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舍爾的變與不變——《阿爾比恩的種子》譯序(2 / 3)

費舍爾對文化地域的論述在學術界得到廣泛認可。比費舍爾長一輩的早期美國史巨擘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於1990年在《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發表書評,讚賞《阿爾比恩的種子》對四個地域文化的分析最為詳盡清晰。

《阿爾比恩的種子》也因為對當時的美國史學研究構成了多個層麵的挑戰而備受關注。費舍爾在書中強調英國的文化基因對美國文化的持久影響,被很多人認為是起源於19世紀晚期的生源論(Germ Theory)的翻版。這一理論主要把美國文化的形成歸因於英國文化的影響。該理論問世之後,在美國史學界信奉者很多。費舍爾也承認生源論對他的影響。

但費舍爾的理論主張與通常意義上的生源論還是有一些重要的差別。首先,他把英國文化對美國文化的影響放在核心位置,尤其強調,過去是現在的一部分,美國早期曆史的這些英國元素與美國現代社會有直接相關性(immediacy),這是美國文化中的延續性(continuity),是“不變”的部分。而一般的生源論雖重視英國文化對美國的影響,但他們同時也注重分析美國從早期以來所發生的種種“變化”,以及美國多元文化的形成。

其次,生源論在論述英國對美國的影響時,還強調種族的因素,因為“英國人”移民到美國,把英國文化帶到了新大陸,所以對美國文化的形成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但費舍爾並不刻意強調種族。他在書中提到,在他的時代(1980年代),有英國血緣的人在美國總人口中占比不到20%。他主張,在早期美國文化形成的過程中,來自英國不同區域的移民掌握了美國這四個地域的文化主導權(Hegemony),他們(尤其是精英)所構建的民俗(文化)體係容納了之後不同來源的移民以及本土人,又隨著內部移民(西進)擴展到整個美國。

費舍爾對四個文化地域的論述突出了精英的作用。他認為,在這四個地域中,都是一小群統治精英按照他們的社會目的和道德目標塑造了當地社會。《阿爾比恩的種子》對四個地域早期移民中的精英群體頗費了一些筆墨,尤其是在不同的精英家族之間繪製出關聯圖譜。費舍爾在分析早期移民留下的原始文本時,也大量援引各地域精英領袖人物的記述,如馬薩諸塞的約翰·溫斯羅普、弗吉尼亞的威廉·伯克利和賓夕法尼亞的威廉·佩恩等。但費舍爾並沒有排斥其他階層,在對各個地域民俗的論述中,從飲食到衣飾,再到語言習慣等,他都列舉了不同階層的例子。

然而,費舍爾學說的這些微妙差別卻沒有立即被學界吸收,而是受到了嚴重誤解。本書出版後,招致了意想不到的批評。有人說他有新保守主義、種族主義的傾向,有人甚至直接咒罵他的祖宗、階級和宗教,說他是傲慢的貴族、自恨的猶太人,等等。他甚至不止一次收到死亡威脅。很難想象,這些都是超出學術的“批判”了。

在學術界限裏的論戰也非常激烈。在美國史學界,你很難看到一本書像《阿爾比恩的種子》一樣被人從頭到尾地品評。在連續四年(1989—1992)的論戰中,學者們從理論到論據,從框架到細節,對這本著作提出了多方麵的批評和質疑。在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戰文章中,論戰雙方的用詞毫不留情。費舍爾在回應文章中,直接批評一些批評者沒有認真閱讀他的著作。

費舍爾先後兩次撰寫長文,耐心細致地回應批評者,並進一步澄清批評者的誤解。同時,他對論戰中的批評者也頗有保留。他認為其中最為尖銳的批評者多數是1940年至1960年生人,尤其是嬰兒潮一代,他們很多人在越戰中長大。受那個時代政治和社會風潮的影響,他們對自己身處的美國體係充滿失望。所以,他們反對這本書,不僅是反對它的結論,更是反對它研究的問題。本書解答的問題正是美國自由體係的根源。費舍爾在選擇這個題目的時候,對美國的自由體係實際上保持著基本的信任。費舍爾認為,1980年代的年輕人(他的學生)對這本書更感興趣,因為在他們成長的年代,民眾開始恢複對美國這個自願社會的信心。

這本書遭到激烈批評還有一個文化因素,就是普通美國民眾有一種“美國特殊論”的心態,他們更認同美國文化的獨創性,而不是它對英國文化的繼承性。學術界對這種心態是有響應的。有學者指出,費舍爾誇大了宗主國對美國文化的影響,忽略了新世界文化重組的複雜因素,包括自然環境、物質條件、土著關係以及移民內部不同來源地之間的關係等。但費舍爾對英國文化基因的強調在那個時代的史學界並不讓人驚異。

費舍爾的主要論點實際上是那個時代美國史研究現狀的一個投射。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美國曆史學界大多數有關移民史及民族史的著作所采取的研究路徑都差不多,其宗旨都表明,移民群體努力在維係其文化上的傳承性質,保持其文化的特質。並且,他的結論在1980年代得到一些重要學者的響應。

《阿爾比恩的種子》受到的批評中有些來自不同的理論主張,而非研究本身有誤識。比如在對待人種這個問題上,一方麵,有人認為費舍爾過度強調了人種(英國人)對美國文化的作用;另一方麵,又有人說他對人種的因素重視不夠,說美國今天之所以如此的“英國”,主要是因為來自歐洲其他國家的移民在人種上非常接近英國,所以他們很容易融入占主導地位的盎格魯-撒克遜文化。而費舍爾在書中對這些與盎格魯-撒克遜血統有親緣關係的民族涉及較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