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的失蹤使魯迅感到特別悲痛。但是,他沒有在所有有關的宣言上簽名。他知道,屠伯是決不會分神於抗議的;對於一個專製政體,什麼宣言都將不起作用。他根本不願意向政府乞求什麼。
這樣,剩下來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加倍工作。魯迅首先想到的是出版丁玲的書,讓丁玲的作品得以最廣泛的流布!丁玲失蹤後的第三天,他找到鄭伯奇,建議良友公司出版丁玲的長篇小說《母親》,並且吩咐盡快出書,出版後還得大做廣告。他親自查明丁玲母親的詳細地址,告訴良友主編趙家壁,得將丁玲的稿費分期分批寄出,以免被本家侵吞。 緊接著丁潘失蹤,又發生了一起震驚上海的事件: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總幹事楊銓被槍殺了!
魯迅與楊銓的接觸,始於民保盟成立前後。每次開會,楊銓總是事先寫了便條,請人驅車把魯迅接到會場,會後則由他親自陪送。接待英國劇作家蕭伯納時,兩人的接觸稍多,還曾合影過一次。對於這位熱血男兒,魯迅是有所了解的。他曾經這樣對人說過,楊銓本來是國民黨方麵的人,至於要同情共產黨,也不過為了民族而已。說起楊銓被害的情形,他認為,汽車被打爛,人被打死,而小孩子未受傷,可見楊銓臨危仍然是清醒的,才首先掩護了自己的孩子。對於楊銓臨死時所表現的鎮靜的態度和人性的流露,讚歎之餘,深表痛惜之情。 在楊銓入殮的當天,他不顧朋友的勸阻,同許壽裳一起前往萬國殯儀館。走前不帶鑰匙。他準備好了一切。
送殮歸來,晚上寫了一首七絕:
豈有豪情似舊時,花開花落兩由之。
何期淚灑江南雨,又為斯民哭健兒。
過了一周,他又做了兩首舊詩,自抒懷抱,其中一首雲:
如磐夜氣擁重樓,剪柳春風導九秋。
湘瑟凝塵清怨絕,可憐無女耀高丘。
丁玲失蹤和楊銓之死,有如兩塊大石壓在心頭,久久不能釋懷。
在此期間,謠言四起,各處風傳楊銓被刺後,接著又將殺害宋慶齡、蔡元培、魯迅等人了。有一份報紙還披露了一份“鉤命單”,每個名字下麵都注有執行行刺任務的特務的代號。魯迅和楊銓名下的代號完全相同。魯迅在信中還頗幽默地說:“據聞在‘白名單’中,我也榮獲入選”,“繼楊杏佛而該死之榜,的確有之”。不過他認為,其中至少有一半的恫嚇來自“文虻”。還在丁玲失蹤後不久,一連五六日,都有人打電話到內山書店支店詢問他的住址。他估計也無非是文人所為。但是,恐怖無疑是存在的;所以在信上,也便有了“艱於行路”、“不能公然走路”的話。
當此“中國式的法西斯”流行之際,僅有六七個弄筆之徒名列“該死之榜”,也不必至於天下騷然,雞飛狗走的罷?“無怨於生,亦無怖於死”,他的態度是明確的。在給山本初枝的信裏,他寫道:“隻要我還活著,就要拿起筆,去回敬他們的手槍”。
楊銓死後,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活動便告中止,經過大半年的反抗與掙紮,終於無聲無息地解散了。
1933年是一個特別嚴峻的年頭。 從這時開始,在魯迅的文字中,不斷出現“文網”的字眼。其實,“文網”除了從刪改、禁毀作品直到通緝等來自官方的幹預手段之外,還有文人為同行設置的陷阱。魯迅本人即陷入了上海灘文人——他稱為“狐鼠鬼蜮”、“小虻”、“富家兒的鷹犬”、“無賴”、“覆麵英雄們”——的恫嚇、誹謗和攻擊之中。
