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袁氏夫婦準時來到。
程遊讓她不用留在廚房幫忙,出去招待客人。
他切下一小塊西紅柿,喂給她吃,等她吃完後,蓋下一吻,長驅直入,舌頭在她的上顎一勾,吸了 些殘留的西紅柿汁,又馬上出來:“快出去吧,放心,我的廚藝,不會比張嬸差太多。”
她笑,品味著剛剛的吻,又瞧他刀法,竟比自己的還要漂亮利落,便放心出去待客。
陳雅麗一進來,就拉著她的手,四處亂逛,好似第一次來主人家一樣,客人扯著主人的手,問東問西。
“你不也說,你要吊著袁大哥,足足滿一個月才理的嗎?”
“你不是說,他還要兩個月才回來嗎?”進來書房,陳雅麗關上房門,還特意上小鎖。
“嘿,你越來越壞了,”陳雅麗東瞧西瞧,“就是程BOSS把你帶壞的。”
“沒有人可以帶壞我,”她維護他。
“你知道他什麼?”陳雅麗舉起沈青戴戒指的那隻手,晃了晃,“就要結婚?居然還隻發了條短信,你知道嗎?我今早收到的時候,嚇個半死。”
“他發的?”沈青問。
“不然呢?你不打算告訴我了?”
“我們是臨時起意,”按程遊的性格,如果不是臨時起意,一定不會出現類似程序故障的問題。如果不是臨時起意,他們現在已經到A市了吧。
但縱然臨時起意,他還是幫她想到,登記結婚這種事,要預告自己最好的朋友一聲。
“我以前問你,關於他,你是一問三不知,虧得你還說大學時期,你兩是朋友關係,”陳雅麗難得嚴肅一回,歎口氣,“我甚至還去網上搜,關於他的,隻有程氏企業CEO和性別,甚至以前和誰誰誰鋪天蓋地的訂婚消息,也找不到,太奇怪了。”
“奇怪嗎?我不覺得,”沈青反倒私心以為,程遊這樣做,一是為了與現在良莠不齊的網絡劃清界限,二是為了,她。如果程遊成為公眾人物,那她勢必被卷入網絡風波。
他和她都不會喜歡,被人肆意議論。
“雖然他是我的BOSS,看起來很優秀,但是,”陳雅麗正色道,“你不能和一個你對他一無所知的人結婚,太危險了。”
沈青知道,陳雅麗是為她好,她盡量溫和道:“對於我來說,隻要知道,他未婚,他愛我,然後剛好我也愛他,就夠了。”
不管陳雅麗再想說什麼,沈青堵住她:“愛一個人,如果知道太多,與他這個人本身以外的任何雜事,都會顯得不那麼純粹。反而,因為他和我在物質上有所距離,有時候我會慶幸,我對他幾乎一無所知。”
她本來隻是想要在好友麵前,維護他而已,但當說完這番話之後,沈青豁然開朗。原來,她心裏是這樣想的。
沈青把話題從自身扯開,兩人又談論起袁啟傑的事。
陳雅麗簡單告訴她,那是袁啟傑大學時欠下的風流債,他自己也是婚後才知情。孩子不需要他負任何責任,那個女人也與他再無瓜葛,醫院裏隻是因為碰巧成了他的病人。
病好後,那一次談話,是他們最後一次。
“那個女人,我挺佩服的,真的,”陳雅麗衷心說。那麼年輕就懷孕,還能獨自把孩子拉扯大,真挺不容易的。
沈青在猶豫,要不要告訴,她認識“那個女人”的事。
恰逢,此時門外響起敲門聲,沈青打住念頭,開門,是程遊,他含笑說:“吃飯了。”
陳雅麗蹦出去,走在前頭。他捏著她的手心,慢慢跟在後麵。
晚餐是真豐富,就才四人,卻大張旗鼓地擺著兩個鍋,一鍋紅得辣眼,一鍋白得潤口,旁邊還盡是滿菜的盤子。
陳雅麗鉚勁誇讚程遊的廚藝,妙語連珠,誇一句,還在桌子底下偷偷用腿撞沈青的腿,用眼神像沈青妥協:“嫁吧嫁吧,有口福。”
他一並欣然接受,又拿出一瓶珍藏的紅酒:“抱歉,知道火鍋當配白酒,但家裏隻有紅酒,而且,沈青和我,都不便喝酒,隻能以茶代酒。”他滿上兩杯酒,然後又沏了兩杯茶,動作一絲不苟,禮節之至。
袁啟傑順手拿著酒瓶看了看,全是德文,他去德國讀了兩年醫研,所以認識,也認出這酒是珍品,他回敬程遊:“以前我對你有些誤會,借此機會,趁此美酒,我自罰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