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近距離的直麵死亡,我很慶幸,我的家庭沒有任何一個人受傷,沒有損失任何一點財物。死神從我身旁走過,而我幸運的躲過了它。也是那一次,我真正意識到,死亡是多麼恐怖的一件事。
回想起我曾經寫過的內容,少不了這樣的短語:“殺了他。我就是讓他死無葬身之地。我送你上黃泉。”多麼可笑,多麼可恥,一個人如果隻會散播這種屠夫式的語言,那他的存在價值僅僅就是填滿一個有一個的高級飯桶。可恥的是我曾經就是這樣一個屠夫式的寫手。
殺戮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因為人生而平等。都是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創造的,都是由幼小成長的,都是會走向衰老的,都是要領略四季變遷的,等等,上天創造了無數個人,給了他們同樣的經曆和同樣的權利。
一個人是沒有資格殺死另一個人的,一個人也是沒有資格去傷害另一個人的。因果報複產生了世上的諸多孽緣,有了傷害,有了殺戮。因而喪失了人們對自己權利的認識,讓他們認為自己擁有這樣那樣的權利,因為他們打破規則以後,不過是另一種規則的懲罰,或是沒有懲罰。
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打破規則,越來越多的人忘記規則,忘記人的平等,忘記了生命的寶貴,忘記了世間諸多難以割舍的親情愛情,有的人甚至忘記了世界,於是他們眼中隻剩下了自我。
一個人以自我為中心才會認為自己有生殺予奪的權利,當他們爭奪這種權利的時候,他們不會想到自己已經背離了天生萬物的初心,忘記了上天的好生之德。
於是濫用生殺的人選擇了殺戮,他們因主宰別人的命運感到自豪,當另一把殺戮之刃架在自己脖子上的時候,他們閉上雙眼,選擇被人主宰,因而認為這是大起大落的悲壯。
但他們忘了,一個人死了,會給自己的家人留下無窮無盡的傷痛,人不單單是為了自己而活,要為父母親朋妻子兒女想一想。要知道,每一次罪惡降臨的時候,總有這樣一群無辜的人,在失聲痛哭,我親眼見過那些傷痛,深夜裏,一位老夫人的號啕,哭的我鼻子發酸,盡管我不認識他們,但我仍然能感受到那種無助,那種絕望。
人生來不是為了替死神探路的,天生人類也不是為了讓人類學習毀滅的。
死亡麵前,人是何等的渺小,微乎其微。自然界,還有人類本身都會給人類帶來巨大的傷痛,自然界自然無法避免,那是不可抗力,但人類自己呢?為什麼不去製止人類慢性自殺的行為?
為什麼?
人類這種智慧生物,從它誕生起的那一刻,就從來沒有停止過爭鬥,殺戮,因為有了這些目的,才衍生了一切副產品,詭計,算計,權謀。它們天生就是伴著血和淚而作的,如果說殺戮是一種罪,那麼這些幫助殺戮的這些人心產生的陰暗思想,又何嚐不是劊子手掌中的那把刀?
人類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做的結果,就是慢慢的滅亡,就像生物鏈那樣,一點點,一群群,漸漸消亡。
這難道還算得上是一種智慧嗎?
既然能夠萌生詭計,為什麼不選擇共榮?既然能精於算計,為什麼不互惠互利?為什麼要爭來鬥去,然後再說萬事皆空?一個有思想力的人,一個有生活經驗的人,即便隻是道聽途說,也該知道,這個道理,如果還毅然去做,我隻能說,這是一種愚蠢。
我在文中設計安之殺戮的一些並無大錯的人,其實根本原因就在於此。
莊股,金施,季叔太,司馬原生等諸多配角,他們一個人,其實都融入了一種當今社會的陰暗心理,或有人唯利是圖,或有人精於算計,或有人拉幫結派,或有人蓄意挑撥,一樁樁,一件件,每一件都是現今常有,而無人禁止的事情,我恨這種事情,它們應該立刻停止。
茹蘭,一個人性扭曲者,她是我們這個時代中最常見的一種人,她的眼睛望著別人,時刻批判著別人的言行,然後無意中,做著那些同被批判者一模一樣的事,這種人何其多也?
於是,女主殺了他們,然後毀滅了自己,因為她在除惡的同時,自己也犯下了無窮罪惡。清水洗滌汙垢,也髒了自己,潑去了髒水,世間清淨。
野心家死了,就以為這某一顆正在勃勃跳動的野心,死了。因因果果,惡因死了,惡果,自然也就沒了。時時刻刻反思自己的心靈,做過的事,沒做過的事,摒棄惡念,根除惡果,這邊是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