自北京回來之後,便有小報登載消息說魯迅要出版一本新著,名為《北平五講與上海三噓》。所謂“三噓”的對象是:梁實秋、楊人、張若穀。考其出處,原來是在一個飯店裏,在家閑談到幾個人的文章時,魯迅曾經說過:這些都隻要以一噓了之,不值得反駁的。這時,同梁實秋的論戰已經過去,至於張若穀,實在連“噓”的資格也沒有;三個人中,楊人或者還有值得一“噓”的必要。 楊人早在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太陽社成員,後來加入左聯。1933年1月,他公開發表“脫離政黨生活”的自白;2月,在《現代》發表《揭起小資產階級革命文學之旗》一文,宣稱“自由”地站在“政黨生活戰壕”之外,來“揭起小資產階級革命文學之旗,號召同誌,整齊隊伍,也來紮住我們的陣營”。分明扯起“自由人”的旗子,背叛了革命,卻仍以“革命”標榜自己。早在1930年,他便化名“文壇走卒”,造謠說魯迅“拿到當今國民政府教育部大學院的獎賞”,於是乎大開湯餅會,慶祝海嬰周年生日,不料引起鬱達夫對亡兒的記憶,頓時傷感起來雲雲。大學院的錢是拿了的,但並非“獎賞”,當然後來到底被教育部裁撤了;至於“湯餅會”之類,更是無中生有。對此,魯迅一直保持沉默;直到楊人的自白出來之後,才作文加以揭露。然而,楊人逼人太甚,又發表《給魯迅的公開信》,說魯迅以諸葛亮自居,把無產階級大眾都當成阿鬥。信中還說魯迅向他放冷箭,而他實際上又如何為魯迅的老態而惶恐,如何“出諸至誠”雲雲。
魯迅終於寫了一篇《答楊人先生公開信的公開信》。他認為,答複的必要,是因為楊人不失為一個類型,事關革命和社會,“個人倒還在其次”。 對於楊人,信中稱作“革命場中的一位小販”,以同“奸商”相區別。在《偽自由書》後記裏,還對楊人一類革命小販有過很深刻的批判,說:革命文學者,借革命來推銷他自己的“文學”,則革命高揚的時候,他正是獅子身中的害蟲,而革命一受難,就一定要以各種理由,走出陣線之外,好則沉默,壞就成為叭兒。楊人不甘沉默,結果成了叭兒。 魯迅因為接待過蕭伯納,還遭到文學社同仁的一場襲擊。 《文學》雜誌是鄭振鐸從北京到上海後創辦的,魯迅出席過組成編委會的一次晚宴,按理說,關係是算比較友好的罷?雜誌第二號即登出主編傅東華化名伍實的文章:《休士在中國》,無端虛構事實,對魯迅加以奚落。
文章說:“美國黑人作家蘭斯吞休士(Langston Hug-hes)於7月初經由蘇俄到中國,比之不久以前蕭翁來華的聲勢,真所謂‘不可同日而語’;不但碼頭上沒有女士們的歡迎,就是日報上也不見他的名字。這裏麵的道理自然很簡單:蕭翁是名流,自配我們的名流招待,且惟其是名流招待名流,這才使魯迅先生和梅蘭芳博士有千載一時的機會得聚首於一堂。休士呢,不但不是我們名流心目中的那種名流,且還加上一層膚色上的顧忌!”倘事實如此,魯迅不就成了一個勢利小人了麼? 他氣憤之極,立即給文學社寫了一封信,要求公開發表。
