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無改(1 / 2)

盧曉潔說:“藺姐講了她的美容中心對麵有個女的的親身經曆。說開始到處打聽,都說孩子戶口不能上,後來生了,也上上了。

那個女的三十多歲,那年,婚姻破裂,幸好沒有孩子。後來重新開始戀愛,對方追求得很熱情,就懷上這個男人的孩子。可是,當女方提出結婚要求時,才發覺對方是個已婚男子。她想,腹中胎兒是無辜的,4個多月了,就想留下這個孩子,將來也好有個寄托。她想生這個孩子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也沒有婚姻手續,上戶口一定很麻煩,就到處去問。計生說,違反的是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要受相應的處罰。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於“未依法取得夫妻關係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征收其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會撫養費。如果她是國家工作人員,要給予記過的行政處分,3年內不得評為先進;如果不是,在社會撫養費繳納後3年內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私生子的父親,也要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責任。如果他已婚還未生子,和那個女子負相同責任;是已婚並有孩子還是國家工作人員,就要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

公安局的說,私生子不能上戶口,因為沒有準生證等各種證件。

這個女的想來想去,想明白了。還是有路子的,我不能把那個男的弄得一敗塗地,孩子早晚要找爸爸的。就想了一個辦法,說一次被強奸了,怕不好聽,就沒說。結果,交了社會撫養費,開了醫院證明,派出所就把戶口給上了。

社會上的事,有時真說不清楚,你循規蹈矩,寸步難行,你我行我素,所向披靡。

那個女的生的是男孩,她開玩笑說,文明的社會,不能種族歧視,也不能性別歧視,還不能政策歧視,說不定我兒子以後還為國家為民族建功立業呢。”

董:“老家那頭還需要去人嗎?我安排吧。”

盧:“交給藺姐,嗬嗬,我是她的員工嗎。”

董:“你手裏的錢還夠用嗎?”

盧:“裝修和安家也沒花我的錢。我手裏原來有點,買完房子還剩下七八萬吧。”

董:“我再給你弄二十萬,以後你和孩子用錢的地方多呢。說句你不愛聽的話,我和誰都沒說過,萬一我出了什麼事,你和孩子也有點過河錢。”

盧曉潔生氣了,說:“不許你說喪氣的話,我跟你說過,我和孩子都不需要你拿來金庫,維持生活就行了。你自己要走穩當,孩子長大了,需要爸爸,你明白嗎?”

董慶忠心裏暗自感歎,哎,人們都是紅顏知己,今生得遇紅顏知己,我原足矣。董暗暗定下計劃,還得給她和孩子再預備些錢,不能難為了她們。

盧曉潔說:“血緣這個東西也挺怪的。兩個大人吵來吵去,鬧來鬧去,爭孩子,推孩子,其實最難的是孩子,孩子麵臨的困境是一方麵,但是,更主要的是孩子那份難以割舍的血緣關係。爹也親,娘也親,讓孩子怎麼辦?”

董慶忠說:“是的,大人應該多為孩子著想,血緣是不可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