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節(1 / 1)

結婚後,我們先在我的單身宿舍住了半個月。這宿舍是我們廠1958年建廠時工人利用工休時間建的,既簡陋又窄陰暗。我們住的這間宿舍是麻麵水泥牆,隻有6平米大,帶鋼筋護欄的窗是西朝陽的隻有一平方米左右,上午屋子裏根本透不進陽光,要看書必須得打開燈。大夏我們住在這屋子裏不但要感受像蒸籠一樣的熱,還得忍受蚊蟲不停地叮咬,真是苦不堪言。傑向我抱怨這屋簡直就是監獄。我勸他條件是差了些但不拿房租總比住露地強吧。她聽了以後隻是苦笑了一下:“哥,你得對,誰讓咱們沒有房子,省錢就是硬道理”。我知道她這是話中有話,隻好哄她在這兒住一階段後一定租一個好房子住。她不再什麼了。這期間我嶽母從農村來過一次,看到我們兩人擠在一張床上住在這樣的單身宿舍裏,回家後就著急上火生了一場病。後來廠裏主管後勤瘦高個的劉副廠知道了我們一直住在單位宿舍裏就找我談了一次。他的意思是單位宿舍緊張,廠裏已經給了我們安家費了,已經結了婚就應該出去租房住。我再什麼,隻是爽快地答應了。

在租房之前,我們估算了一下自己手裏的積蓄。當時我們去了結婚時花的錢手裏隻有000元左右。那時市區房價雖然每平米隻有千元左右,但這點錢按傑的話還不夠買房子的一角呢。在我們單位附近很容易租到房子,可房租很高,基本都是房東一口價,沒有講價的餘地。樓房一室(10平米左右)至少是00元,地房一間(10平米左右)也得150元左右,而且大多數要與房東共用一廚一衛,很不方便。

按照傑的想法,我們的租房標準是獨門獨院,采光好,居住麵積至少是10平米,但房租不能超過150元。傑是學幼師專業的,我知道她很想辭掉現在的工作找個合適的房子開一家幼兒園,大幹一番。

不過,這些想法也包括我,都是受他大爺影響的。他大爺是一個濃眉大眼話嗓門特別大虎背熊腰的東北大漢,他姓趙,從手就特別大,所以外號人稱趙大手。他原來在我們老家鎮上的供銷社上班,後來由於敢話能辦事被他戰友請去了,拿他自己的話去建築工地給大包工頭當管家管管工人。最近兩年他自己在南方承攬建築工程也當上了包工頭,據每年都能掙幾十萬元。我們在老家招待時,他正好回家探親也去了。雖然他隻有45歲左右,但頭已經禿頂了。那他沒戴帽子,禿頭上冒著熱氣,像個蒸籠,他身材高大腆著大肚子,滿麵紅光,顯得很富態。我妻子特意把我向他做了介紹,他很熱情地同我握握手並了解了我和妻子的情況,然後坐下來和大家一起吃飯。

那晚上,他臨走時拉著我和妻子的手語重心長地,“現在你們成家後頭等大事應該是房子,你們記住無論在公家上班還是私人那裏打工給人家幹活,永遠發不了,就靠你們每月合起來千八百元那點工資,得攢幾十年到老了才能買上房子。你們有機會得自己弄點項目幹幹,隻要路子選對了,每個月掙個萬八千的是很容易的,你們有錢了,買房子就不是難事了…”她大爺這番話深深地觸動了我們的心,讓我們不得不顛覆現在的想法,考慮今後應如何去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