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愛與死(2 / 3)

與許廣平等合影。(1927年8月19日攝於廣州西關)

感情這東西是無法分析的。

抵上海時與許廣平、周建人等合影。(1927年10月4日攝於上海)

他所以最終選擇了後者,自然有著種種的因由;但是,可以肯定其中最重要的方麵是:她是一匹烈性的“害馬”。

19選擇

“害馬”以身相許,在給他帶來無比的欣慰的同時,也帶來了無窮的憂慮。

從為“害馬”剪去鬃毛的那天夜裏開始,他就緊張地思考著麵臨的問題:是同“害馬”結合呢,抑或做一個婚姻形式主義者,繼續過一種獨身生活?他同時寫了兩個小說:《孤獨者》和《傷逝》,可見過分焦慮的灼痕。如果拒絕“害馬”,自己將要成為魏連殳,最後弄到無人送殮的地步;如果生活在一起,則勢必不但連累“害馬”做犧牲,而且自己也會像涓生似的變得一無所有,惟存永生的悔恨與悲哀。

離京前,他曾將司馬相如的《大人賦》書贈川島,結句是:“必長生若此而不死兮,雖濟萬世不足以喜。”仙鄉是不足留戀的,他決心走出禁欲主義的境地。即使時已至此,他仍然瞻前顧後,猶疑不決。在廈門和廣州之間,兩地傳書,也還有過將近一個月的關於“犧牲”的討論。

愛一個人是艱難的。對於愛情,他原來便很自卑,由於年齡和健康的緣故,怕因此“辱沒了對手”;再者,是對於地位的考慮,在他看來,這同經濟生活是頗有些關聯的;最後便是“遺產”問題了。其實,所有這些,都經不住“害馬”的一一衝決。“不要認真”,她告訴他說,“而且,你敢說天下間就沒有一個人矢忠盡誠對你嗎?有一個人,你說可以自慰了……”在他摸索異日的道路而需要“一條光”時,她給了他“一條光”。

20宣言

“我先前偶一想到愛,總立刻自己慚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愛某一個人,但看清了他們的言行思想的內幕,便使我自信我決不是必須自己貶抑到那麼樣的人,我可以愛!”

他終於說了。

21一種戰勝

“我可以愛。”在這裏,愛是一種權利。“我是我自己的,他們誰也沒有幹涉我的權利!”子君說的,同樣是愛的權利。五四時代的著名的題目:“娜拉走後怎樣?”說到底還是愛的權利問題。

沒有權利觀念的愛情,其能否存在是可疑的。

為了爭取愛的權利,而終於背叛了婚姻;對於他,可謂個人主義對人道主義的戰勝。

22衝突

兩人結合之後的第一次衝突,即關於害馬的職業問題。

她要到社會做事,應友人之邀去編輯一份雜誌,不要像子君那樣“捶著一個人的衣角”過日子,實在很有點“新女性”的氣魄;作為五四戰鬥過來的老戰士,本當表示欣賞的,至少應當尊重她的選擇,然而竟不然。

他並不讚成兩個人分開工作,倘使如此,豈不是又要回到從前獨戰的境地中去了?於是他替她預備了一個計劃,就是從他學日語,以便將來從事世界最新思潮的譯介工作(當時,社會科學一類書籍多從日本轉譯而來)。這是極有益於中國的。可是,如此終極性目標,豈是一般人所可抵達?即便計劃是萬分完滿的罷,也當由本人作出,無須乎從外部施加壓力的。

最後,她屈服了。

在職業問題上,他的謀慮是廣大深遠的,但又明顯帶有自私性。或許,愛情正好因為自私而不同於人類其他的社會行為。沒有哪一位倫理學家主張愛情是完全為他的。倘不需要接受對方的任何東西,大約自己也決不會將所有這一切給予對方。

