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羅司藥說家鄉的境況時,流淚了 何副主任作動員用的例子,是笑話(上)(3 / 3)

任剛歎了一口氣,“今天中午,又是二米飯,我一聽吃它,頭皮都是麻的。”

田戈:“你們宣傳隊,還吃二米飯?”

吳立新:“臨時單位,沒有一點兒家底,何況天天排練,體力消耗大,吃起飯來,一個比一個能吃,夥食比連隊還差。”

任剛:“要不是團裏給每人每天補助一角錢,生活更差。”

董正友想了想,“既然你們不愛吃二米飯,中午我想辦法給你們弄原陽大米飯吃。”

任剛擺了擺手,“第一次見麵,就給你找麻煩,這多不好意思。”

董正友咧嘴笑了笑,“對炊事員來說,這算不了麻煩。”

“那我們就先謝謝董老鄉了。”吳立新給任剛遞了個眼色,接著說:“田戈,我給你講個剛聽的故事,好不好?”

田戈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這是關於幾個老師向女友求愛的事。物理老師向女友求愛時,說親愛的,你是陰極我是陽極,我們相愛便能產生愛情的電火花。女友嚇壞了,說我不敢接近你,我怕觸電!數學老師給女友寫情書,說親愛的,你是正數我是負數,我們都是有理數,是天生的一對。女友說不行,你結婚後做了無理的事也會強詞奪理,我不能愛你!語文老師向女友求愛時,說親愛的,你是夏夜的月亮,我是月亮旁邊的星星;你是潺潺的小溪,我是溪邊的小草;你是悅耳的歌曲,我是歌曲中的顫音。女友氣呼呼地說,書呆子,你就是不愛我這個人!”

田戈笑了笑,看著吳立新、任剛說:“你倆在宣傳隊,具體幹啥?”

任剛看了吳立新一眼,“我學拉手風琴,立新學舞蹈。”

“我講個跟你們宣傳隊有關的事,遺憾的是你們都沾不上邊。”田戈笑著說:“去年夏天,有一個省歌舞團到一個地方招演員,條件是必須高音、中音和低音都能唱。有一個人覺得自己符合條件,便找到招生人住的地方,要求麵試。招生人讓他先唱高音,那人立即扯起嗓子喊道,剛摘下的新鮮黃瓜,不嫩不要錢!招生人一聽,覺得不對味,接著讓他唱中音,那人又降低聲音喊道,賤了,韭菜兩毛錢一把!招生人看出這人根本不懂音樂,便故意逗他再唱句低音。那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用很低的聲音說,買不買糧票?”

吳立新用手擦著笑出來的眼淚說:“正友,你們農村幹活打盤時常常講笑話解悶,你能不能給我們講一個。”

“我今天先不慌講笑話,請你們幫我猜個謎語,行不行?”

田戈點著頭說:“行。”

吳立新、任剛異口同聲:“行。”

董正友搓了搓手,“今天早晨幹活,我們炊事班的一個老兵讓我猜個謎語,我一直沒猜到,說不定你們能猜出來。”

“是啥謎語?”任剛望著董正友的臉問。

“他說,有一個小媳婦在一個墳墓旁邊,一邊哭一邊說:新人哭新墳,口口聲聲喚親人,俺娘是你的親老娘,俺爹是你的親丈人。他讓我從這四句話中,猜那小媳婦與死的人是啥關係。”

任剛緊皺著眉頭,一副苦苦思索的樣子。

吳立新仰著臉思索,時而抬手撓頭。

“你們不用費神了,”田戈微微一笑,接著說:“那女人和死者,既是夫妻關係,又是姨媽與外甥的關係。就是說,她以妻子和姨媽的雙重身份,在墳前哭自己的丈夫兼外甥。”

“對。”吳立新和任剛一起點著頭說。

董正友拍了拍頭,“有文化的人,腦子轉圈就是快。”

“立新,我們該回去了。”任剛看看桌子上的鬧鍾說。

董正友站起來,搓著手說:“我也該回去做飯了。”

田戈把他們送到樓梯口處,說:“你們慢走,我不送了。”

吳立新、任剛、董正友同時說道:“你回屋吧。”

