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心裏卻極為感動。最後還撒嬌似地喊我藝藝,並再三警示我,以後這個名字的專利權隻屬於他。後來我才知道他的良苦用心,因為藝藝與王力宏大哥哥“你是我的唯一”一字同音,而且聽起來也有小鳥依人的感覺。盡管這樣,當他站在我麵前時,我卻感覺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恨意和反感。但是他不在的時候,我卻又有些失落甚至有些想念。不想關機,或許就隻是想等他的騷擾,聽一下那個因關心而帶有綿綿柔意的獅子吼聲音。
再說我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睡神,隻要是我睡覺的時候,即使五雷轟頂我也會感覺那是在做夢,什麼東東都不管我的屁事。老媽一直擔心我這個習慣,經常打電話悄聲說:千萬不要告訴別人,你睡起覺來像頭豬。因為老媽怕如果有色狼知道我的這個睡覺習慣,非拉出去把我先奸後殺不可。或者如果被仇視我的人知道,把我拉出去拿刀剁了也有可能。其實,我倒是認為老媽後者的擔心還是有些道理的。因為我平時做事有點傻冒,無意之中會得罪很多人。而我的外貌還不足以被人拉出去先奸後殺,雖然長得有幾分靈氣,但是,還遠遠不是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對手。
我想著日子就這麼過著也不錯,但是生活有時候很喜歡跟人類玩耍,你越想平靜,它就越波瀾壯闊。這不,事情說來就來了,而且還一大堆,就差沒有伴著交響樂了。
上個月一家文化公司樣中了我的一部作品,要跟我簽約。說是要放在XX 專櫃出售,獲利五五分成。我當時高興得兩天沒睡著覺,因為那是我大三的時候,在幾個朋友起哄下亂塗的一部作品,當時也沒想那麼多,寫好就投網上了。時隔兩年,誰知竟被人樣中了。其實當時我心裏一直在竊喜:這下好了,地球上又出世一位伯樂了,竟然有本事發現我這個天才作家。我終於理解了那位拉皮條仁兄給我發送的短信:據說懷才就像懷孕,時間久了才能讓人看出來。
但是沒想到,簽約負責人向有關部門申報授權的時候,竟然被駁回了,理由是早在07年就已經有別家注冊了。於是簽約負責人就發函給我,問我是不是已經跟別家公司簽約過了。歪歪的,我壓根兒就不知道有公司樣中我作品這回事,哪裏有跟別家公司簽約過?而且還被掛狗頭賣羊肉了一年,於是當時就上了一身360度的火氣。堂堂一中華,還是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說不定再過幾年就要步入法製基本健全的發達國家,怎麼還有盜版權這一回事?這也忒匪夷所思了吧?
後來我才知道不是我上了火,而是火上了我。因為 我 屁都不能放一個,隻能眼巴巴地讓已經跟我簽約的文化公司,按照簽約合同做我的律師代理人。幫我索要版權,以及與我簽約這段時間的損失賠償。而我能做的就隻有兩件事情,一、暫時保密;二、刪除我發表在這個網站上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