23返回

致命的是婚姻。

《傷逝》懷著深隱的恐懼言明婚姻的束縛性,權威性,言明愛與死的二律背反。然而身不由己,他已經落入網中。

本來,選定“同居”的現代形式,是最適宜於愛情的自由棲留的。可是在事情的發展過程中,卻不可避免地婚姻化,家庭化。特別的“報應”,是多出了孩子,這就益增了傳統家庭的穩定性。

24結婚答卷

同居半年,他在“結婚然否問題”複信李秉中,答道:“結婚之後,也有大苦,有大累,怨天尤人,往往不免。”稍後又說:“結婚之後……理想與現實,一定要衝突。”

25歧異

在害馬給他“一條光”時,他說:“置首一人之足下,甘心十倍於戴王冠。”

其實他是不甘心的。

愛情的健康發展,決非造就其中任何個人的僭主地位。如果要穿越婚姻這一死亡形式而保持愛的活力,必須承認個性歧異的客觀性,在實際生活中,讓出個體活動的空間;可是,在害馬的職業問題上,他恰恰采取了以共性排除個性的方式。他要成為一個人。

她性格外向,他偏於內傾。她出身學生領袖,重視群體鬥爭的方式,曾經一度加入國民黨;他是一個寫作人,自由職業者,所取是典型的個體方式,所謂“散兵戰”,所以深畏組織的羈係,反對加入任何黨派,更不必說憎惡政客一流了。如果不是在思想傾向一致性的基礎上,發展各自的個性,衝突將是難免的。

26愛是一個過程

為了避免愛為婚姻所葬送,除了獲取個性的獨立和自由,也即男女雙方的平等地位之外,還須把它視作精神的平行發展的一個過程。用《傷逝》的話來說,就是:

“愛情必須時時更新,生長,創造。”

“安寧和幸福是要凝固的……”

愛是起點,也是終點,求生是漫漫長途。愛作為精神現象而貫串其中,卻往往或遲或早被日常生活置換為形體的交往。這是極其可怕的愛情悲劇。說它可怕,是因為它幾乎無事地以正劇的形式上演。

27愛與生活

愛是偉大的,生活是重要的。

在《傷逝》中,子君和涓生因為相愛而走到一起,結果卻在生活艱窘中分手了。如果說子君忘卻了生活而保留了愛,那麼涓生則保留了生活而忘卻了愛,兩者都使愛凝定在先前那裏,而呈一種孤離的狀態。涓生反複表示自己的悔恨和悲哀,在因為對於愛,既不曾堅持也不能堅持。“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這是的確的。但是,由於長期為大家庭的經濟所累,而且習慣於舊式婚姻的無趣,實際上已使得作者本人將生活和愛割裂開來,而把生活置於優先考慮的位置;當二者不可得兼,為生存計,是寧可犧牲愛作為代價的。

對於日常生活中的愛,他有一種虛無感。

28隔膜

事實證明,他的顧慮並非杞憂。

害馬在家務麵前已經變得日趨馴順了。一個叫作家庭的巨物,把她同社會運動隔離開來。原來寫作過淩厲的雜文,這時完全停頓下來了,她已單方麵放棄了早年對於社會改造的參與;正像《傷逝》裏的子君,功業完全建立在吃飯中,“似乎將先前所知道的全都忘掉了。”停頓,放棄,完全的忘卻,都是個體生命內部死亡本能的象征。

在兩人關係上,她除了幫忙眷稿,校對,送郵,做種種雜事(本身構成了足夠的犧牲),已倦於追蹤他的思想發展。在他辭世以後,她寫作關於他的回憶錄,也多限於起居飲食之類,而對一個精神戰士的心路曆程,尤其晚年的狀況幾乎一無所知;在有關的許多重要方麵,留下了大量空白。

《傷逝》寫到子君,感慨係之曰:“人是多麼容易改變嗬!”

29傾聽

而他,可曾傾聽過她那犧牲底下的心靈的顫響?

30對話

相愛的過程是對話的過程。男女雙方作為坦白自在的對話者,一旦話語貧困,或竟無話可說,可視同愛情的衰亡。

惟有一種沉默例外,即所謂“默契”;此乃無言之言,是最深入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