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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從起床到發現那篇旅人故事之前,我都在閱讀陽光。

一天之中,人的情緒起伏是無法掌控的,就像測不準原理所揭示,永遠有看不見的孽賊藏在歡愉時光的毛細孔內,司機發動偷襲,將你從峰頂推入穀底。如果,不是貪戀燦爛的陽光,我不會取消約會待在家裏做點事,如果不待在家裏,我當然不會上書房整理開箱上架但尚未歸類的四五千本書,要不是得在書房耗很久,我就不會超量地煮上一杯咖啡端上來喝。如果不把咖啡壺放在櫃子上,當然不會失手打翻。接下來的連鎖反應若以慢動作重播是這樣的:裝著黑色液體的玻璃壺自高處墜下,我本能地伸手承接,就在觸地刹那,玻璃迸裂,碎片劃過我的手指,咖啡飛濺到我的衣服、一摞書、米色新沙發,然後像鼠疫一樣滑過地板濡濕一爹亂七八糟的文件。同時,我看見指頭流血了。

我很好奇別人碰到這種意外時的反應,“該死”、“笨蛋”或咬牙切齒咒了聲“幹”,而我的反應上不了台麵,居然發出卡通式的“歐—哦”並且急慌慌地摘下眼鏡。我一麵清理碎片一麵罵自己“低能”,很奇怪,這一罵反而把氣概逼出來,既然事情發生了,管它去死那就發生吧!手指還在流血,我恣意抹在淺藍棉T恤上,咖啡漬加上血印形成詭異的華麗,如鬼裂的焦土高原忽然竄放紅火鶴,飛向藍天。我為這種離譜的念頭感到好笑,幹脆脫下T恤當抹布,試檫那疊濕答答的文件,並且決定待會兒就把新沙咖啡壺那出來再煮它一壺滿滿的咖啡端上來放在櫃子上看事情會不會重演?我把文件、檔案鋪在樓梯上,讓穿透半麵玻璃牆麵的陽光烘幹它們,於是,那隻被黑蟑螂啃得成體統的牛皮紙袋與我麵對了,袋上用簽字筆寫這粗黑大字:“未完成稿,暫存,一九八九。”

沒錯是我的筆跡,但怎麼也想不起七年前把沒寫完的文章裝入牛皮紙的事。這完全違反我的習慣,稿子沒寫完,表示失去熱情,當然丟如垃圾桶幹嗎費事保存?我是不是該懷疑自己提早得了阿茲海腔症,要不然怎麼會覺得這隻牛皮紙袋像被別人栽贓般俞看俞糊塗?當然字跡是我的,那錯不了。

我抽出裏頭的手稿,約莫三四十頁,一股黴濕的氣味衝入鼻孔,沒寫完的稿子像未瞑目的人,在時間的岸邊磨磨蹭蹭,等著有人聽他說罷遺言,才肯含笑離席。我神經質地捏著手稿一角用力抖鬆,趕蠹魚;忽然一張紙片飄了下來,撿起一看,頭沒腦地寫著:

“或者,就這麼坐在樹下喝茶,看一陣野風吹過,吹落一兩粒瘦小的柿子,滾到我是腳下。

或者,我就撿起最弱的那粒,舉得高高地,跟天說:瞧,我落了這麼久,你也不撿起我來!”

我們對記憶了解多少?自己的、他人的,以及自己與他人之間相互增刪、蓄意霸占或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