下了五個台階,吳立新小聲說:“正友,中午飯的事,就拜托你了。”

董正友點了點頭,“沒問題,你們盡管把心放進肚裏。”

營房附近一間機井房內。星期日上午。

機井房外麵:天空晴朗,陽光燦爛。田地裏綠油油的玉米苗,一尺多高,玉米葉發出的“唦唦”響聲,如同低聲部的合唱。

機井房內:田戈、魏誌強、吳立新、任剛坐在鋪有報紙的地上,田戈與任剛對麵,魏誌強與吳立新對麵。四人中間的空地上,放著一張報紙。報紙上麵,有四包攤開的菜、一瓶“香蕉酒”、一個玻璃酒杯。

“今天是星期天,按照立新的建議,咱們湊份子,打牙祭。剛才,每人已經喝了一杯。”田戈看了三個人一眼,“你們說,接下來怎麼喝?”

吳立新:“咱們猜拳,怎麼樣?”

田戈:“我不會猜。”

任剛:“我也不會。”

魏誌強想了想,“咱們數‘明七’、‘暗七’,怎麼樣?”

“‘明七’和‘暗七’是咋個數法?”田戈看著魏誌強問。

“行令者先說一,然後按順時針方向,一個一個接著往下數,遇到七、十七這些有明七的數和十四,二十一、二十八這些有暗七的數,隻能說‘過’,如果說出來了就是違令。違令者,罰酒一杯,講一個故事。”

任剛:“這簡單,誰先開始?”

田戈:“誌強先開始,怎麼樣?”

魏誌強說了句“我開始行令了”,接著說了聲“一”,任剛說了聲“二”,吳立新說了聲“三”,田戈說了聲“四”……

吳立新說的“三十五”剛落音,魏誌強馬上喊了聲“停”,說:“你違令了,三十五是暗七,得罰酒一杯。”

吳立新端起酒杯,往嘴裏一倒,放酒杯時,隨手捏了一片豬肝,邊吃邊說:“從前有一個人,叫兒子去買竹竿,他兒子卻聽成了買豬肝,接過錢就往賣鹵肉的攤子上跑。賣鹵肉的拿塊豬肝一稱,不夠秤,又切了一塊耳朵搭上。那小孩心想,爹光叫買豬肝,沒叫買耳朵,於是多要了一張紙,把耳朵包好,裝進口袋裏準備自己吃。他爹一見買回來的是豬肝而不是竹竿,隨口罵道,你這個笨蛋!我叫你買竹竿你怎麼買成了豬肝,你耳朵呢?他兒子一聽,以為爹知道了藏耳朵的事,嚇得趕快從口袋裏掏出耳朵遞過去,說耳朵在這裏,我一點也沒吃。”

魏誌強捏了一塊耳朵,笑著說“好,我開始吃立新的耳朵了。”

“這不是我的耳朵,是我買的豬耳朵。”吳立新給魏誌強做了個鬼臉,說了句“我開始行令了”,接著說了聲“一”。

這一回,每個人都很小心,數了四十個數都沒人違令。數到“四十六”時,田戈一走神,說了聲“過”。

三個人頓時哈哈大笑。

任剛笑著說:“田戈,這‘四十六’既沒有明七,又沒有暗七,你說怎麼或說‘過’呢?”

田戈:“我害怕違令,想找個笑話做準備。一分心把‘四十六’當成了‘四十七’,真是怕鬼就有鬼。”

吳立新故意拖著長音說:“田戈違令,罰酒一杯。”

田戈接過吳立新遞的酒杯,分作兩次喝進肚裏。

吳立新:“田戈喝了罰酒,該講故事啦!”

