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晝短,再抬頭,天色已黯淡下來。
逸春不記得自己走過幾條街,停下來時,周邊景物都是陌生的。想要找人問路,卻見人都往一條小巷子跑。
“快走快走,巷子裏那個被人抬出來了,趕緊瞧瞧去。”
“怎麼了?前幾天還見著的。”
“別問了,有熱鬧看不就成了?”
人們都湧向巷子口,卻聽裏麵有人吆喝著退讓,不多時便有兩個義莊的夥計抬了個人出來。
那人直挺挺躺在竹子搭的架子上,身上沒有蓋的,隻裹著灰布棉袍,臉上出著膿皰,頭發披散著,幾縷黏在臉上,沾上膿水,稍靠近便有衝鼻的氣味。
有小孩子好奇要去碰那人,卻被大人狠命拽了回來,“要死啊?他身上有髒病!”
話音極響極清楚,那架子上的人身子顫了一下,這才顯出是個活人。
“閃開,閃開,碰到磕到的我們可不管啊。”夥計嚷了一聲,所有的人都往旁閃避了幾步。
那人慢慢睜開眼,艱難地張了張嘴,發了笑的音。┆┆
逸春不由地往前走了兩步,想要看清那人的樣貌,卻被邊上的人拉住,“別靠過去,他得的是花柳病,要過人的。”
“他——怎麼會?”逸春看著那架子上的人,暮色沉重,他的臉實在瞧不清。
“哎呀,什麼怎麼會,私娼!這接的客人三教九流都有,難保得個什麼病。——在這兒做生意也有半年多了,本來也是個相貌極好的,現在真是——”
“也是挺可憐的。”
“可憐?有什麼可憐的?一個男人出來做這種事兒,比□還低賤!這是他自找的!”
“說起來也是啊,這會兒是要把他擱在義莊?”
“可不是?就剩下一口氣了,怎麼也過不了明天的,所以才早點兒送了他去,省得沾上晦氣。”
逸春聽得發寒,白了一張臉跟著那架子走,路邊商鋪有人點起燈來,明晃晃的燈光罩在那人身上。周邊行人指指點點,有的不過是白諷刺兩句,有的幹脆啐了口水過去。
“髒死了,怎麼偏往我們家門前過?”
“閃開點兒,又得廢我兩桶井水衝地!”
“下三濫的東西,還好意思睜眼瞧?呸!”
架子上的人確實睜著眼,他的臉上毒瘡連連,眼睛卻仍舊清亮,眾人的話他仿佛聽著,又仿佛置若罔聞,隻靜靜看著天上,看著,眼中漸漸起了笑意。
逸春撥開人群,靠近了,那人的樣貌在燈火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琅……嬛……”他聽到自己的聲音發著顫。
即便是生了毒瘡,即便是襤褸落魄,一起待了近十年的光景,怎麼能認不出來?
七歲那年,他大哭大鬧不肯留在凝香雅舍,是琅嬛端著小碗,笑嘻嘻喂他吃下壽麵。
十歲那年,他被柳爺責罰,跪在院子裏不讓吃飯,是琅嬛偷偷藏了雞腿給他。
十二歲那年,他失手打碎了客人的玉佩,被那客人拳打腳踢,是琅嬛抱著他護著他,拳腳全挨在琅嬛身上。
十四歲那年,他被其他小倌栽贓偷了東西,柳爺本要責罰,是琅嬛一力擔保。他說:你們說他偷東西?好,我琅嬛就是窩主,這凝香雅舍丟了東西,隻管問我來要!
十五歲那年,是琅嬛第一次開口求他,隻是這一求,便是離他而去——
“琅嬛!”心裏透不過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