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李敖評魯迅答記者問
我看的最早的李敖的作品,是牧惠編的《千秋評論》,當時覺得還不錯。但後來看到他的各種表演,包括“政治秀”,也就不想再看他的東西了。自然,他的文字中那種狂妄自大油腔滑調,也是我所不喜歡的。魯迅在和創造社論爭的時候,有過一句評語:“才子加流氓”,用在李敖的身上非常合適。
李敖在鳳凰衛視上,對魯迅所作的攻擊基本上是不符合事實的,庸俗無聊,三翻四複,不脫流氓習氣,意在嘩眾取寵而已。
魯迅不敢批評個體的中國人?
清末民初的時候,知識界流行對中國國民性的探討,不隻是魯迅一個人在談這個問題。隻是他後來把這個問題同“思想革命”聯係起來,堅持最久。對國民性格的批判,其實是對幾千年專製主義政治文化傳統的批判,是魯迅的“文明批評”的重要部分。李敖說魯迅的這種批判是針對整體不針對個人也不對,恰恰相反,瞿秋白在《〈魯迅雜感選集〉序言》裏就說魯迅所進行的是“私人論戰”,並且說他所針對的每個人都是典型。在中國現代文人中,幾乎沒有人像魯迅樹敵這麼多:章士釗、陳西瀅、梁實秋、徐誌摩、顧頡剛、施蟄存、胡適、郭沫若、周揚……批評起來都是指名道姓的。周作人和陳西瀅等人也有過論戰,但他在出集子的時候,把這些論戰文章都去掉了,而魯迅是保留的。
魯迅不敢批評國民黨政府?
章士釗是北洋政府的司法部長兼教育部長,是魯迅的上司,而魯迅直接批評章士釗,批評他下令鎮壓學生運動,章後來撤了魯迅的職,魯迅沒有勇氣?至於對國民黨政府,可以說,自《而已集》之後的雜文集,許許多多文章都是直接或間接批評國民黨政府的。正因為他把國民黨獨裁政府當成主要的抨擊對象,所以國民黨才會禁他的書,後來弄到連文章也無法發表。“弄文罹文網”,這是有大量的事實作根據的。稍微翻一下魯迅後期的書信,就可以知道。但李敖對此一個字也不談,滑過去了。
魯迅罵過陳獨秀?
這是李敖的大錯誤,完全胡說八道。魯迅在那篇文章中所說的“焦大”指的是胡適等新月社的批評家,並非指陳獨秀。李敖在這個細節上張冠李戴。所以,我說李敖從來沒有認真讀過魯迅的書。在《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這篇文章裏,魯迅說催促他寫小說“最力者,陳獨秀先生是一個”,“這裏我必得記念陳獨秀先生”。魯迅並沒有如李敖所說的那樣攻擊過陳獨秀。
陳獨秀是國民黨眼中的政治犯。魯迅加入中國民權保障同盟,民保盟宗旨之一就是營救政治犯。魯迅對民保盟的工作是十分重視的,開會必到,而“左聯”的會議他可以不參加。胡適也加入過民保盟,但最後被開除了,因為他在察看北京監獄後說國民黨的監獄是如何的文明,完全與民保盟的宗旨背道而馳。民保盟副會長兼總幹事楊杏佛被暗殺,魯迅從始至終都表示了他的憤怒,而且冒險參加了追悼會,致使名字被列入“勾命單”中。
胡適與魯迅誰跟國民黨“對著幹”?
胡適的《人權與約法》是在什麼背景下寫的?1927年國民黨進行清黨,背叛國民革命,用武裝的、血腥暴力的手段奪取政權,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政權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合法性可言的。如何看待這個政府的本質?魯迅和胡適就在這裏發生根本性的分歧。胡適談憲政,這是一種政治的運作程序問題,而政權的本質則是根本性的問題。國民黨一黨專政,不允許第二黨存在,不允許異端分子存在,是一個現代的獨裁政權,是不合法的、反人民的政權。堅持“人民主權至上”觀點的魯迅對這個政權是根本上不承認的,他讚成“革命的革命”;而胡適則是在認同這個政權的合法性的基礎上,上條陳,談改革,與在大屠殺基礎上的當權者合作,當然後來也就入閣了。二者立足點是完全不同的。
魯迅在《而已集》中有很多文章對國民黨的清黨運動表示了強烈的憤慨,而胡適則沒有。周作人曾經說胡適對國民黨清黨是保持“當世名哲”的態度,對殺人“視若無睹”,不置一辭。如何對待政府的大屠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