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六月,在對“八王黨”最後的大清算中,允禵被定了十四項大罪,除了前麵提到的外,又增加了幾條:“酒色宣淫,不知檢束,以領兵之重任,尚取青海台吉之女及蒙古女子多人,恣其淫蕩”;“晉封郡王時,並無感恩之意,反有憤怒之色”;“皇上謁陵回蹕,遣拉錫等降旨訓誡,允禵並不下跪,反使氣抗奏。阿其那(允禩)向允禵雲‘汝應跪’,便寂然無聲而跪。不尊皇上諭旨,隻重阿其那一言,結黨背君,公然無忌”。
不過,雍正在對待允禵和對待允禩和允禟兩人還是有區別的,畢竟允禵是自己的親弟弟,因而隻把他當成是“八王黨”的從犯處理,仍舊拘禁。至於允禩和允禟兩人,就沒那麼好運了。
最為可笑的是,在允禩和允禟死後,雍正還有意的去捉弄了一下這個親弟弟,他派人去問允禵,說當年你和阿其那(允禩)等人結黨的時候,私藏毒藥,說願與允禩同死。現在胤禩已經死了,你若想去看看,或者想同死,“悉聽爾便”。
千古一難惟一死。允禵早被雍正治得沒脾氣了,他隻得說:“我原年紀小,被阿其那所愚弄,現在他死了,我不願意去看。”
估計雍正看了允禵的回奏之後,嗬嗬一笑,批示道:“既然允禵似有悔心之萌,著暫緩其誅,以徐觀其後”。在雍正的眼裏,這個桀驁不馴的弟弟總算是老實了。也幸好是這個表態,允禵才在雍正時期得以保全性命。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駕崩,允禵最黑暗的一段日子終於過去了,但此時的允禵也已經是四十八歲,他當年的銳氣和傲氣,早在拘禁歲月中消磨殆盡。兩個月後,新上台的侄子乾隆發了個諭旨,說“從前允禵等人狂肆乖張,不知大義,暴戾種種,皆是獲罪於皇祖之人,如今念在他們已經被收禁了多年,姑且酌情寬宥,予以自新。”
不久,允禵終於重獲自由,但被解除拘禁之後,乾隆仍舊怕允禵會威脅到他的皇位,特命他不得惹是生非,隻準在家閑居。乾隆二年(1737年),允禵被封為輔國公,不過,這隻是空銜,並沒有皇糧可吃。除此之外,乾隆還讓允禵好好在家居住,安分守己。顯然,乾隆對這個曾經風光一時的皇叔還是抱有很強的戒備之心的。
直到乾隆十二年(1747年)六月,乾隆說,十四叔允禵這十年來“安靜循分,並未生事,著封為貝勒,照常上朝。”這時候的允禵已經是快六十歲的老人了,在這年,他擔任了正黃旗漢軍都統。很顯然,乾隆也認為他沒有什麼威脅了,所以才會對這位皇叔加恩,也為自己博得了寬容的美名。第二年(乾隆十三年,1748年)正月,乾隆又加封允禵為恂郡王。當年十月,他和十六弟允祿一起負責過武舉的考試事宜。
乾隆十九年(1754)十月,允禵因年老多病而退休,被解除了都統的職務。次年(乾隆二十年,1755)正月初七,允禵走完了他最後的曆程,終年六十八歲。在他的那些兄弟裏麵,他還算活得比較長的。巧合的是,允禵生於正月初九,死於正月初七,人家都說正月出生的命大,隻是允禵命固然大,但未必好。
允禵的這輩子,大起大落,風光過,也曾從高處摔下過,更有長時間拘禁的陰暗歲月,也算是嚐盡了人間冷暖,歲月春秋。雖然他最後得以善終,但有一點自始至終都不變的就是,他心裏對雍正就是不服,至死都不服------這可憐又頑強的允禵。
最後看看允禵的兒子。允禵的長子弘春因為揭發允禩、允禟曾受其父銀兩一事而立功,在雍正六年(1728年)被封為貝子,雍正九年(1731年)又被晉升為貝勒,並做上了正紅旗漢軍都統。雍正十一年(1733年)的時候,弘春再次被晉升為泰郡王,但第二年的時候因辦事出錯而被雍正申斥,仍降為貝子。雍正死後,乾隆很看不起他,說“伊父獲罪監禁,伊反以為喜”,認為弘春“漸流卑鄙,不知向善”,“夫為人不孝不悌,豈有為國盡忠之理乎!”不久,弘春便被“革去貝子,不準出門”,這等於就是允禵自由了,而他的兒子弘春接著被軟禁了。
允禵的次子弘明在雍正時期倒是一直隨同父親被監禁,乾隆上台後將他的哥哥弘春革退,弘明則被封為貝勒,後來還做過鑲紅旗蒙古都統。
總而言之,允禵這家人是被雍正父子玩弄於股掌之上,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這就叫做,做兄弟難,作患難兄弟更難,要做了皇上的兄弟,不但難上加難,弄不好還得賠上身家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