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巧玲譏諷道:“穩定穩定,是穩定,穩定的吃不飽餓不死。”
林自遙接口道:“爺爺奶奶的照顧和父母的照顧是不能相提並論的,我想問被告,是爺爺奶奶來到懷海照顧妞妞,還是把妞妞送回到老家。”
曹暉一陣沉默。
薑偉看著曹暉和孫軍,:“請被告回答原告的問題。”
“送回老家。”曹暉。
“那就是留守兒童了?”林自遙問。
“那有什麼問題,我村裏多少孩子都是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孫軍理所當然地,他並無惡意,隻是確實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留守兒童,一個龐大的群體,一年隻能和父母見上一兩麵,但是相比於心理健康,父母關注的更多的是溫飽問題。
薑偉也沉默了,他:“雙方有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交?”
林自遙:“原告向法院提交三份證據,一份是原告的收入流水,證明原告現在有相對穩定的收入;第二份是原告的房屋出租合同,原告已經簽訂了一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原告現在有固定的住所;三是一份視頻記錄,證明妞妞跟著被告並沒有得到良好的照顧。”
薑偉:“播放一下視頻資料。”
視頻就是前段時間社會新聞眼來采訪時的片段,為了不讓妞妞亂跑,受托照顧妞妞的人隻是把妞妞關在屋子裏,妞妞趴在窗邊,一雙明亮的大眼睛望著窗外,看過去格外可憐。
孫軍心裏叫苦,當初為了烘托妞妞的可憐,特意拍了這個鏡頭,沒想到現在卻成為一個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林自遙:“把孩子關在這樣的房子裏,剝奪了一個兩歲孩子正常的活動,這根本不算照顧?”
薑偉定睛看著視頻,眉頭緊緊皺著。
孫軍不安地撓了撓頭。
方巧玲露出得意的神色。
薑偉語氣波瀾不驚:“被告質證。”
法官在開庭時的任何一點情緒傾向都會讓當事人產生法官對案件有傾向性的懷疑。
曹暉:“對原告的第一份證據真實性無異議,對證明對象有異議,從證據中可以看出原告的收入很不穩定,時高時低;對原告的第二份證據真實性和證明對象均無異議;對第三份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證明對象有異議,這份證據是某一日社會新聞眼的記者拍攝的畫麵,但是這隻能體現那一那一時刻的畫麵,不能體現妞妞所有的日常生活,隻以這樣一個畫麵來證明被告不能照顧好孩子,未免有失偏頗。”
孫軍重重地點零頭,並向曹暉投去讚許的目光,不愧是律師,腦子就是轉得快。
薑偉:“被告有沒有證據向法庭提交?”
曹暉:“被告向法庭提交兩份證據,一份是被告的收入證明,證明被告有固定的收入;第二份證據是妞妞爺爺奶奶的證詞,明他們願意照顧妞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