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美國的敗家子兒們(1 / 3)

於富貴說道:“還有的就是毀掉美國的“垮掉的一代”最傑出的代表——金斯堡,他是,50年代沉默中的一點雷聲,是先行者,是預言家,也是一個永不止息的戰士。“垮掉的一代”重要的意義在於他們身上那種徹底的反叛精神,一種在哲學、人生觀、文字的表達範圍與方式上的全麵的反叛。作為一群在新的文化和政治背景下生長起來的年青人,他們用自己的肉體和飽經創痛的大腦譜寫出了美國文學和文化發展的新篇章。 當物質的魔掌一點點地侵蝕人的精神家園的時候,“垮掉的一代”選擇了一種沒有道德和文化禁忌的新的生存方式,試圖喚醒在權力陰影下人們逐漸麻木的舌頭與神經。 他們首先是一群流浪者,沒有固定的職業與收入。如同傑克?克魯亞克於《在路上》指述的那樣,他們乘著車子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地方,短暫的停留後又重新投入流浪,他們的足跡幾乎遍布全世界。他們在流浪中解決困惑,在流浪中尋找異質的自我表達,也在流浪中使自身作為個人與文學團體走向滅亡。但有一個最大的困惑是他們所無法解決的, 那就是他們找不到出路。“我們得走下去,在到那裏之前我們一直得走下去。”“夥伴,我們到哪裏去?”“我不知道,可是我們非得走下去。”“垮掉的一代”的重要成員幾乎都是同性戀者,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文化圈子。當時,他們的這種同性戀身份還比較隱秘,不被外人所知,他們相互友愛,在一種互愛的氣氛中討論美國的現狀、詩歌、藝術、音樂、與神秘的東方宗教。“垮掉的一代”對東方產生了興趣,甚至讀起了老子的《道德經》,這也是在東方哲學中為自身的現實尋找出路,這在後來也直接影響了嬉皮士運動。最重要的是,他們能夠對彼此袒露內心最深刻的隱思,大大地啟迪和影響了他們的寫作方式——一種人性的最暢快淋漓的表達。金斯堡的《嚎叫》與《祈禱》兩本詩集就是其文字美學最典型的代表。我們甚至可以拿來與現代詩歌史上兩篇巨作——艾略特的《荒原》與裏爾克的《杜英諾哀歌》——並放,把它們看作詩歌史上一個新的裏程碑。在兩本詩集中,金斯堡運用了大量的長句,幻象與現實並置,意象之間的聯結也很奇特。並 且內容上大膽地談及瘋狂、失落、同性戀與社會孤獨感,用夢魘般的詞句,對當時虛偽的美國的社會進行最有力的鞭撻,對物質主義、擴張主義進行抨擊,描繪出一幅絕望的極樂世界的藍圖。 “垮掉的一代”是一群利用毒品來促發幻覺、支持寫作和排遣人生煩惱的文學團體。毒品能夠幫助他們展開想象,改變意識之見於眼中的物象。他們在每次吸毒後,都會互相交流彼此的幻覺曆程,使他們的作品中不斷出現放大、扭曲、超然的形象,在文學史上塗抹了厚厚一筆瑰麗的色彩。威廉?伯羅斯最重要的一部作品《裸體午餐》就是通過一個匿名的吸毒者的眼睛,展示了一個扭曲的變形的但更具震撼力的法西斯控製的世界。”

雷秀蓮說:“這玩意兒也不錯!假如大家都搞同性戀,那麼沒人傳宗接代,一個國家自然也就倒台子了!對了!我聽說還有一種歌曲也挺厲害的!和白麵兒差不多,那玩意兒叫啥?”

