與他隨行。他們於1966年2月到了成都,公安部門在城裏給他們安排了住處,在監管中生活,母親是“免於刑事處分”的,所以有一定的自由,也能與我們兄妹通信,有時,我也按她信中所說的給他們寄去所需的東西。“文革”開始後,當地的運動愈演愈烈,上麵把他們臨時轉移到了川東的一個勞改茶場。這時,我與愛人商議,反正我們已在社會的最底層,處境也就這樣了,還是由我一人來與母親通信,轉達我們兄妹的情況,報個平安吧,我們就通知我的哥哥與弟弟不要再與他們通信了,以免招惹麻煩。
弟弟曉山這年正值高中畢業,屬於“老三屆”。高考製度已經砸爛,他和同學們一樣無法升學,在到外地去串聯了一趟後,於1968年響應號召下鄉插隊落戶去了。那是內蒙呼市附近的土默特左旗,屬農區。一年的工分沒多少錢,根本不夠生活,隻好靠我哥哥給他一些補助。這一插就是十年,雖然因表現優秀,在招工和招工農兵學員時,村裏曾多次推薦他,但都被這出身卡住了,直到恢複高考製度後,才因優異的考試成績被大學錄取。
再說我哥哥曉穀。解放初期在上海時,他就入了青年團並擔任團區委的工作,後來到華東航空學院(現在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習,成為新中國培養的第一代大學生,並於1952年入黨。父親出事後,學校領導對他仍很信任,沒有什麼歧視,畢業後留校任教。但“文革”一開始,所在的學校也不例外地掀起了暴風驟雨,他再也不能教學,隻得靠邊站,和其他反動學術權威一樣,住過“牛棚”,又因與父親“劃不清界限”而被處分以留黨察看。那時候,曾有他們單位的人來農場向我調查他的表現,在一張紙條上寫了幾個問題,例如,他與父母相處的情況,是主動鬥爭還是感情很親密,你是如何認識的,等等。我據實說明,當時是公安部要求他帶著我和弟弟做父親的工作,希望他能認罪,接受改造,並對他說清,不要在生活疏遠他們,要關心和照顧,保持父子關係,等等。而哥哥當時所做的一切正是嚴格按照組織上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