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劉易斯說,“我在想,你既然不喜歡女人,為什麼和她相親?”
修斯說:“真奇怪,你為什麼用‘相親’這個詞?無論是七叔還是誰,都沒有跟我提起這個詞。他們都是說‘介紹認識’。難道同性戀者不能認識異性戀者嗎?”
“你這是歪理。”劉易斯說,“所謂的‘介紹認識’,誰都知道怎麼回事。不然,七叔怎麼大費周章 把她請來?她又怎麼會穿著比基尼在你院子裏泡溫泉?”
修斯一怔,嘴巴半張:“你還知道她泡溫泉的事情?”
劉易斯一時臉都紅了,仿佛是南天竺成熟的果實一般。
“嗯……說起來太失禮了……”劉易斯很快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我今早經過你的門口,看到她正好出來。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見麵。場麵有些尷尬。”
劉易斯臉頰發燙,知道自己臉紅了,所以他才講這麼一番話。
這樣的說辭,很容易解釋臉紅的原因。
“哦。”修斯笑了,“這是你第一次與她見麵,但不是第一次看見女人穿比基尼吧?有什麼好害羞的?”
劉易斯隻得回答:“隻是考慮到她的身份……”
“老實說吧,”修斯的目光很銳利,“你是不是不喜歡她?”
劉易斯很難承認這種事情。
他很樂意承認自己喜歡別人,他樂意說自己喜歡杜香璿,喜歡楊橄欖,喜歡邵丹桂,喜歡早晨喝過的那瓶礦泉水,但要他承認不喜歡什麼、甚至討厭什麼,那就很艱難。
因為這好像很不禮貌,也很不紳士。
若非對方罪大惡極,又何必直言生厭?
劉易斯是一個偽君子。
他自己知道的。
但既然做得了“偽君子”,不肯做“真小人”,那就自然不願意輕易揭破自己的麵具。
劉易斯便使用起他的“慣用語”,說:“這個呀……也不能這麼說……”
“也不能這麼說”,這成年人的世界裏就是“是,但是不好意思承認”的意思吧。
例如:我很醜嗎?”——“也不能這麼說!”
再例如:“你不肯買單嗎?”——“也不能這麼說!”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修斯聽懂了劉易斯的意思,便含笑點頭:“那可真難得。”
“難得?”劉易斯沒有明白。
修斯說:“難得你也有不喜歡的人。”
劉易斯不知該說什麼,就隻得講:“也不能這麼說。”
修斯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劉易斯的手。
劉易斯仿佛被電擊中了。
兄長的手,原來是這樣的觸♪感嗎……?
粗糙的、溫暖的。
修斯的手掰開了劉易斯緊緊攢著的掌心,將那片被蹂躪得皺巴巴的南天竺葉子拿了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去洗個手吧。”修斯說。
“嗯,我先去洗個手。”劉易斯仿佛被逮住的小偷,有些倉皇地離開,趕忙去“銷毀證據”。
修斯站起身來,轉身回亭榭那邊,卻見七叔也迎麵走來了。
“這麼巧啊,賢侄。”七叔笑著伸手搭上了修斯的肩膀,“怎麼了?確實不喜歡薛彩楹嗎?”
七叔講話很直接。
修斯便也直接回答了:“剛剛小易說了,他不喜歡薛彩楹。”
“噢。”七叔臉露惋惜的神情,“那就沒辦法了。我能夠完全理解,是我我也不會娶一個我兄弟不喜歡的人。”
第29章 $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