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一個生前毫無自由權利可言,頂多配寫“偽自由書”的人,今天怎麼竟淪為自由的死敵?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奴隸,革命前是奴隸,革命後是奴隸的奴隸;如果照例使用“存在決定意識”這個老祖宗的原理,他的思想也決不會越出奴隸思想的範圍,怎麼可能成為“精神自由之神”,把所有精神方麵的自由都掌握在他手裏,弄到自稱酷愛“精神自由”的王朔,不得不問他乞討去?然而,果真如此,對於我們這個已然為王朔所讚頌的,與魯迅當年完全不同的自由無比的社會,豈不是一種褻瀆?
王朔說:“僅有喚醒意識和對壓迫者的控訴那都是表麵文章,真正需要勇氣和膽識的不是反抗強者,而是直麵那些可憐的,被侮辱被損害的人,對他們予以解剖。”魯迅作為“神”的存在,在王朔看來,好像大不同於“紅塵中”的“壓迫者”,或別的“強者”。因為對他的控訴和反抗,倒是“真正需要勇氣和膽識的”;連寫一篇小文章,王朔說也得下“捅婁子”的決心,承擔“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風險。神力之奇偉,局麵之嚴峻,豈止到了“妨礙我們自由呼吸的地步”而已哉,難怪一貫不做“表麵文章”的王朔,也不得不做將起來,以“喚醒”我們大家的注意。嗚呼,“精神自由之神”一旦引起關注,就又“淡忘”不了了。王朔斷言這神的存在是“一個標尺”,參照有兩個,一個是批評,一個是淡忘;但是如今既不能批評,又無法淡忘,我們的“進步”還有指望嗎?
納悶之餘,如得神——恰好是王朔遇到的“神”——助,偶爾翻開《魯迅全集》,一下子就翻到一篇《“尋開心”》。文章開頭便說,有兩種人的文章要使讀者吃冤枉苦的。其中一種是:“作者原不過‘尋開心’,說的時候本來不當真,說過也就忘記了。當然和先前的主張會衝突,當然在同一篇文章裏自己也會衝突。但是你應該知道作者原以為作文和吃飯不同,不必認真的。你認認真真地看,隻能怪自己傻。”不能說王朔把魯迅封為“神”,而且也同他描述的魯迅一樣的“逮誰跟誰急”的心態不當真,但是文中的衝突確乎很不少,隻是說得挺逗,玩笑玩笑,開心開心,如此這般也就過去了。
《“尋開心”》結末說是這“尋開心”,是開開中國許多古怪現象的鎖的鑰匙。拿定了這把鑰匙,未必便可完全打開諸如王朔的“有神論”一類的鎖,此刻隻管開去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