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文革遺民(1 / 2)

“結束了,早就結束了。四人幫倒台了,國家改革開放了,現在經濟形勢一片大好,人民安居樂業呢……”因為我對他的來曆,已經有了些猜測,所以聽他這個問題,連忙把官方文件的話搬了上來,極力描繪一個歌舞升平的複興時代。

“我再問你,現在私下處對象……允許不允許?”

換了別人,可能會被他這問題給問得暈了。但是我作為一個對中國法製史有所了解的法學學生,還是能理解他的意思的。在79年之前,新中國是沒有刑法的。1979年製定了刑法,裏麵規定了一個罪名,叫做“流氓罪”。直到1997年這條罪名刪除之前,“流氓罪”和“投機倒把罪”這兩個罪名,都是典型的口袋罪名,一直被法學界所詬病。所謂口袋罪,就是各種各樣的行為都能按照這個罪名去判你,餓你體膚、勞你筋骨、空乏你身,最後還找不到工作,不管天降你什麼大任,你都沒資格去承擔。對於後者來說,你隻要做點小買賣,低價買,高價賣,那你就是投機倒把,把你搞進去是分分鍾的事。再說前者,也就是“流氓罪”,這個罪名的範圍就更大了。你吃了一根冰棍,可能隻是忘了給沒給錢,和老板吵了幾句,然後你就是流氓;你和幾個哥們聚在家裏看了部“內部小電影”,然後你就是流氓;你和一個相互傾慕、燃起熊熊愛火而且你情我願的姑娘,情不自禁地擁抱接吻,然後你就是流氓;你說錯了句話,被人聽到了舉報,然後你也就是流氓。你是不是“流氓”,你自己沒法從法律條文裏查到,隻能是等你做了這等事,自己還不覺得有什麼呢,別人就宣布你是流氓,然後你若年紀小,就勞教了,若年紀大,就勞改了。

當然,這還是有了79年《刑法》之後的情況。若是再往前推,到了76年之前,還是文革的時候,你以為那時候的男女關係,就像是《血色浪漫》裏那麼浪漫麼?你把一姑娘的肚子搞大了,有可能就會被直接沒收作案工具;如果隻是扣上一帽子遊街,這已經算是祖上陰德不淺的了。在很多記錄那個年代的紀實文學作品裏,因為“私下處對象”,大了肚子然後受不了各種壓力而跳河的姑娘,不在少數。

我聽到朱峻軒這麼問我,心裏的猜測更加明確了些,連忙答道:“當然允許,現在提倡自由戀愛,早就不管了。大叔,你……你這麼問,難道你文革之前就來這個地方了?”

朱峻軒似乎在回憶往事似的,沉默了一會兒,道:“七五年。”

我倒抽一口涼氣,道:“大叔,文化大革命七六年結束的。”

他聽了這話,又是一陣沉默。這話說出口,我便後悔,接著道:“大叔,你也不必難過。在那個年代,誰也不知道文化大革命什麼時候會結束。大叔,你是不是和飛娜的媽媽認識之後……”

朱峻軒歎了口氣,道:“沒錯。這件事,我本不想對任何人提起。剛才聽你說起對那個看起來已經死了的姑娘,感情很深,讓我也想起了一些過去的事。”

我小心翼翼地問道:“大叔,是什麼事,能說說嗎?”

朱峻軒慢慢地道:“我早先在部隊裏的時候,在上麵的那個島上駐防演練過,那時候才十七歲。七三年駐防點撤銷,我跟著部隊返鄉,七五年認識了飛娜的娘,她太美了,人也很聰明,很上進。我第一眼見她,就喜歡了她。但是她爺爺早年闖過關東,在軍閥家裏當下人,攢了點錢,寄回家裏,家裏就買了點地。但是後來卻被批成了富農,劃成黑五類,地富反壞右,天天被批鬥。飛娜的娘那時候才二十歲,喜歡讀古書,但因為這個,也被說成是走自由主義路線的壞分子,一直被人欺負得抬不起頭來。有次被紅衛兵抓住批鬥,頭發都要揪下來了,我正好去她爺爺的牛棚裏找她,看到這樣,把那幾個家夥一頓打,然後就被革委會通緝了。我和飛娜的娘偷了條船,劃到這個島上,過了幾天,就遇到老虎,把我們追到上麵的那個洞口,飛娜她娘不小心掉了下來,我為了救她,也一起跳進來,卻不知怎麼的,就到了這裏。一開始,我們也不知所措,還好我帶了手電,發現這裏竟然有房子、有家具。我們找了個爐灶,生了火,在這裏生活下來。飛娜的娘讀書很多,說這個地方,在古代是個大城市,後來沉到了海裏,不知道為什麼,竟有這麼塊地方留了下來,可以生活。雖然在這裏很苦,但是她一直陪著我,還給我生了飛娜,讓我學著古書上的說法,叫她娘子,她管我叫相公……日子,也就快樂得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