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沒什麼能夠給你,愛上你是情非得已。
我雙腳離開地麵的霎那,有股鑽心的疼痛感由腳心傳來。我的痛覺係統一向很差,現在疼到這個份上,一定是慘不忍睹。我不敢看自己的腳,此時此刻那裏一定異常壯觀,剛才我還感覺有股溫熱的液體流到腳趾頭上了。
完了完了,我的腳肯定要廢了!
還是讓我看看吧親,如果不看的話,我實在是不放心啊!但是,我除了在某人的背後無奈的呻吟之外,真的什麼也做不了。
為什麼?這還用問嗎,我現在正被某人扛在肩膀上。真以為是公主抱呢,沒想到隻不過是扛麻袋吧!唉,我也沒想到啊,想我一世英名的人也會遭到如此對待,實在是蒼天無眼啊。
“醉鬼,放我下來。”我捶了捶文歌的背,他完全無動於衷,依然我行我素地往前走去。
“我沒醉。”文歌回答得很迅速,好像真的沒有醉一樣。
不過,通常喝多了的人都會說自己沒醉,這點我還是很能理解的。不過,借酒撒瘋就很不道德了,這點還是要注意的。
也隻有在他的醉的時候,我們才能心平氣和的聊會天。
“那你沒有在廁所裏睡著過?”你若不是在開玩笑,難道是樂婕睜眼說瞎話?
“我那是不想醒來而已。”
拜托,你不要一秒變哲學帝行嗎?我就不信了,你喝多了還能條理清楚地跟我講道理。雖然我也知道,和一個喝醉酒的人是講不清楚道理的的,但是兩個都有些神誌不清的人就該另當別論了。
“那你剛才還打不過那個屌絲,要不是姐出手相救,你現在恐怕已經掛了吧!”我說得很誇張,帶著濃濃地嘲諷意味。但是被嘲諷的那個人顯然不以為意,仍舊邁著穩穩的步子。
“那是我不願意跟他打。”好傲慢的語氣,很符合文歌的風格。
那你為什麼不願意出手呢?既然這麼不願意打架,為什麼又要惹事呢?這些都不是重點,其實我最想問的問題是你喝酒的原因。喝酒通常有兩種原因,一種是高興,另一種是失意。
我看不出文歌這個樣子能有什麼開心的事情,現在他整個人都寫著他很不開心。此時的文歌會有什麼不開心的事呢?已經擺脫了我這個和他命格相衝的冤家,還和初戀情人重新牽手,工作嘛看起來幹得不錯,人際關係也還可以,他應該生活得很開心才對啊!
不愁吃不愁穿,太陽曬不到,大雨淋不到,真不知道他還有什麼臉麵在這裏傷春悲秋的!
矯情!
他這明顯就是僑情,典型吃飽了撐得沒事幹!
沒有等到我問他,他自己就說出了答案。我聽得心中絞痛,幾乎無法呼吸。原來,矯情的人不是文歌,而是我啊!
他說:“我寧願活在夢裏。”
我乖乖地趴在他的肩膀上,不再鬧騰。
文歌扛著我,在黑夜裏一直走啊走,好像是要走到路的盡頭。沒錯,他確實在路的盡頭停下了腳步,那裏便是他的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