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跟她做了,我的確是憋得難受了。
她看來心裏還委屈著,中午做的菜,那叫一個鹹。雖然菜實在是難吃,但他心情真的是頗爽。
午覺時,她睡得跟死豬似的,他弄了好半天,她居然都沒醒。看來,昨晚她也沒睡好啊。
反應那麼大?
既然那麼不願意跟別的男人,那為什麼就不能乖乖地隻討他一個男人的歡心呢?
不管了,反正已經這麼賤了,不怕再賤了。
她不是不肯搬回靜湖嗎?那爺就住進華錦園來。
小樣,爺照樣睡你。睡死你!
那女人接了部電影,居然要演女殺手。
李肖那女人是怎麼搞的,不是說好了嗎,她的每部電影都得嚴格審核才行的。
給李肖專門打了個電話去問才知道,是那女人自己非要演不可。
她為什麼非要演一個女殺手啊?
她不會是在時刻地想著要殺他,所以,想在電影裏過把癮吧?
沒事,來吧,爺還怕你個小女人麼?女殺手是吧?看爺我怎麼對付你?
問題是,就她那小樣,能演好女殺手嗎?
還是讓爺在一旁幫幫忙吧。
那陣子,還真的是有些爽。
小女人為了演好女殺手,連在床上都帶上了一股子狠勁了。雖然還是不知道該怎麼伺候爺,但那股子味道,爺喜歡!
爺覺得,她這女殺手,應該能演好。
隻是,那小女人拚命的程度,還真是挺讓人刮目相看啊。戲一殺青,居然就病了。
演個戲而已,怎麼就那麼折騰自己呢?
傻,那丫的就是個傻女人!簡直都傻透了!
醫院那個夜晚的事,他真的不願意再想啊。
可是,她問他要水喝,他還是忍不住就想起來了啊。
21年前,躺在床上要水喝的人是他。
他被親媽綁架了,拚了命地逃出魔窟,小小的身體上全是傷,高燒燒到都轉成了肺炎了。
要不是鍾叔和秀姨及時地發現了他,把他連夜送到了醫院,隻怕他的小命就得交代在那片林子裏了。
那晚,他就像條被人丟棄的小野狗,躺在床上沒人理。
他那時隻覺得自己就要死了,他隻想要喝一口水,就一口水而已。就仿佛,有了那口水,他就能上天堂了。
可是,沒人遞給他啊。
他那作孽的親媽,那會兒在哪呢?
她正在樓上的另一間病房裏抱著她,抱著剛出生的她,就像,她是她親生的,而他,才是野種一樣。
有多少次,他隻要在電視裏、在現實中,一聽到一想到“野種”這兩個字,他就想要發瘋。
那個慕寧才是個地地道道的野種,可是,他有媽疼,有爸愛、還有妹妹陪,他還有萬千的影迷為他瘋狂,他算的哪門子野種啊?
而他,出身名門,身份光鮮,擁有億萬大眾無可匹敵的財富,身處這世間財富與權力金字塔的頂端,操縱著關乎億萬人生死存亡的戰爭和生活,卻沒人知道,他從小就被自己親生的爸媽嫌棄。
他好不容易過個生日,他那親生的媽都能在生日蛋糕裏給他下藥。
他,是個連野種都不如的東西啊。
抗掙了這麼久,他還是恨呐,還是放不下啊……
他以為,這回,他鐵定不會再去找她了。可是,他還是去了。
再看到她時,她正靠著那書房的飄窗台上睡著,蜷縮著小身子,午後的陽光照著她,像個美麗極了、又可愛極了的芭比娃娃。
她的腳邊,是她剛寫的歌。
他看了看,寫的真的是挺不錯的。
“我們相遇、我們相愛,我們相殺,
我們相疑、我們相信,我們相知。
我,近在咫尺。你,遙不可及。
我們,無路可退,我們,唯有一路到底!”
無路可退,所以,唯有一路到底!
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切變得不再一樣了的?
多少個夜晚,他抽著煙,用他那比特級精算師還要精明幾倍的大腦,去分析、去自我辯論,也還是怎麼都想不明白。
明明是恨她的,可是,為什麼,為什麼會變成了現在這樣?
愛她嗎?他不知道。
沒人教過他,什麼叫愛情?又什麼叫愛?
那還恨她嗎?當然還恨,隻是,他越來越覺得,這恨,好像已經變了味了。
那一刻,他隻知道,他好像也是無路可退了。
不管他放不放得下那段折磨了他20多年的仇怨,他都已經放不下這個女人了。
好吧,既然已經這樣了,那就這樣吧!
若是愛不了,那麼,恨也是好的!
彼此折磨也好、彼此疼惜也好,他都隻有與她繼續地糾纏下去了。
隻是,他怎麼都沒想到,這一糾纏,就是一生一世!
(淩默宸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