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段(2 / 3)

安信緊緊盯住照片裏的那個女孩,臉色發白。

也難怪喻恒、MISS楊誤會了她的為人,隻因為照片裏的女孩和她太像了,她相信熟悉她的人第一眼看到照片,一定會想:咦,這不是安信嗎?

的確是“安信”,她本人也不得不承認。

卷頭發,發絲如出一轍的長短;鉤住阮正楠的脖子的手臂又長又白,像她一樣左臂有羊羊手鏈,這種小飾品是她在網上淘來的,相信普通精品屋有賣;穿得很少,裸露出後背,即使遮住前胸的布料也是岌岌可危地掛著,更要命的是正因為女孩脫多了衣服,減少了遮掩,後背看起來纖瘦光滑,符合了她平常拉練身體的質感。

安信終於明白百口莫辯的感覺了。她向楊秘書索要喻恒手機的配置電池,一換好就衝著阮正楠撥過去。阮正楠過了很久才接電話,她冷冷地說:“解釋一下照片的由來。”

“喝醉了,把別的女孩當成了你。”他的語氣極為漫不經心。

“阮正楠!”安信大喊一聲,氣急敗壞地嚷,“你還想騙我到什麼時候?你敢說這張照片不是你授意的?你看看那背景吧,在夜店吧池邊,是你上次帶我去的那家!是你逼我跳天鵝湖的那塊地兒!我真是沒想到啊,你為了擺脫公司不惜這樣大肆製造緋聞,不惜這樣自毀名節!可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有沒有想過我願不願意?”

“沒必要這麼生氣,你不是有心理準備嗎?”阮正楠冷冷地丟過來一句,那種毫無感情的口氣和平時判若兩人,“前兩次用的是你的照片,這次按照規律來當然還是用你。”

“你簡直是不可理喻。”安信怒極反笑,“是不是因為我對你一味忍讓所以你才敢這麼得寸進尺?那好,我現在明白告訴你,你去死吧,以後別再出現在我麵前!!!”

掛了電話,覺得心情異常煩躁,她抓著卷毛懊惱地坐了下來,胡亂翻著手邊的那本緋聞雜誌。經過前兩次捕風捉影的“EVER與神秘女孩”合照的墊底,這次的倮·照很大程度上讓觀眾相信了它的真實性,她翻了半天找突破口,突然又悲哀地發現:阮正楠設計得太完美了,沒露一點缺陷。

即使被她看出照片背景,他授權的這本雜誌還配上了繪聲繪色的說明:據可靠消息宣稱,這位神秘女郎曾伴EVER現身娛樂場所,當晚有很多吧妹可以證實兩人交情匪淺。

也就是說,阮正楠考慮過她會跳出來否認,但他根本不在乎她的反抗與掙紮,因為她的確陪他取過迪吧,很多人都看見她替他擦過汗,她逗他笑起來。有了這麼多人證,她在他懷裏的照片就是“既成事實”。

安信的心涼到底。她細心地翻找雜誌扉頁,發現發行商隸屬於蘭雅旗下的一家雜誌社。看著流光溢彩的封麵照,她總算明白了一件事:蘭美人這次長腦子了,居然知道借力打力,明為宣傳阮正楠為翼神擴大代言人的知名度,實際上暗地裏弄臭她的名聲,打擊她於無形。

她還記得阮正楠簽約的協議上附錄的條件,需要他無限擴張知名度。她也記得蘭雅熱衷於翼神的跟蹤宣傳,手中握有阮正楠的檔期活動表。

原來蘭雅才是緊追不放的人。

可是她不想再爭鬥了,因為沒意思。

安信算好第二天是喻恒歸期,當晚回到離翼神不遠的蝸居留宿。挽著袖子拖地、換床單,大清洗時,門鈴響了,打開一看,門外站著麵色鐵青的阿J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