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胖男人看了好長時間,在我們都等得不耐煩的時候,他終於轉過頭來說:“過了好幾天,加上當時沒有正麵注意過那個人,我也隻找出來兩個相似的人。就是這兩個——”他指著兩張照片,我起身去看,不出意料,其中一張正是詹姆斯·楊的照片!”
“逮捕詹姆斯·楊!立即行動!還有另一張照片上的那個人,查出他在哪,同樣逮捕!”密切關注這件案子的舊金山警局的局長立馬下達了命令。
兩小時後,楊被逮到了審訊室中。另一個人經過調查,人在紐約,當地警方已經答應配合辦案。
我們又一次在審訊室裏見到了楊。
“楊,你看看這是什麼。”費爾從口袋裏拿出一個信封,上麵沾滿了血跡。
楊沒有任何波瀾的看著那封信,說:“這就是凶手留下的那封信?”
“沒錯。不過,楊,這封信是我在勘察現場的時候發現的,我馬上收了起來,任何人都沒告訴,就連威廉森都不知道,你是怎麼知道的呢?”費爾戲謔的看著詹姆斯·楊。而這時,我才知道,當時在飛機上他往上衣口袋裏放的東西就是這封信。
聽到這話,楊的臉色瞬間變白,斷斷續續的說:“不可能!這屬於現場物證,你私自藏起來,是要受處罰的!”
費爾回答說道:“當然,是要受處罰,可是我破了案,誰還會處罰我?詹姆斯·楊,你就是亨利·羅伯斯一案的凶手!你偷偷地給了羅伯斯一封信,信封上塗了氰化物,又在信封上寫了一句話——”他指著信封上的一行字說:“裏麵有你的秘密,請務必找一個隱蔽的地方閱讀。我看了信的內容,是關於羅伯斯逃稅的證據。你在空姐給了羅伯斯食物之後才給的信,你是利用了羅伯斯接到信之後由於剛吃完東西肯定會用手帕擦的習慣,致其餘死地!”
楊突然大聲冷笑起來,說:“我承認是我殺死了羅伯斯,你真不愧是蘇格蘭場的名偵探,名不虛傳!”
聽到這話,我迫不及待的脫口而出:“你是怎麼從飛機上逃離的?”
楊看了我一眼:“我什麼時候逃離飛機了?我隻不過把艙門打開,用繩子綁在我腰上,另一頭係在飛機裏麵的椅子上,然後扒著艙門吊在飛機外麵,讓你們以為我跳了出去,但是我趁著混亂,偷偷又爬回了機艙,收起了繩子。”
費爾喝了口咖啡,讚歎道:“好一招……那叫什麼來著……瞞天過海!那麼,迪倫·伊爾也是你殺的吧?”
“你有什麼證據?”
費爾道:“目前我並沒有什麼證據,但是因為現在你是羅伯斯一案的凶手,我有理由懷疑你也是迪倫·伊爾一案的凶手。請你告訴我,當天你在鹽城穿的那身衣服在什麼地方?”
“那身衣服啊……髒了,我懶得洗了,直接扔了。”
費爾似乎料到了楊揮會這麼說,沒再說話,直接出了審訊室。
出了審訊室,他對希爾羅說道:“請你調查一下迪倫·伊爾來到美國後都跟誰聯係過。”
希爾羅點點頭立馬走開了。
費爾拽了拽我的衣袖,說道:“走吧,我們去看看霍華德路謀殺案的現場。我聽說現在現場還被封鎖呢。”
我們找到了舊金山警局的一名警員,說明我們的目的後,他就開著一輛警車載著我們來到了現場。
現場是舊金山的一個碼頭,死者開的一輛福特轎車撞上了隔離牆,車頭已經嚴重變形了,看樣子當時的車速很快。車子的車門是開著的,並且在車門底下的地麵上有著一道長約6米的拖拽性血液痕跡,早就已經幹涸了。但是我有一個疑問,這場車禍是凶手設計的,還是死者自己無意間發生的呢?我將自己的疑問告訴了費爾。費爾也雙手交叉抱在胸前,看起來也很迷惑的樣子。
忽然,他走向了轎車的尾部,趴在地上朝車底看去,接著,他從車底拉出來一根麻繩。
麻繩已經變得油跡斑斑,費爾說繩子綁在了車排氣管上,一頭垂在地麵上,另一頭則纏在了轉軸上。並且轎車左後方的輪胎不像是車禍導致的癟胎,像是被人為放氣的。他吩咐了現場的警員,把左後方的輪胎拆下來拿去做檢查。
一會,警員就回來了,果不出費爾所料,這個輪胎被紮了釘子。跟他一起來的汽車專家也說道:“這麼看來,車禍的原因是由於當時的車速過快,輪胎突然爆胎,並且繩子纏住了轉軸,導致汽車失控,撞上了隔離牆。”
費爾點點頭:“原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