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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瞄了一眼啟示上的名字後,以一種冷漠到瀟灑的態度道,「你加油吧,朔方。」……我很冷淡?為什麼不?雖然他是圈內人,但卻不是“自己人”。就因為我不是所謂正確的“大多數”,所以需要更多的戒心、更多的無彩色。

夜,沉悶,悲哀亦然。盡管空虛隨秋風遍撒人間,黑羊們還是習慣瑟縮在暗之中努力漠視著情[yù]與心驚。自比為黑羊果然有些不協調,是因為不像綿羊那麼不叛逆?還是冀望身為更無暇的“白”?留連、留連,於月色之下,踱到一家名為“LIE”的咖啡店,我還不想這麼早回家。

點了杯曼巴後走至空間最深處的角落,從那裏可以對著公園發呆,也不會有人在我耳邊嘈雜。曾經問過老板娘為何取像“LIE”這麼奇特的名字,她回答我,因為這裏的氣氛很好,不同於外麵的“現實”。是啊,就像人生一樣,是個令人火大的LIE,沒有人知道“表現出來的現實”就是真實。誰不曾恣意輕狂過,親愛的小羊?在世俗與性向間的糾葛,不是發泄就是迷途。

但是!也不要在我想悠閑喝咖啡時打群架啊!我低咒一聲,誰能盯著火爆場麵發呆?盡管是清晨,公園的路燈也還亮得很,一群所謂“年少輕狂”的小鬼們旁若無人地布起陣,將注意力置於獵物身上。單數敵方不熟練地亮出刀刃,啪踏的輕響引起記憶共鳴,哦~~蝴蝶刀?和我以前用的一樣。不過這樣下去會有小鬼受傷吧?我起身打算晃去打個110,眼角卻閃過一個看過的身影。

「店長!後門借我一下!」

又是隻迷路的小羊。

2、

我一定是瘋了才會闖進兩把刀之間還賠上一件外套。

抵達時情勢早已一處即發,我不要命的硬闖進去,抓住目標物的手腕後順手用外套甩開對方刀刃然後賞他一腳,學這麼多年防身術若是隻為了這一腳也算值得啦!……現實要是真有那麼瀟灑就好了,對多數敵方而言,我不但是闖入的“異物”,而且還是個想死的笨蛋。

「傻瓜!把刀收起來!!」我在朔方耳旁大吼,下達命令。以往的經驗告訴我,想逃,得適時地虛張聲勢。

回瞪所有落於身上的敵意後,我開始所謂的“虛張聲勢”。「再不收手會受傷的呦,小鬼頭們……」

回過神來已扯著朔方奔離公園。在低咒一聲,「嘖!條子!」後,接下來隻要推開精神不集中的年輕人然後逃走就行了……哼!兒童集團!我在心裏冷哼一聲,都幾世紀了還有人會上這種當。或許是歸巢本能作祟,我習慣性地衝回家才想起手上還抓了隻動物,將他扔往沙發、確認沒有追兵後,我用力擺出最凶惡的眼神質問道,「搞什麼?!和小孩子打群架?!」

「和你無關。」他冷冷回答。

是啊!是和我無關!但我就是不爽看到有人在我麵前“迷路”!誰叫你要該死的在我麵前大喇喇地往崖下跳?!拿熱臉去貼冷屁股的感覺讓我有一種想掐死他的衝動,我決定把外套被毀的怨氣發泄到朔方身上。

在一陣霹哩啪啦流利順暢的優雅謾罵聲中,我客氣地搶過朔方的刀。「你沒用這傷過人吧?」檢視著刀鋒,習慣性地撥弄刀柄卻惹來一連串的奪還動作。「做什麼?」收刀,將它納於身後後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