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著他,無論風雨,陪著他擺地攤,寒冬臘月被房東從租屋裏趕出來,她隱忍地收拾好東西,陪著他住橋洞去,天當鋪蓋地為鋪,她跟著他做被人踩在腳下的人下人。
他買下第一塊地皮的時候,掙了錢,娶了老頭兒的女兒。
他不愛她,但他知道他應該娶她。
就好像是理所當然的,他吃飯喜歡淋豬油,豬油和白米飯就一樣配在一起一樣,理所當然,管他愛不愛呢。
後來他漸漸發家,成了所謂的商業精英,他忙著事業,他的太太忙著和他的下屬聯絡感情。
終於是被他發現了,她痛苦流涕求他原諒,他想了想義父那張被砍得麵目全非的臉,照著樣子,在他的下屬臉上劃下那麼幾刀,提到她麵前,告訴她恩怨兩清,往後不再計較。
她依舊是錦衣玉食的何太太。
他很是荒唐了一段時間,玩女人,從夜店女郎到超級名模,他玩得膩了,鶯鶯燕燕都是胭脂俗粉,為了他的錢而來,什麼下賤的事情做不得。
他在女人堆裏周旋,每天淩晨帶一身不同的香水味回家呼呼大睡。
他很有分寸,從不在外邊過夜。這是他對家裏那個女子的尊重。那個被稱之為何太太的女人。
終於還是收了心,準備正經工作,這樣一輩子度日如年、相敬如賓下去。
公司新招的實習生,是個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笨手笨腳的,見了他連頭都不敢抬,讓她端杯咖啡都能顫顫巍巍地全數灑到他身上來。
人雖然笨,但是樣子倒是清麗,一雙秋水剪瞳,眉黛如山。
一汪水眸,直直地看著他,就好像要看進了他心裏。
終於是忍不住,做了荒唐事。
她是被他用了強的,最初不願,後來也漸漸認了命,從了他。
紙包不住火,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仍舊昂著頭來上班。
這個初見時在他麵前連頭都不敢抬的小鎮姑娘,原來也是有那樣倔強淩厲的一麵。
他每晚留宿在她公寓,撫著她的肚子,聽著裏麵的胎動,隻覺得全世界都是自己的了。
他連家都不回的舉動,終是引得他的太太不滿。
上了公司大鬧一場,指著他的鼻子罵他是個忘恩負義的狗東西。
他忽然想起那些歲月,那些人人見了他都要吐他一口唾沫的歲月,是他太太跟著他,不離不棄。
她終究是丟了工作,被他送回嶺城。
那天離開的時候,她捧著肚子問他,鶴鳴,你會來看我嗎?
那時候她肚子已經很大了,七八個月,低下頭,都看不到腳。
他想起義父冰冷的麵目全非的屍體,想起那個被房東扔出出租屋的寒夜。
他終於是沉默了,抽出一張支票給她。
她見他這般模樣,還是笑起來,眼帶淚花,可卻又是那樣倔強,“我知道了,我不要你的錢。我要你知道,我不要你的錢,我和你之前的那些女人不一樣的。”
她是不一樣的。
他流連花叢無數,一生有過那麼多女人,卻夢裏隻夢到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