“清朝末年,有位撫台不論高興還是生氣,都愛講‘婊子養的’這句口頭語。有一天,一位洋人跟撫台談筆生意,撫台聽洋人說此筆生意能賺大錢,一高興說了句‘婊子養的’。後來,他聽洋人說另外有人也想爭做這筆買賣,一生氣又說了句‘婊子養的’。洋人見撫台連說了兩句同樣的話,轉身問翻譯‘婊子養的’是什麼意思?翻譯靈機一動,說婊子養的是當地的方言,意思是‘好人’。”田戈停了一下,饒有興致地接著說:

“洋人談完生意,心裏很高興,當天晚上請撫台及有關人員赴宴。洋人在致祝酒詞時,一時興起,想用撫台講過的方言,顯示自己的學問,表達對當地官員的友好。他用生硬的中國話說,通過這次合作,我和我的助手們一致認為,撫台大人是婊子養的,藩台是婊子養的,在座的各位都是婊子養的。當時在場的人個個挨罵不敢言,有氣不敢出。撫台的臉上先紅後白,接著是發青,恨不得立即找個地縫鑽進去。最後那洋人笑了笑說,他自己也是婊子養的。”

三個人聽完田戈講的故事,笑得前仰後合。

田戈宣布行令後,大家接著數數,數到“四十二”時,魏誌強沒有說“過”,違了令。

魏誌強後悔不迭,不停地用手拍著頭說:“我明明想著‘四十二’是暗七,可是到了數的時候,還是把它給說了出來。”

“別再後悔了!剛才,我一看你那神情,就猜著這回該輪到你了。”吳立新說完話,端起酒杯遞了過去。

魏誌強接過酒杯,端在手中,卻遲遲不往嘴邊送。

田戈咽下口中的菜,說:“酒令是你定的,輸了還慢慢騰騰地不喝,是不是想讓我們再罰一杯?”

“我不是不喝,是在想講啥故事。”魏誌強喝完杯中的酒,捏了顆花生米放進嘴裏。“田戈講的是清朝末年的事,我跟他學,也講一個。有一個書法特別好的人,和一幫子愛好書法的朋友,準備搞一個以書會友的展覽。開展那天,他們不僅請了文人墨客和富豪紳士,而且還專門請了臬台大人。活動結束時,他們請臬台大人寫幅字。臬台大人哈哈笑了兩聲,掂筆寫了‘入獄候審’四個大字。”

“他怎麼能寫這幾個字呢?”任剛打斷話問。

“當時在場的人跟你一樣,也不知道為啥,隻是沒人敢問。後來,喝酒喝到高興處,一個人借著酒壯膽,問臬台大人為啥寫‘入獄候審’這四個字。那臬台大人用手捋了捋胡子,笑著說,沒啥意思,沒啥意思,這幾個字我寫得最好!”

“原來是這麼回事,依我看他連字都不用寫,畫個批準殺人的‘叉’,更省勁。”任剛笑著說。

魏誌強把手中的杯子放在地上,倒上酒,開始行令。才數到“十四”,任剛就違了令。

“一人一次,絕對平均。”吳立新拍著手說。

“好,我也講一個。”任剛把空杯子往地上一放,說:“有一天,一個小偷溜進一戶人家的院子裏。他爬到一棵核桃樹上,想偷點核桃。正當他伸手摘核桃時,主人出來了。主人抓住從樹上溜下來的小偷問,你上核桃樹幹什麼?小偷急中生智,說我想上樹打點鮮嫩的青草喂小牛。主人說,你這個傻家夥,青草怎麼會長在核桃樹上呢?小偷接著說,是啊,我先前也不知道,現在才明白過來,所以我很快下了樹。主人在驚訝之中鬆開了手,小偷便趁機逃跑了。”

“這小偷還怪有心計的。”吳立新說。

“你盡說實話,他要是沒心計,還逃不掉呢。”魏誌強漫不經心地說。

任剛掂過酒瓶看了看,“咱們來‘杠子打老虎’吧,這樣快些。”

田戈說“可以”,魏誌強和吳立新異口同聲說了聲“行”。

他們來“杠子打老虎”,比來“明七、暗七”快得多。幾個循環下來,瓶中的酒已經喝完了,菜也解決得快沒有了。

田戈站起來,走出機井房,看著天說:“不好!看樣子要下雨,我們得趕緊回去。”

魏誌強站在田戈身邊說:“是要下雨,咱們回去吧!”

四個人沿著小路,邁著快步向營房走去。

此時,高空,黑雲滾滾;低空,燕子疾飛。路兩邊的楊樹,被風吹得嘩嘩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