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相戀後,隻過了一年多就沒有了熱戀的感覺,因為要著手開工作室,兩個人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忙得腳不沾地,那時候他們的關係更傾向於搭檔,而不是情人。
後來工作室開了起來,磕磕碰碰地發展,兩人的關係依然是搭檔的成分多於情人。
直到生意變好,事業上了正軌,他們的關係才稍微有些改變……呃,直接從搭檔轉為了家人。
畢竟過了那麼久,再轟轟烈烈的愛情都會褪色,季宣很冷靜地接受了這樣結果。
事實上他認為家人比情人更好,更可靠。
所以……鍾林怎麼可能做出把自己的照片藏在錢包裏這種事情?
“你說什麼……照片?”為了確定,他問。
俞敏點頭,“你的照片,三張,單人照,需要我更細致地描述一下嗎?三張都是小照片,有一張隱約看得到背景是個湖……”
“夠了,別說了。”季宣打斷她。
他知道那是他們去西湖旅遊的時候照的。
臉上發熱,臉皮也有些僵硬,季宣扯了扯嘴角,“沒什麼事我走了。”說著就要站起來。
“等等。”俞敏歪著頭對他說,“我話還沒說完。”
“你還想說什麼?”季宣表情陰沉。
他感覺這女人不會說什麼好話。
果然,俞敏怪笑了一聲,說:“和女人搶男人就那麼來勁?你怎麼變態成這樣?”
季宣臉色一變,條件反射地捏起拳頭。
俞敏不怕死繼續說:“怎麼?想打人?男人打女人可不好看哦。啊對了,我忘了你根本算不上什麼男人。”
季宣硬把胸口的一股氣給憋回去,慢條斯理地說:“我不和你計較,最後提醒你一下,錢你拿好存好別亂花,特別是鍾林留給我的那份保險金。”
他在“留給我的”幾個字上下了重音,然後滿意地看著俞敏墨鏡外的臉由白轉青。
又覺得好笑,這樣做,還真像是在和她搶人呢。
隻是那個人已經不在了。
季宣晃晃悠悠離開咖啡廳,頂著狂風暴塵回到步行隻需要幾分鍾的酒店。
和俞敏見麵兩次,每次不超過半小時,但卻似乎耗完了他本來就所剩無幾的力氣。
累得很,累得連自殺都不行。
混混噩噩地在床上過了兩天,第三天,是他三十歲的生日。
人生已過去五分之二,自己仍然兩手空空,孑然一身,不知前路如何。
那天晚上,季宣買了三十根生日蠟燭,一根接一根地在房間裏點,隻有蠟燭,沒蛋糕。
它們一共燃了兩個小時。
當最後一根蠟燭無聲地熄滅,黑暗中的季宣想,我要回家。
他想等身上那點餘錢用完了就去找鍾林,既然不能和他死而同墓,那還不如回家鄉去死。
那時候的季宣絕對想不到,一個那樣不幸的開頭,竟會變成這樣幸運的結局。
他不但仍然活著,似乎活得還很開心。
雖然不富有,但是有工作,有房住,身邊還有個一起生活的人。
他喜歡他,對方應該也喜歡自己。
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事大概也就是如此。
當然,前提是不要有閑人閑事來破壞這種平靜的生活。
比如眼前這個。
二十七
“錢全輸了?”
“……”
“包括鍾林那筆意外身亡保險金?”
“……”
和俞敏那越垂越低的腦袋呈明顯對比,季宣的血壓被氣得節節攀升——鍾林那筆保險金和自己留給她的錢,加起來幫顧冬藏還雙倍債還有多,自己當時好心留給她和那個沒出生的孩子,誰知道她轉頭就把孩子打掉了,現在甚至還跑來說錢全部輸光!◢思◢兔◢在◢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