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偵查破案的兩個基本規律(2 / 2)

5.案件構成要素決定可供采取的偵查途徑、措施和手段。

綜上所述,偵查活動中,從一定的案件構成要素入手,就可以開辟與之相對應的特定偵查途徑,采取與之相對應的偵查措施和手段。

偵查工作中,盡管案件情況各異,但其基本的構成要素是相對穩定的。不管什麼樣的刑事案件,隻要在相同的要素方麵獲取了信息與證據,便可以開辟同樣的偵查途徑,采取基本類似或接近的偵查措施、手段推進偵查。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偵查效果的規律

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偵查效果。提升偵查效果的途徑是:一方麵最大限度地抑製犯罪行為人反偵查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麵全麵提升偵查整體能力。

這一規律的推演過程如下:

1.從案件構成要素所獲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及速度直接決定偵查效果。一起案件能否偵破、能否較快、高質量地偵破,直接取決於從案件相關構成要素方麵獲取到的信息和證據的質量、數量及獲取速度。

2.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所能獲取的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及速度。偵查過程中,偵查人員獲取偵查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及速度受兩大主要因素製約:一是犯罪暴露程度,二是偵查整體能力。

首先,犯罪暴露程度影響獲取偵查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及速度。犯罪行為人在犯罪活動中及犯罪前後所暴露的內容涉及的要素方麵越多、越充分,偵查人員從案件構成要素方麵所可能獲取的信息與證據相應地也就越多、越容易;反之亦然。影響犯罪暴露程度的因素有:犯罪性質與類型、犯罪活動方式與手段以及犯罪主體情況,特別是犯罪主體的反偵查水平和狡詐程度等。

其次,偵查整體能力影響獲取偵查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及速度。犯罪行為人在犯罪中暴露出的信息和證據,隻是偵查人員有可能獲得的信息和證據,與偵查人員實際獲得的信息和證據不是等量關係。在犯罪暴露程度一定的前提下,偵查人員獲取犯罪信息與證據的能力即偵查整體能力,直接影響著獲取犯罪信息和證據的質量和數量水平及速度。偵查整體能力越強,偵查人員實際獲得的信息和證據的質量就越高,數量就越多,速度就越快,獲取信息和證據的最大值可接近於犯罪行為人在犯罪中暴露出的信息和證據。

影響偵查主體獲取犯罪信息與證據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偵查人員的思維素質、專業水平和敬業精神;偵查基礎工作和保障工作的狀況,偵查保障工作包括經費保障、人力資源保障、信息資源保障、技術裝備保障、後勤供應保障等。這些因素直接影響著獲取犯罪信息與證據的途徑、措施、手段及其效能。

3.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偵查效果。偵查效果直接取決於從案件相關構成要素方麵獲取到的信息和證據的質量、數量及獲取速度;而偵查人員從案件構成要素方麵獲取信息與證據的質量、數量與速度又受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兩大因素的影響。因此,概括地講,犯罪暴露程度和偵查整體能力決定偵破成敗、偵破速度、偵破質量———即偵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