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可兼得(2 / 2)

鄧大魔王的話飽含深意,翻譯過來就是反正結婚之後你是別想在外麵做事的,既然無事可做那就在家照顧孩子吧~~~!

鄧大魔王的話重重的敲擊在林某丫柔弱的內心深處,她大哭著反抗:“那我豈不是要比現在還要淒慘!不行,不行,我要反抗!”

鄧大魔王最後微微一笑,殺傷力驚人,弱小的林某丫被這威力巨大的一笑已經削去了半條命,當鄧大神掀開被子走下床時所撂下的最後一句話時,可憐的林某丫那僅存的半條命也被震散在絢爛的陽光裏了!鄧大魔王清冷卻又不容置疑的話語一遍又一遍的重複在林某丫的腦海裏,“反抗?何不去看看我的備注!”

算了吧,我要能有餘下的命再看一遍,還不如把自己打入打進十八層地獄然後在自己刨個坑躺進去!林某丫弱弱的思量著,大神給他的備注就是“殖民地”三個字,殖民地,沒有反抗權,否則,OH NO!

林某丫淚奔,向著下樓的鄧大魔王奔去,不行,我要取得反抗權!

……

經過一番激烈的據理力爭,結果可想而知——林某丫光榮且無奈的落敗了——\(^o^)/~

唉,大哭著的林某丫再次熟悉了不要試圖去挑戰鄧大魔王的權力,否則,會很光榮的~~~

於是,林某丫雙手捧著臉蛋無精打采的看著正在得意的喝著牛奶吃著麵包的鄧~大魔王。

其實被冤枉了的鄧大神臉上哪有一絲得意呢,人家在迅速的瀏覽新聞好不好,就算有林某丫也看不見啊,如果看見了,那她又要淚奔了~(ˇ_ˇ) ~

感受到林某丫無奈的眼光,鄧軒抬頭:“Do you want some?”

林某丫搖頭,期期艾艾的說,“那個,那個,鄧軒。”

“怎麼了?”鄧軒感覺林之晴有事要說。

“鄧軒,‘風尚’被停業整頓的事你知道嗎?”

鄧軒抬頭,眼神裏有些莫名的味道,他輕輕地點了點頭,“我隻是簡單的和工商局的人說了幾句。”

“你?!”林之晴震驚,原來那個幕後黑手竟然是鄧軒!

“可是你不是答應了我不會遷怒‘風尚’的嗎?”林之晴有些氣惱。

鄧軒笑了笑,“不錯,我說過我不會歸罪於‘風尚’,但這是政府的正常公務,而且,他們的處罰也沒有超過限度。”

“你!哼!”林之晴氣的扭過頭去,小聲嘀咕著,“官商勾結!”

鄧軒側著頭,苦澀一笑,“他們的保安在我的女孩即將遭遇不測的時候竟然沒有去上前製止,而且‘風尚’偷稅漏稅品行惡劣,不遵守市場法規不簽訂勞動合同,就在昨天晚上,‘風尚’已經作出安排,金算他們今天不關門,你的這份兼職也做不下去了。”

“什麼,怎麼回是這樣!”林之晴激動地站了起來,語氣中有些氣憤,但她又坐了下來,平靜的思考一陣,“但你也確實有插手政府機關的嫌疑。”

鄧軒無奈的深吸一口氣,“不錯,我不可能原諒可能導致我失去愛人與朋友的任何人與事物,隻要有,我就一定會把它打掉,絕不手軟。”鄧軒防線手中的報紙,臉色嚴肅,但口氣卻是循循善誘,他知道林之晴是個相信正義與法律的好公民,他們都厭惡權利的勾結與錢權腐敗,如果她發現自己的行為竟然和你的價值觀相左,誰能接受?

鄧軒繼續沉聲說:“之晴,你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是存在感情的,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話題。但這個社會是法製的社會,我們需要遵守法律,但這兩者是互不通融的,得到絕對的法製必然要失去溫柔的感情,這是我們不能做到絕對的原因。但既然存在就有存在的道理,法學家於是將感情與法律融合,這樣就兩者都可兼顧,並趨於完美。”

“怎麼可能?”林之晴質疑。

“舉個例子,貪汙一億的罪犯有的判死刑有的判無期有的判有期,這就是法律中的感情導致的結果,法律中的感情規定了懲罰的範圍,所以,違反了法規就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戒,這是底線。但又因為投入感情的不同,懲戒的力度也就不甚相同,所以小事重罰隻要在這個感情的上限之內,都是合法的。”

“也就是說你的做法沒有非議?”林之晴小聲的說,“但你能不能再給他們留條後路?”

“後路?”鄧軒皺眉,繼而冷笑,他的聲音陡然嚴厲,“我給別人留後路可誰又給過我留過後路?”

林之晴不知道為何從來平靜淡然的鄧軒此時為何突然地激動起來,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現象,她真正的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