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淩雲早就習慣了這群朋友沒心沒肺的玩笑,知道他們一向沒把所謂失戀這件事看得嚴重。她也樂得擺出滿不在乎的姿態,作勢將頭靠了一下他肩膀,“不夠寬,靠著不舒服。”
旁邊站的琪琪大笑,她是個身材嬌小、衣著時髦的女孩子,頭發挑染成暗紅與金棕夾雜,十分醒目。她同樣與司淩雲中學同學,認識多年,撇嘴說道:“有什麼可哭的,那樣乏味沒勁的男生,真不知道淩雲看上他哪一點,居然跟他在一起三年。依我說早就該踢了他。”
司淩雲橫她一眼,她乖覺地舉手投降,“好了好了,不提他了。”她轉而一手拎住司淩雲的衣服,嘖嘖連聲,“瞧瞧,你要不要穿得這麼土這麼保守啊。”
司淩雲隻塗了點唇彩,穿的是這幾年穿習慣的T恤加牛仔褲,看看琪琪性感的單肩上衣,笑道:“不能跟你比,我待在學校,跟不上你的時代了。”
“明天跟我去逛街血拚,隻要半天時間,我保證馬上把你從土妞變回原樣。”
司淩雲沒接這句話,環顧四周,差不多都是舊識,她一一打著招呼,當看到吧台一側高凳上坐著的一個留著絡腮胡子,頭發短短的高大男人時,不禁一怔。
李樂川拍一下那個男人的肩膀,“淩雲,不記得阿恒了嗎?我剛才看他這樣子也嚇了一跳,幾年不見,哥們兒走頹廢路線走得太徹底了。”
司淩雲當然認出了這個穿著灰T恤和破舊牛仔褲的男人是曲恒。他的變化非常大,除了留起胡子外,他的皮膚曬成健康的古銅色,身材挺拔,看上去並不頹廢,完全不再是過去那個略顯蒼白瘦削的樣子。
好幾年前,李樂川和這間酒吧的老板盧未風、眼前的胡須男曲恒以及另外一個叫溫凱的英俊大男孩一道組了一支名叫深黑的地下搖滾樂隊,在本地唱得小有名氣。司淩雲通過李樂川認識他們,經常看他們排練演出,有非常不錯的交情。隻是此刻曲恒神情淡漠,並無絲毫久別重逢的喜悅,她勉強一笑,“是啊,好久不見了。阿恒,你好。”
曲恒放下手裏的吉它,麵無表情地對她點點頭,算是打招呼。
盧未風遞過來一杯色彩濃豔的雞尾酒給司淩雲,“嚐嚐我剛調的墨西哥日出。祝你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生日快樂。”
司淩雲樂得借機擺脫麵對曲恒時這種說不出的不自在感覺,接過酒杯喝了一大口,“我要禮物,要蛋糕,一杯酒可不夠。”
盧未風示意服務生將蛋糕端上來,眾人手忙腳亂地點蠟燭、關燈,一邊唱生日歌,一邊囑咐她許願。這種帶著童稚感的慶祝方式讓司淩雲有些哭笑不得,她不願意掃大家的興致,合上眼默想片刻,一時竟然想不出有什麼願望。她不想再拖下去,睜開眼睛,吹滅蠟燭,待室內燈光重新亮起,隔著桌子站在她麵前的卻是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走進來的男人,他身材修長,穿著黑色襯衫,看麵目應該是30歲出頭,濃密的頭發中卻夾雜著大量銀色的發絲,與英挺的五官形成引人注目的對比,一雙深邃的眼睛正饒有興致地看著她。
她如同活見鬼一樣呆住了。李樂川遞餐刀給她,她全無反應,他輕輕拍她一下,她看著一雙雙注視過來的眼睛,才意識到自己的失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