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我的童戀(1 / 3)

我成了啞巴,大家也沒大傷心。我自己也沒大傷心。因為大家一致認為我隻是暫時的啞,往後肯定會好的。當然我自己也這麼認為。我好了沒多久,三姐就病了,腿疼得伸不直。

那時我們家來了一位跑江湖的孟叔叔。他是父親的朋友,還因祖母擱的那個舅婆也姓孟,於是與父親表兄相稱。說是跑江湖的,其實就是個流浪漢。據說還唱過戲,父親由此收留了他。孟叔叔會點小拳腳,會看病,與鄰居肖伯母是遠方的表親。隻是肖伯母並不記得他這房遠親。見三姐腿疼,就自告奮勇的幫她治。將三姐腿上燒唧筒子,燒得青一塊紫一塊,燒得三姐哇哇大叫。燒了好久,也沒見好。

我從竹床起來後,三姐又躺了下去,祖母可急壞了。背著三姐到處去求醫,還真跑到了從前哪個柑子樹村,去找哪個菩薩。老菩薩早死了,新菩薩說三姐的腿是祖父弄的,治不好。但祖母還是給三姐求了一副茶,三姐喝過那茶後,腿似乎有些好轉。

祖母回到家,無不在屋裏大聲叫罵祖父,死了也不叫她安寧,真是一生的禍害冤家。

其實三姐的腿是骨折,更確切的說,是打兵乓球骨折的。那時故河口村小成立了兵乓球隊,三姐是主力。不料這場賽還沒比,三姐就永遠不能上球場了。因為訓練過猛,將腿骨折了。三姐的腿骨折了,沒治療,還到處求神拜佛,怎麼得好呢?最終導致了骨髓炎,一輩子都沒好。從那時起,三姐就不上學了,專門在家整腿子。等長大,腿倒是好些了,卻也沒再去上學。

但這些小小的磨難,根本不足以影響我們童年無限的渴望與夢想。二姐做的飯上蒸著一皮皮的糍粑好香,白幽幽的冒著熱氣。看著都留口水。二姐用文缸子煮的土豆也很香。煮飯的米漿和著鍋巴噠成粥,又香又濃的也好吃。總之,那時的神奇就是每每什麼東西,都是好吃的,每每什麼事情,都是好玩的,無窮無盡的樂無窮。

最大的樂趣莫過於雨天,大家都不忙活了,父親也在家。於是孟叔叔就主張唱一曲大戲。肖伯父,父親與孟叔叔在後門口端坐好了,一人捏著一把二胡,架著一鑼鼓,邊拉邊彈邊敲邊唱。唱的是《送貨路上》的湖南花鼓戲,《七仙女下凡》的黃梅戲等。每曲戲都用不同的調唱幾遍。音域廣闊多變。唱著唱著,就把全隊老少都唱來了。於是家裏便如開了演唱會,想唱的,會唱的,無不都來一曲。父親也越唱越有勁,將那昔日的明顯風采可謂展示盡了。

往後學校有什麼開學典禮之類的活動,父親總要上台唱一曲。唱得師生歡動,將舞台圍得水瀉不通。直圍得父親唱戲擺動身姿的空間都沒有,這會也開不下去,就散了。父親便被人群擠得抬了起來。

父親的演講也是最生動樸實的。不用草稿。不是父親不用,而是父親寫不全那些字。父親的“不當邀鴨佬”的俗語在村上成了名言。人一說某人工作不積極或做事不勤快,都會用到這個“典故”。父親的邀鴨佬引申意味就是幺鴨佬。你說一個人邀一群鴨子,到底人在最前還是最後呢。在父親這裏,幺鴨佬指落在最後的那個人。這個形象的比喻,真是折服了所有老師。成為他們時常拿出來教育學生的“典故”。還或父親在辦公室時,我就從那門前走來走去,直到老師出來了碰見,就對父親說:“陳主任,給你女兒兩分錢吧,難得碰見你這個父親的啊。”於是父親就給我兩分錢,兩分錢可買到一個發餅。

這些小小的事兒,將我的童年連綴得豐富異常。都因長輩們的開墾,那片土地上建成了一座座平安美麗富饒的村莊。

鹿女還如父親一樣成組過戲班,在輾磨坊的空地搭起一個戲台,扮的扮小姐,扮的扮公子,度著方步,拉著腔調,將戲唱得有板有眼,有聲有色。

小姑的女兒春春,拉著個板凳,在台下跑來跑去,希望找到一個最好的地方,坐在凳子上看我們唱戲。可她卻很害怕去我們家,每次看完戲,飛也似的跑到祖母家了,找四嬸子要東西吃。春春說:“大舅媽家的姐姐們都好看,可大舅媽罵人的聲音實在太嚇人了,都不知道是罵我,還是罵姐姐們呢?”

春春年紀雖小,卻懂許多事兒,也時常跑到二嬸子家去玩,堂妹鳳子與霞子比她大不了幾歲,正好做伴。春春說:“二舅媽雖冷漠,但很少罵人,家裏飯也吃得準時。”不似我們家的母親,總是忙到月亮升起來了才回,晚飯真是吃到雞子叫。邊吃邊打瞌睡,一打瞌睡,少不了還要吃老媽的頂拱。你說悲催不悲催。

母親歡樂的時候,也隨父親一起唱戲。母親最拿手的莫過於“劉海砍蕎”。老家在湖南或臨近湖南的,大多會唱。母親更不如說,唱起戲來,一點也不亞於舞台上的名角,扭動的樣噶子真是個胡大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