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玲擦了擦眼淚,幸好沒有浪費自己奧斯卡級別的演技啊,她等的就是這一句話!於是弱弱道:“老師,我,我想你去我家,同我媽媽見個麵,請你勸一勸她帶著我離開爸爸。”

王老師點了點頭,他也覺得孩子活在那樣的環境中很不好。

***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又稱人質綜合征。

——是指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性、甚至協助加害人。①

林玲看小說的時候就覺得,汪梅朵是不是也有這種“被害人情節”?簡單來說,就是被虐待慣了,就習以為常,成了一個渣男徹頭徹尾的發泄品。

她對汪梅朵這個懦弱的母親並不是特別信任,所以“另尋新歡”這件事不能拖,她必須要在汪梅朵最絕望、最痛恨馮茂亭的時候出手,這樣才能讓汪梅朵下定決心遠離魔窟。

回到了家,林玲就把王老師要來家訪的消息告知了母親。

汪梅朵還有點意外:這還沒有到期中考試,怎麼老師忽然要過來家訪了?

“媽媽,其實是我跟老師這麼說的……”她就把事情說了一遍,聽得汪梅朵臉都紅了,又嗬斥道:“你這孩子怎麼這樣?!怎麼能跟外人說家裏的醜事呢?!”

“媽,王老師不是外人,他是個很好很好的老師,對我也很好……”林玲就把早上換座位的事情說了一遍,汪梅朵的臉色這才緩和了點:“既然王老師這麼關心你,那麼你就要好好學習,報答老師,知道了嗎?”

“嗯,對了,媽媽,其實我還有其他的想法。”

“什麼想法?”

“王老師他的妻子已經去世了,女兒又在國外讀書,我想你要是能夠離開爸爸,和他組成家庭那就好了。”

汪梅朵嚇了一大跳。

她沒聽錯吧?!女兒叫自己勾搭她老師?!

汪梅朵嗬斥道:“你這孩子說什麼呢?那是你老師,不能拿出來開玩笑的!”

林玲眼眶紅了,拽著汪梅朵的袖子搖啊搖:“媽,我說的是真的,王老師是個單身漢,他哪一點不比我那個父親要強?!再說了,爸都把離婚協議書給你了,你一簽字,你們不就離婚了嗎?”

“你父親再不好,那也是你親生父親……”

“媽,我都聽到了,他覺得我就是家裏的一個賠錢貨。這樣的人,我不想讓他當我的父親!”

汪梅朵啞口無言。

女兒住院期間,她曾衝進小三的產房,質問馮茂亭的血是不是冷的。馮茂亭的說辭是:“她的死活和我有什麼關係?”

好像巴不得女兒撞死了才好。

她之前還想著,為了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忍一忍也就算了,畢竟自己沒文化,沒工作,離開了馮家,也沒什麼好的出路。

沒想到女兒根本不願意待在這裏!

但她畢竟隻是個懦弱的女人,也沒什麼主意,下意識道:“媛媛,你別著急,你爸和我的事情……也許,還有其他的辦法的。”

“媽,難道你真的想讓我活在這樣的家庭裏,天天看惡毒後媽的臉色嗎?!”林玲撲在了母親的膝蓋上,她今天是奮力一搏到底了:“你想想看,小三她兒子長大以後,會容忍我這個前妻的女兒分父親的遺產嗎?!她肯定要害我,把我害得越慘越好的!”

汪梅朵有些躊躇:“她,她應該不會的吧,現在都是法治社會了。”

“媽,家裏的事情,關上門來外人怎麼知道?!她敢背著人家老婆偷漢子,也就敢背著所有人害我!”

汪梅朵咬唇不語,不錯,女兒說的都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