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巧玲、林自遙和孫軍、曹暉再次在法庭相遇,林自遙和曹暉交換了一個無奈的眼神。
方巧玲全然不理孫軍,兀自在法庭裏開始直播起來,林自遙無奈,隻能躲得遠遠地,她可不想成為方巧玲直播的背景板。
“一會開庭了就不能直播了哦。”林自遙聲地提醒方巧玲。
方巧玲覺得有些惋惜,如果能全程直播開庭,那她今的點擊量應該會爆!
“能不能偷偷錄?”方巧玲聲地。
林自遙無語,她耐著性子道:“不行哈,被發現了,會被法警趕出去的。”
方巧玲撇了撇嘴,有些不甘心。
“現在開庭。”薑偉法槌一敲。
“這個案件已經開過一庭了,但是原告和被告雙方就婚生女妞妞的撫養權問題有了變化,涉及到孩子的利益,我們再開一次庭,今,原被告雙方主要圍繞妞妞的撫養權問題展開辯論,其他的不要贅述。”薑偉。
林自遙:“尊敬的審判長,原告經過慎重考慮,要求婚生女妞妞由她撫養,被告孫軍按月收入的30%支付撫養費,並且每個月不低於1500元,直至婚生女妞妞18周歲止。”
薑偉問:“被告,是否同意?”
曹暉:“不同意,被告孫軍要求婚生女妞妞由他撫養,原告方巧玲按月收入的30%支付撫養費,並且每個月不低於1000元,直至婚生女妞妞18周歲止。”
孫軍突然插話:“每個月不低於1600元。”
孫軍和方巧玲這是在較勁呢。
薑偉:“到底多少?”
曹暉:“按照被告本饒意思表示,按照月收入30%,每月不低於1600元的標準支付撫養費。”
薑偉:“第一庭的時候,雙方都陳述了各自的困難,表示孩子不適合由各自撫養,那下麵,你們各自陳述一下,孩子跟著你們有什麼好處?”
林自遙:“尊敬的審判長,第一庭的時候,原告方巧玲女士之所以陳述不要妞妞,是因為當時的方巧玲女士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無法保障女兒的正常生活,這不是不愛女兒,恰恰是因為愛女兒、為了女兒的成長考慮才會做出這樣無奈的選擇。但是近來,方女士通過做微商、在網上直播獲得了經濟來源,現在方女士有能力撫養妞妞;相較之被告每在外工作,將妞妞寄養在隔壁鄰居家,但是隔壁鄰居所謂的照顧,不過就是把妞妞關在房子裏,給妞妞喂點食物,試問,這樣的照顧真的對孩子好嗎?但是方女士是自由職業者,她可以自己在家照顧妞妞,相信沒有什麼比自己的親生母親親自照顧孩子更合適的。”
“被告談一下你的理由。”薑偉。
曹暉:“被告雖然有困難,但是一直盡心盡力撫養妞妞,相較之原告的一走了之,被告才是對女兒承擔起責任義務的人;被告的父母也同意為被告照顧妞妞,妞妞以後也可以得到爺爺奶奶的照顧。此外,原告現在的收入並不穩定,而被告則有相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相比較,還是被告比較適合撫養妞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