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惡意傷人必自傷(2 / 2)

八王爺說:“是啊,你們幾個奴婢處事太差了。皇太子給你如此安排了,十分恰當!為王替你籌劃嫁妝家私吧!”

皇太子說:“本宮手頭沒有什麼,但是,本宮已經許諾了,但是你們的生活,本宮會打發人招呼的,本宮也會經常過問的!請侍書姑娘好自為之!”

事到如今,侍書還能說什麼?隻得過來給皇太子磕頭:“謝謝太子成全!”

皇太子說胡樂天:“胡將軍您也過來。”

這二位就站在了皇上禦賜的尚方寶劍前邊,給尚方寶劍跪下了,磕了三個頭:“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

這裏我要說一下大宋的養老和助殘的事情。

宋代養老還是很豐厚,很公益的。

宋代律法規定,凡過了六十以上,犯了充軍、流放等罪行的老人,可以免罪。七十以上呢,隻要不造反,不管咋折騰都沒罪。九十以上,所有罪行一律赦免。

而且,宋代過了七十的老人會從政府處領到一根拐杖,這拐杖呢長約一米八,上頭帶雕刻鳩首。憑著這個,老人們可以自由出入官衙,並且還能領到朝廷每年發放的生活福利。若是活了九十,不光有這特權,朝廷會發六百擔俸祿給這高壽老人兒(相當於正縣級待遇)。

宋代官方社保做的很好,不光醫療上,養老也一樣。

他們有專門的福田院,作用類似於今天的養老院,用以收容五十以上孤寡老人、殘障人士等。

按宋人的界定,60歲以上為老人,可享有進入福利機構養老的權利,國家給他們的養濟標準一般為每人每日一升米,10文錢。對80歲以上的居養老人,政府還有額外補助,另給大米及柴錢,90歲以上老人每日有醬菜錢20文,夏天給布衣,冬季給棉衣。

現再來看看宋人“病”的福利。宋代收養、治療孤苦貧困病人的專門機構主要是“安濟坊”。北宋崇寧年間,朝廷下詔全國各路遍置安濟坊,頒發“安濟法”,要求凡戶數達到千戶以上的城寨,均要設立安濟坊,凡境內有病臥無依之人,均可送入安濟坊收治。

安濟坊“宜以病人輕重而異室處之,以防漸染。又作廚舍,以為湯藥飲食人宿舍。”即實行病人隔離製,並提供湯藥、夥食。此外,另有專門收治患病旅客的機構“安樂廬”。

政府還要求旅店如發現病人,不得將其趕走,而應就近請大夫治療,然後報告官府,報銷醫藥費。

而國家福利作為一種製度安排,在中國出現的時間很早,不過在宋代之前,國家福利並未實現體係化,多為臨時性救濟,帶有備荒賑災性質。宋代則建立了一套覆蓋麵極廣的福利救濟體係,救濟的對象涵蓋了孤寡老人、殘疾人、乞丐、棄嬰、孤兒、貧困人口等群體,提供的福利覆蓋了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