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種剛入門不多久的小靚女而言,別萍舍唯一的規矩就是錢,尤其這種喜聞樂見的街頭瓜子般的八卦連待價而沽的價值都沒有,我很清楚這一點。

等靚女走了,我問花小鳥:“到底發生了什麼?”

花小鳥的描述隻有兩句話,第一句是為了澄清她的清白:我除了隻知道他叫蘇千玉外根本不認識他;第二句是他知道我的住址,在我家樓下說“人身上總有什麼可以賣的吧,比如擁抱接吻陪睡之類的”時被路人聽到了。

“還有呢?”我追問,又點題道,“他還說了什麼?”

“一些沒用的。”花小鳥說著坐到沙發上打開電視。

言外之意她隻認為蘇千玉說的那句“總有什麼可以賣的”是正題。

“那你就說他說了那些廢話。”我繼續引導著。

她斜睨了我一眼,滿臉都是“別煩我”。

我坐到她身邊,又不懈的追問:“你打算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她眼睛盯著屏幕說,“看他能給多少錢嘍。”

後半句話令我稍稍有點兒驚詫,我覺得她向來是那種有吃有喝有住所其餘就無所謂的人:“你準備拿那些錢幹什麼?”

“我從花大姐店裏辭職了。”她又輕描淡寫的說,“既然我有賣的價值,那好歹也算是份工作。”

以我的價值觀而言,那不是“好歹也算份工作”,而是本身就是份正兒八經的工作。但我心裏還是湧起了一絲奇怪的漣漪,跟大多數男人一樣,我隻認可自己家的女性,別人家的女性皆可以買賣論處,與蘇千玉那句“總有什麼可以賣的”同出一轍。

我悶頭沉思了一會兒,作為一個一出生就沒有見過母親的人,花小鳥可能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平等對待的女性了。

這種“平等”其實又是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比如明知她是力量小於我的女性,我還是依仗著身大力不虧的優勢痛扁她,這讓我認為全世界的“父權”就是建立在這種痛扁妻女的以暴服人的基礎上的,所以男人喜歡娶嬌小的女人為妻是非常符合現實需求的,這有利於他們在家庭內部剝削女性的食物,“女人不能上桌”、“?女人不能先吃”之類的古老禮儀恰好證實了這一點。

而違反那些以男性為準則的禮儀者,我們稱之為“潑婦”、“悍婦”、“拜金女”之類的,沒有女人想被這麼稱呼時,她們便是被父權馴服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