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說一般的女駭兒,見到窮的如此不堪的家,應該會掉頭就走,可是我沒有。讓我滯留下來的第一大原因是麵子。當初我是不顧家人反對,拚死命要跟男朋友一起過來的,雖然他早就跟我打過招呼,他家裏窮,但我也沒想到會窮成那樣子。回家我是心有不甘,怕會成為鄉裏人的笑柄,說是嫁到沿海城市,搞半天比自己家還要窮得多。以後我就嚐夠,死要麵子活受罪的日子。

第二個原因,我同情男朋友。他跟我說他從小看著父母如何的吵架,他是如何的恨父親的懦弱無能,同情母親的不幸。痛恨大哥的騙吃騙喝,到處的欠債,最後竟然為了還債,拿別人兩千塊錢彩禮,把兩個姐姐嫁掉。他還說了很多關於他如何顧家,如何為家付出,最終都是家裏的人無知、愚蠢等種種才導致那個樣子。他對他的家庭是多麼的痛恨疾首,所以他要做一個出類拔粹的人。談到家時他痛苦的表情,然後逼發出來的滿腔鬥誌,讓人確實感動,不忍傷害。最讓我感動的是他說,為了讀書他每個假期打工掙學費,做搬運工、到酒店當小弟、在路邊修自行車……等。

他的這些話,在當時我是這樣想的:他家是窮,但他人不窮,能吃苦耐勞。最經典的兩句話不是說:人窮誌不短。英雄不問出身嘛!劉邦是地痞無賴當了皇帝,朱元璋是和尚也照樣當皇帝。山不在高,有仙則靈,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我們偉大的毛主席不就是從韶山走出來的,成了新中國的締造者。後來我真後悔我喜歡讀曆史。很多年後,我才番然醒悟,我怎麼能把他和那些亂世英雄做比較。在當今這樣和平的社會裏,一個家庭能窮成那樣,一定有根深締固不值得同情的原因。可當時他那種自負卻迷惑了我。

很快我和男朋友就同居了。因為在我走進他家的那一刻,也就宣告了我們是夫妻關係。他家裏人是這樣看,村裏人都是這樣認為。因為是那裏的一種風俗習慣。回到市裏打工,我們在市郊區租了一間十來平米的小屋。置辦了兩床棉被,一套簡單的炊具。很自然住到了一起。

他是個很單純的人,長到二十三歲我是他的第一個女朋友,他說他家窮,讀書時他根本沒想過要追女孩子。夠單純吧!當時我也是這樣覺得。不過難過的事情在後麵。我和他第一次接吻,他真不知道怎樣吻,慌亂的不知所以,換不過來氣,弄的我滿臉口水。本來接吻應該是男女甜蜜接觸,我的感覺是惡心。如果時光能倒回,我絕對不會要連接吻都不會的男人,可我當時雖然不喜歡,因為他純我卻不想傷害他。

接吻他不會還好理解,他竟然單純到連女人的月經都不知道。說真的,我當時心就涼了半截。他想跟我親熱,我告訴他我正好在經期,不行。他說什麼是月經?我靠,當時我都要暈了。我說初中的生理課就有上,難道你不知道?他說生理課他從來不看。我說那種事你又知道?他說隻要是動物都知道。我當時笑了,哈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淚,我真的撿到了一個稀世珍寶。這種社會還有像他那麼無知的男人。

我要對女孩說的就是,如果你碰到如此單純的男人,一定要考慮清楚是否要嫁給他,往往那種男人就是無知和不負責任的男人。

也就是這種無知男人很快讓我懷了孕,我第一次迎接了男人帶給我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