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沒有理我,徑直走到茶幾那裏,攤開他記錄下的紙張,問道:“你有錢嗎?”我問道:“你問我有錢沒,當然沒有了。我可是個鄉下來的苦哈哈的窮孩子。”林森問道:“我現在身上沒帶一分錢。還要給你姐買很多東西。”我問道:“你需要多少錢?”林森問道:“你有多少錢?”我翻了一下兜子,把褲兜裏的所有錢都翻出來,放到桌子上,數了數,隻有十塊錢。林森笑道:“你可是真的夠窮的了。”我說:“我也不知道今天要出門,沒帶錢沒帶卡,你需要多少錢,我可以湊湊。”林森說:“十萬左右。”我大吃一驚道:“十萬,你把我賣了吧,我也不值十萬。”我想要是回所裏管人借些錢,再加上我自己的工資,頂多能弄來一萬塊錢左右。
林森頹廢地抱著頭仰在沙發上,我說:“我能弄到大概一萬塊錢,咱們先湊合著用著,怎麼樣?”林森說:“我先去長沙再想辦法。”我說:“好,我先給咱倆買去長沙的票,就兩張票,我還買的起的。”林森說:“隻有我一個人的票,你不能去!”我說:“為什麼,我就是要去,你管得著嗎?”林森說:“你姐姐警告我千萬不能讓你和我一起走。”我說:“你就當沒看見我,我們各走各的。難道我連長沙都不能去了?”林森說:“好,你去買票,我出去一趟,你先借我點錢。”我指著桌子上的錢說:“都拿走吧!”林森說:“我要買張電話卡,這點錢哪夠!”我走進李不一的臥室,打開他床頭的抽屜,裏麵有幾張一百的,我都拿了出來,遞給林森,說:“這些夠了吧。”林森說:“這是你的房間?”我說:“不是,是不一的。”林森問道:“你這算是偷嗎?”我說:“當然不是了,我跟不一說一聲就行了。”林森說:“你拿起來倒是熟門熟路的。”李不一的習慣,就是把錢放在床頭的抽屜裏,十年了,一直沒變過。那個抽屜裏還有把鑰匙,是大門鑰匙,我把鑰匙給林森,說:“我去買票,你買了手機卡給我發個短信,我有事的話好聯係你。”
出門時我建議林森換件衣服,他一身西裝看著太紮眼,林森拿起李不一掛在門上的外套換上,李不一雖然很瘦,比林森還要矮點,但是他的肩很寬,林森穿著這件外套除了有點緊,還是挺合身的。
我和林森在樓下分別,我先回所裏收拾了一下行李,拿著行李到售票口買了後天晚上到長沙的臥鋪兩張,本來想越早去越好,但是車票賣沒了,這兩張臥鋪已經是能買到的最近的了。我在所裏走時,鬼頭鬼腦的繞著小路,生怕看到唐甜甜。
我回到李不一家裏,沙發上坐著一個人,我還以為是李不一回來了,定睛一看,原來是林森,我問道:“你這麼早就回來了,我還以為你得好久才能回來。”林森很頹廢地坐著,說:“看來我真的是弄不到錢了。”我說:“怎麼了?”林森跟我講道,原來他是想回到他原先的住處,他在那裏放了點現金,但是那棟樓被警方封鎖了,林森跟守衛的民警說:“我是業主。”警察說:“業主也,不能進。”林森吼道:“整棟樓都是我的。”警察說:“那你更不能進了。”好說歹說都進不去,他是從婚禮上逃婚出來的,肯定又不能聯係自己的親人朋友,隻能無功而返了。我坐在他身邊,把票放在桌子上,說:“我們先去長沙再想辦法吧。”林森說:“現在想不出來辦法,難道到那裏就有辦法?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我說:“這可不是一分錢的事,你以為誰都很有錢嗎,十幾萬不是個小數目,在我家那邊都可以買個房子了。”林森說:“你姐讓我買的東西幾乎都是戶外用品,她等著我送過去,現在她在水色出不來,要是我湊不到錢,買不了東西,會影響她的行動,早知道真應該帶點錢準備著。”李不一會不會有錢,我說:“你別急,你也不知道會是這個情況,我問問不一有錢沒?”林森說:“他們倆現在在一起,我剛問過了,小李子的錢都放在床頭櫃裏了,就是那點錢。”我驚訝,不一竟然也去了,那就算是借錢也借不了了,我也是一籌莫展地坐在他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