於富貴說:“你說的那種音樂形式──搖滾樂,它與“垮掉的一代”以及後來的60年代反正統運動都是不可分割的。搖滾樂是在黑人音樂中誕生而出的,重節奏性,節拍強烈,所以一開始就以粗暴的麵目出現,而與主流文化相抗。也就是說搖滾樂的出現本身就是一種對抗,盡管這絕非它自身的意願。 50年代,在“垮掉的一代”中最有影響的是爵士和布魯斯音樂,布魯斯音樂的無固定節奏,可以無限延展下去的風格,本身也體現著一種非理性。搖滾樂中有很大成分的布魯斯節奏,那時的搖滾樂還很不成熟,隻是靠著“貓王”的性感動作得以盛行。但真正有作為的是小理查德、查克?貝瑞等人。金斯堡在一生中一直都同搖滾樂不可分割,他一直在支持和關注著搖滾樂的發展,可以說,他是幾代搖滾樂手最真摯的老師與朋友。 “垮掉的一代”的活動一直處於社會的邊緣,並未給當時的美國社會以很強的衝擊。,金斯堡、克魯亞克、伯羅斯等人的作品出版後,才引起震動。當時,他們對抗社會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裸露。如同在文章中,他們把身體的裸露也作為一種美學標準,一種個人對社會態度的象征,使藝術與行為同行。金斯堡在一次詩歌朗誦會上全身脫光,克魯亞克赤身裸體生活在山洞中,尼爾?卡薩迪一絲不掛地死在墨西哥的一條鐵軌旁。他們想象自己該是愛與和平的天使,潔白而神聖,他們在世間的任務就是打掃灰塵。 “垮掉的一代”的一切行為都預示著在當時,這該是一場悲劇。他們被看作瘋子、危險分子被關進監獄、精神病院,一些人莫名失蹤,一些人早亡,還有少數人繼續著對抗,如金斯堡後來又投入嬉皮士運動中。他們的反叛精神為後人所繼承,出現了60年代一係列反主流文化運動,如嬉皮士運動、性解放、女權主義運動。他們告訴後人:叛逆應是青年人的靈魂。它的作用在於當一種潮流向錯誤方向迅猛發展時,它起阻遏作用;當主方向過於單調和一統化的時候,它提供更多新的選擇,而選擇就代表了創造,代表了由創造所代表的更多新的選擇。除了他們還有一群牛逼的人物,鬧起來也會是一場災難!“嬉皮士”源自諾曼?梅勒50年代所寫的一部小說《白色的黑人》,書中塑造了一個存在主義的二流英雄──“嬉皮斯特”,他“在反叛的自我意識的推動下,開始了通向未知天地的旅程”,以此作為在一個被死亡的陰影籠罩著的社會中生存下去的手段。這個人物很快成為那些本就迷惘、困惑的人的偶象,把自身 的行為準則定位於“嬉皮斯特”的行為準則,即隻聽命於自身意願,不受習俗道德、社會行為準則的約束。 “嬉皮士”運動是60年代最為感人的一幕,如暴風雨夜中搖曳不定的昏黃燈光,為反正統文化運動勾畫出最為柔和的情境。 嬉皮士們基本上傳承了“垮掉的一代”的生存方式與精神傳統,隻是在特定的曆史氛圍中規模更大,範圍更廣,影響也漸深。他們試圖在社會邊緣重建一個世界,用和平與愛和物質化、科技化的社會對峙,他們鄙視成年人所統治的世界,憎恨他們的保守與柔順。“嬉皮士”們往往留著長發、長須,喜歡褪色的牛仔褲、手鐲、念珠、耳環等一些古怪的飾物,而對傳統紳士的穿戴整齊則不屑一顧。他們自標“花之子”,喜歡嘲弄似地在警察的槍筒裏插上鮮花。 與“垮掉的一代”後期的生活方式一樣,嬉皮士也選擇了遁世的生活。他們逃離了各自的家庭組織了“群居村”,過著財產、愛情、孩子都公有的簡樸的生活。他們希望通過隨心所欲、無拘無束的放蕩與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 ,找回在現代社會中丟失的原始的情欲和創造力。為了更好地理解他們所選擇的群居方式,我們有必要看一看美國人性觀念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