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段(1 / 2)

ES李

於深夜

我一口氣將整封信讀完,不由得笑起來,其實和JAMES李一起生活的這些日子來,我也漸漸地有些喜歡他這個人的(咳咳,注意注意,這個CJ的友誼啊友誼,思想不CJ的筒子立即PIA飛)。

雖然他嘴巴很賤,恩,應該說是賤得我很不得把他嘴巴縫起來,但是他還是會在關鍵時刻說些不那麼放屁的話。

雖然一開始我有想掰直過他的念頭,但是後來就覺得自己可笑了,性取向這個東西真的是天生的。

就像發財說的,除非是他和我開玩笑,否則就是上天和他開玩笑。

但是這個友情卻是杠杠的,是誰說的呢,擁有一個GAY蜜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想每個人女人都需要一個GAY蜜吧。

我小心翼翼地將信紙按照原來的樣子折好塞回信封,這個是我林寶玉單身的最後一個晚上。

感覺似乎還不錯。

過了快三十年的單身生活了,差不多了,終於可以不用天天接剩旨,周末想痛痛快快玩個遊戲還要去相親。

而且李西仁貌似還真的是顆大大的好白菜,果然,我這次很走運。

離二十九歲還有一年,我,發財,盛悅,竟然都趕上了這個奔三的末班車,一起結婚了…

發財和沈越澤,盛悅和那個陸先生,甚至連發財的表姐也和Hyman複合,打算長居中國。

一切都有了新的開始,大家都要開始變得幸福起來。

二十歲到三十歲的這條路可真夠長的,姐姐我走到現在才發現,已經經曆了好多,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我將信封塞到枕頭下,跳上床閉上眼睛,在心裏默念道,JAMES李,也希望你可以在那個南半球找到自己的幸福。

如果隻是天天和袋鼠玩,我想也不是見值得愉快的事情吧!

關於後記的隻言片語

更新時間:2010-10-27 23:42:15字數:1328

寫這本書的時候還是夏天,七月的天,下過幾場驟雨,誠如自己的心情一般,一分孤獨,二分明媚,三分迷惘,四分張狂。

而完結的時候,竟然已經過了三個月,早上出門的時候,都已經有人戴了圍巾和帽子。

感覺冬天快來了。

就這樣寫這些字,我度過了三個月,我一直都覺得,這些是屬於我的事情,不管被怎麼議論,至少我寫它的時候,它隻是我一個人的。

很奇怪的一種感覺,與之前寫書的時候有著不一樣的心境。

很多人,因為我的速度緩慢而離開了它,但是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孤僻執意地按著緩慢的速度行駛。

偏執狂。

這三個月,其實還是經曆了一些事,感覺自己似乎一下又有了新的成長,我不能說我長大了。

因為我現在已經很大了,說自己長大隻會讓人覺得我在裝嫩。

不過那些事那些人,就好像那些在湖麵上飛過的大雁,燕子一般,過去後,風平浪靜,從無留下任何痕跡。

有時候自己難免會問,如果來了,那麼又幹嘛要走,那你幹什麼來呢?

但是最後,通常還是會說,罷了罷了,來來去去,走走停停,誰的人生不是如此,何必這麼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