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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有個名詞很關鍵,即“不可移動文物”,是指先民在曆史、文化、建築、藝術上的具體遺產或遺址。一旦一個建築物或遺址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或暫定為不可移動文物時,通常就受到主管機關保護,未經許可,包括所有者在內的任何人,都不得任意變動、修改。如果是因為建築工程開挖而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或考古遺址,為了保護曆史文物,工程通常要立即暫停。換句話說,被列入不可移動文物的名單,就像拿到了國家賜予的“尚方寶劍”,名正言順地納入文物保護法的保護範疇。

此刻,人們天真地認為,被放進了“保險箱”的“梁林故居”,再也不會遭到商業的侵蝕。但殘酷的現實卻和我們開了個玩笑,資本之強大,權力之強悍,早已經超出我們的想象。誰能想到,時隔僅一年多,高舉“免死牌”的“梁林故居”,還是在推土機的轟鳴中碎為瓦礫。

欲蓋彌彰的“維修性拆除”

對於“梁林故居”慘遭滅頂,著名文保人士曾一智扼腕震驚:“‘梁林故居’已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要依法保護的,自2009年媒體報道後,原有拆遷方案已由職能部門予以更改,不理解為何仍然被拆掉了。”

麵對質疑,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表示,他此前並不知曉“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也是剛從文保人士處獲知的,已責成東城區文化委調查。據媒體報道,“梁林故居”被拆除大概發生在2011年10月左右,距離現在已有兩三個月,文保部門竟說“不知”,實在讓人無語。對此,人民網轉載文章指出,“一般來說,上級部門‘不知曉’的事都不是什麼好事,如果是好事,基本上都是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下’進行的。”這也是中國官場的“特色”。看來,處在風口浪尖上的“梁林故居”是個燙手的山芋,隻能扔給市文物局下屬的東城區文化委來解釋原委了。

而東城區文化委向市文物局遞交的事故調查原因顯示,開發單位考慮到故居房屋騰退後,因陳舊、幾經翻建、無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現險情,因此進行了“維修性拆除”。時隔一天,東城區文化委再次強調,華潤集團富恒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單位)是為了“緊急搶險”,才將危房落架擬修複的。得到了“合理解釋”的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隨後解釋說,拆除是由於建設單位為防止房屋在過節期間出現險情,而提前對房屋進行的“落架維修”,是維修前的一種“前期籌備工作”。

不愧是“文化委”,筆杆子夠硬,字斟句酌創造出“維修性拆除”的新詞,把“梁林故居”碎瓦滿地描述得峰回路轉,強拆的戾氣蕩然無存。對於官方的“妙筆回春”,網友大呼看不懂——“走平凡路”問:“拆與修在我們的字典中是不同意義的?”“苗”則調侃道:“維修性拆除是一個新名詞,沒有學過!”!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強拆”被扭曲為“維修”確實荒誕,對於這個“指鹿為馬”的說辭,光明網評論道:“如果真有人會隨聲附和的話,估計這樣的人,遲早會被中國億萬老百姓的唾沫星淹得呼氣都困難。”沒錯,麵對“梁林故居”被夷為平地的慘劇,文保部門沒擠出一滴眼淚、說出一句狠話,相反卻像個“和事佬”,還為肇事者量身打造“維修性拆除”的年度新詞,窮盡說辭、粉飾其蠻行,確實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心生詫異:如此“寬容”為哪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