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也好說不是?!”他倒也痛快,像得計地。“談妥條件,合則留。不合則離!好!”
為此,他要與她、幹了這最後一杯酒。真是最後一杯酒。他也意料不到,今天她、還是這麼善飲!一瓶酒,就這麼悄悄地、被她也給瓜分了,早已成你我的腹中美飲。好樣的!看她也已有幾分酒意,盡管她深深地淹沒在濃豔的色彩中,但酒色與之脂粉終歸有異。那粉滑的臉,開始淺淺地泛出了嬌豔地緋紅的本色,還真的煞是好看!假如卸去濃脂粉,那此時更是要惹人是非!
“就隻是……你開的工資,也實在……不是低了點?小氣了點吧?”她卻下意識地回避了,將他的那杯酒推開。她不能為了這杯薄酒、而將沉甸甸的金子給丟了!隻要合適,當然她也並不想放棄。試探著,重秉她的那僅剩的半杯酒,直愣愣地看著他。
“何以為高?何以為低?”他笑著問。仰望這被匡定在一個擁擠著的小空間裏,自問自答似的說:“天生就隻是那麼一個小瓶子,你能將它裝下幾多油水?縱使是丟在江湖裏。江河滾滾東去,長流不息,你不也隻能裝得那一小瓶?裝滿也不如當年張生煮海的那釜水!當年張生煮海,壘起的灶上架的假如是個罅破之釜,看他能煮的什麼海!而實際上,毫不客氣的說,很抱歉,請你見諒,這並非是在針對你。”
他話還未說,已先為未言之話對她表示誠懇的歉意。讓她好不、無可適從。也有點是在讓她、有點是啼笑皆非似的,覺得他有點幽默,卻也幾分滑稽。
他慢斯條理地說:“實際上說來,價格與價值是兩回事。並不等同。價格不等於價值!比如在自由市場上的買賣,她開價是十塊錢,但別人隻能出個五六塊錢,你要麼不賣,其價錢還在;要是隻能忍痛割愛,那也就隻有價格,而原來的價值也就失水了!”
“如是說來,你這五百,就隻是你所能出的價格而不是我的價值?”她抓住話柄追問。
“這嘛,價格、屬於你自己,賣家;價值、屬於別人,買家。而買賣嘛,那也是倆廂情願。要不,怎有的說是賤賣、貴買。有時,賠本賤賣,也比嫌賤而不賣最後爛掉好吧?也隻能看著別人賺個大便宜!況且還不一定就是便宜。”
“那你、你說我,是屬於前者還是後者?”
“那全在於你自個的把中吧!”
“……”
“那你,想要多少?”
“我……”
“不都說是,現在市場疲軟,更由於什麼‘非典’,就猶如雪上加霜!”
“所以,你趁機撿了這個大漏子?!”
“就眼前的景況來講,我隻能出這個價。假如超出這個數,我首先覺得是劃不來,也劃不著。再則是、我也付不起滿天要價。當然也並不是要強買強賣。也不想讓你有太大的委屈。買賣嘛,也要相互兼顧、各退一步,留個餘地。也好讓你我有足夠回旋的空間、和餘地。你說呢?”
“怪不得你要在這!”她再輕捧起那杯酒,看來這酒——她費心看著手中這增杯酒——不喝白不喝,喝了看他還能怎麼著。“所以你隻能在這,想在這想抱回個便宜?!”
“什麼便宜?”他好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他將手中的杯酒放下,騰出雙手,好為了表情加寬空間和餘地似的,接著說:“有人在逛街時無意看見街沿有擺攤的小販,在擺賣那可愛的小金魚,看來那魚實是太可愛,一時間的心血來潮,他也想著何也順便買幾條回去養著,倒也不失其風雅在。問金魚怎麼賣。賣魚的說:四塊錢一條。十塊錢三條。買四送一!他覺得價錢正是適中,也不討價,要了四條。都說是:好事成雙嘛!他問該多少錢。那人說:十六塊錢。這讓他不禁吃驚,問:不是十塊錢三條?那人說:是啊。但你的是四條。不對嗎?他又問:買四不是送一嗎?那人坦承:是嗬。他說:既然是買四送一,那不就是說,十六元是五條。等於是說,也是三塊多一條。但那一條我不要(那也必定是賣者所與而非你所選,假如所送的是一條死魚,或者是將死之魚,你也要?),怎地還是十六?那人無奈地調侃道:不要白不要!這可讓他反而無言以對!他原以為,既然是十塊三條,買上四條該是更便宜,以為隻稍十二塊錢即可。他旋而問:那我先買三條。再買一條。該多少錢?那人盤算了一下,報價是:十四塊錢!你說他們是怎麼個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