信很短,但簡要。他嚴厲指出:“我看伍實先生其實是化名,他一定也是名流,就是招待休士,非名流也未必能夠入座。不過他如果和上流的所謂文壇上的那些狐鼠有別,則當施行人身攻擊之際,似乎應該略負一點責任,宣布出和他本身相關聯的姓名,給我看看真實的嘴臉。”其實,休士他是見過的,隻是認為在此並無辯說的必要,隻要求對方就捏造的事實加以澄清。作為同仁或朋友,分明在背後搗鬼,見麵時倒又裝得十分客氣——他是不願意看到的。後來提到退出文學社的事,他說:“寧可與敵人明打,不欲受同仁的暗笑也。”
《文學》第三期同期刊登了魯迅、伍實的來函,以及編委會的複函。伍實在函中作了解釋,承認沒有侮辱或奚落之意,希望能夠消除誤會。編委會的複函公開了傅東華的名字,對發表伍實文章作了說明,末了表示歉意,希望取得魯迅的諒解。 1933年臨近結束的時候,上海文壇還有一場引人注目的論爭,圍繞《莊子》與《文選》問題,在魯迅與施蟄存之間展開。
9月29日,《大晚報》副刊《火炬》登出施蟄存填注的書目,一共兩項,在“欲推薦給青年之書”一格寫著:《莊子》,《文選》(為青年文學修養之根基);《論語》,《孟子》,《顏氏家訓》(為青年道德修養之根基)。
《大晚報》固然是對他攻擊最烈的一份報紙,但類似的書目,同他十年前回答《京報副刊》的“青年必讀書”的意見正好相反。中國的事情總是翻來覆去。魯迅不禁因此聯想到發生在青年中間的許多複舊現象:學寫篆字,填詞,自刻古式信封,把新詩寫成方塊,等等。這些新青年,進的是學校,絲毫沒有沾染過八股毒,怎麼竟會變成這個樣子呢?再想起光緒末年的所謂“新黨”,三四十歲的中年人學外文,看洋書的那種進取之態,不免感慨係之。
魯迅用“豐之餘”的筆名,寫了《重三感舊》一文,並加了一條副題:“一九三三年憶光緒朝末”,前後比照,突出地顯示曆史倒退的現象。內容也如此,旨在證實“新式青年的軀殼裏,大可以埋伏下‘桐城謬種’或‘選學妖孽’的嘍。”文章批評的是一大隊遺少群的風氣,並非為施蟄存而發;施蟄存當然認為是針對他的,於是起而辯難,並且一直糾纏不休。魯迅也韌得可以,回敬的文章不下半打,稱之為“洋場惡少”。繼《“感舊”以後》上下篇,以及《撲空》、《〈撲空〉正誤》、《若“兼示”》之後,他又以不同的筆名,寫下《反芻》、《歸厚》、《難得糊塗》、《古書中尋活字彙》等。至此,論爭才算告一段落。 雙方論爭的一個重大觸點是:如何看待五四傳統問題。
魯迅從思想革命和文學革命兩個方麵進行統一考察。他向來看重思想革命,而把語言當作思想的載體。但也正因為如此,才從批評劉半農到施蟄存,回到繼續“為白話戰鬥”的話題,至於思想道德方麵,流傳了千百年的孔孟之道,以及《家訓》中的“顏氏渡世法”,難道是適合當今這個急劇變化的可生可死的大時代的嗎?所以,魯迅必須站出來,充當保衛“五四”的狙擊手。
在論爭中,魯迅並不專用力於施蟄存身上,他使用慣用的“春秋筆法”,旁及第三種人,胡適“放下官印,立地成佛”而終於又“放下念珠,立地做官”的人,還有謠言文學,以及二醜藝術等等。因為諷刺的犀利,以致最後連文章也發不出去。
即使如此,他還是覺得這次論爭消耗太大了,本來是無須動太多筆墨的。在致姚克的信中,他寫道:“我和施蟄存的筆墨官司,真是無聊得很,這種辯論,五四運動時候早已鬧過了,而現在又來這套,非倒退而何。”直到1935年,施蟄存還寫了《“不得不談”的〈莊子〉與〈顏氏家訓〉》,為複古主義辯護。此外,還寫了《服爾泰》、《“雜文的文藝價值”》等文,算是對魯迅放了一通暗箭。魯迅沒有從正麵給予回擊,他本來便認為施蟄存此舉在於“取悅當道”,但當他確信施蟄存也當了“檢查官”,同“第三種人”在一起,並且發表一些反蘇的論調時,這才輕蔑地提到他的名字。在私人通信上,則稱之為“卑怯的叭兒”,足見憤慨之深。
