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唐朝稱呼!(3 / 3)

夫妻稱伉儷、配偶、伴侶。

同輩去世稱: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別人父母稱:令尊、令堂。別人母親稱:念慈。

別人兄妹稱:令兄、令妹。

別人兒女稱:令郎、令媛。

妻父稱:丈人、嶽父、泰山。

別人家庭稱: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稱:寒舍、舍下、草堂。

男女統稱:男稱須眉、女稱巾幗。

夫妻對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

學校稱:寒窗、雞窗。

同學稱:同窗。

【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繈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

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發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誌學:十五歲。“吾十有五而誌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幹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幹支,因而稱作“六十幹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曾不待於養,故曰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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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實在太多了,是五花八門。我們作者如果依據上麵寫,按照我們現在的閱讀習慣,有辦法看嗎?

所以,隻能以現在的閱讀習慣去寫,而且會有不少現代語言。

老是【之乎者也】賣弄文言文沒意義!如果那樣,大家幹脆去看《舊唐書》和《新唐書》算了!

因此,【稱謂】和【文風】方麵——請大家不要挑刺,見諒見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