這時,文壇日益複雜化,事件不斷發生:獻檢查之秘計,施離析之奇策,起謠諑兮中權,藏真實兮心曲,立降幡於往年,溫故交於今日……對魯迅來說,最先有《中央時報》的討伐,接著有《時事日報》,後起的則有《大晚報》和《大美晚報》的合夥的討伐。此外,還有《社會新聞》,《微言》,等等。魯迅成了眾矢之的。1933年末,他曾預言:“恐怕會有檢查製度出現。”果然,次年2月,國民黨中央黨部下令禁止100種文藝和社會科學書籍,以及76種期刊的出版和發行;3月,特別市黨部相應發出查禁書刊的密令。魯迅的著譯,均在被禁之列。5月,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成立。這是專司文化暗殺的機關。許多作品,都在這裏遭到肆意的刪改、禁止、沒收,而且不許聲明,像銜了麻核桃赴法場一樣。比較搗毀上海良友圖書公司、神州國光社、藝術電影公司等文化機關的暴力行為,分明是一種暗暗的死。1934年末,魯迅又預料,當局又要“另結新樣的網”了。然而,事態變化的迅速與嚴酷,又遠遠超乎意料之外。
真是無法可想。 魯迅過去的老朋友林語堂,繼《論語》之後創辦《人間世》半月刊,提倡幽默小品。對於幽默與諷刺,魯迅曾經指出兩者之間的區別,力倡寫真實,肯定作者介入現實鬥爭的熱情。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國民黨上海市黨部翼下的微風文藝社澄清黨政機關嚴厲製裁“魯迅林語堂兩文妖”,居然把兩人的作品捆到一起,然而,在左聯內部,在批評《人間世》的同時,也對小品文取一律掃蕩的態度:甚至特地開了會,公開提出反對寫雜文,要寫“偉大的作品”。這是魯迅意想不到的。
筆名林默的廖沫沙是始作俑者。在魯迅以公汗的筆名發表《倒提》一文之後,又是他,向魯迅放了一回暗箭。《倒提》從外國人倒提雞鴨一事說起,對一些華人為此大鳴不平,以為洋人優待動物而虐待華人,竟至於不如租界的雞鴨者,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說,我們無須希望外國人待我們比雞鴨優,即使順提,又何補於歸根結蒂的運命?在這裏,魯迅暴露了國民中的奴性心態,再度批判傳統的恩賜觀點。他說,我們究竟是人,和雞鴨不同。“人能組織,能反抗,能為奴,也能為主,不肯努力,固然可以永淪為輿台,自由解放,便能夠獲得彼此的平等,那運命是並不一定終於送進廚房,做成大菜的。”
這意思本來極明白,但是到了林默那裏,卻被理解為:第一是西洋人並未把華人放在雞鴨之下;第二是說明西洋人的優待,不應該再鳴不平;第三是說明西洋人對華人的虐待必不可少,而且大可進一步;第四是從“古典”來證明華人沒有出息。於是,他寫文章下結論道:《倒提》的作者在替西洋人辯護,所以是“買辦”! 林默的文章叫《論“花邊文學”》,發表在攻擊魯迅最烈的《大晚報》上。文中還順勢否定所有雜感,認為頗盡八股之能事,“雖然不痛不癢,卻往往滲有毒汁,散布了謠言。”他把這種文章名之曰“花邊文學”的傑作,而且斷言,這類“走入鳥道以後的小品文變種”終有流傳不下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