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著死者的衣物道:“現在是夏天,但死者的身上穿著灰色毛衣,棉外套,棉鞋,可見他遇害的時候正值冬季。”
他又在死者的衣物中尋找了一番,並沒有發現什麼有價值的線索,死者除了這一套衣物,身無分文,也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物件。
“毛衣是純羊毛織成的,棉外套裏塞滿了白鴨絨,鞋子是棉裏的牛皮鞋,死者生活富足,但是口袋裏卻沒有一分錢,也沒有錢包。凶手在殺死死者後,拿走了他的財物。”
“是謀財還是?”
“不好說。”
“現在要怎麼辦,把屍體拉回軍警司嗎?”
“先埋上。”時霆道:“有這棵紅皮楊樹在,很容易找到。”
“埋上?為什麼?”言卿不解,難道不應該第一時間拉回軍警司做屍檢,然後尋找身源嗎?
片刻的詫異之後,言卿立刻想明白了時霆的目的,大概跟那幾位住店的客人有關。
時霆已經開始填充土坑,之後又從別的地方弄了一些草皮覆蓋,經過他的處理偽裝,竟絲毫看不出有被挖掘過的痕跡。
時霆拍了拍手上的泥土:“還記得老板說過店裏來了幾個客人吧,這個時候既非蘑菇的采摘季節,那些人來這片林子想幹什麼?”
言卿一驚,看向已經被掩埋的屍體:“不會是衝著他來的吧?”
“雖不能確定,但是極有可能。”
“那現在怎麼辦?”
“暫時不要打草驚蛇,先去旅館。”
時霆和言卿回到旅館時,那個老板已經在躺椅上睡著,呼嚕聲一陣高過一陣。
“老板,住店。”
老板猛地一激靈,從椅子上彈起來,“誰,誰住店?”
看到時霆和言卿,他立刻笑眯眯的:“你們二位不是不住店嗎?”
時霆道:“我女朋友說這裏空氣好,想住上兩天散散心。”
說著,溫柔的看了言卿一眼。
言卿明知道他是故意在跟老板作戲,但還是臉了紅,那句女朋友讓她心跳加速,不能控製。
“你女朋友真有眼光,我這裏不但空氣好,還有野味兒,二位要是住下來,我晚上給你們燉山菇野雞湯。”
老板帶著兩人進屋後,熱情的拿出一個登記簿,“麻煩兩位登個記,現在的法律有規定,凡是住店都要登記,不然哪天來個突擊檢查,我們也要被罰。”
言卿曾經讀過《順城法》,其中的確有住店登記這一條,心裏對時霆的深謀遠慮越發敬佩,這可是在近代才開始實施的政策,而他卻在這個時代就想到了。
時霆隨意寫了兩個名字。
在寫名字的時候,他留意到之前還有五個人,分別住了四個房間。
“我們這是小店,樓上隻有五個房間,其它四間已經有人住了,委屈二位住這間吧。”老板打開一間房門,“這個房間雖然小一點,但是推開窗就能看到後麵的林子,風景也算不錯,要是幸運的話,還能看到野雞打架。”
這個房間的確不大,隻有一張床和一套桌椅。
窗簾很舊,被太陽曬的掉了色,桌椅也都掉了漆皮,露出裏麵廉價的木頭。
老板推開窗,放進新鮮空氣。
“老板,那四間房裏住了什麼人啊?”時霆隨意的問。
老板回答道:“四男一女,有一對男女是對象關係,就住你們隔壁,另外三個男的也都二十多歲,說話的口音差不多。”
“他們之間認識嗎?”
“應該不認識,除了那對住在一起的男女,沒見他們說過話,見麵都不打招呼的。”
“老板,你這裏有報紙吧?”
“有的,有的。”老板道:“你想看今天的還是哪天的?”
“我想看201年冬天的報紙。”
老板啊了一聲:“兩年前的報紙?”
“對。”時霆道:“實不相瞞,我和女朋友來這裏也是為了找人,而我們要找的人在兩年前的冬天失蹤了。”
“這樣啊。”老板頗為同情,“那你得等一下,兩年前的報紙我得找一找。”
“再麻煩你做一份午餐,餐費和住宿費一起算。”
時霆將剩下的半盒煙遞給老板,“多謝。”
老板接過煙盒,歡天喜地的走了。
言卿疑惑的問:“你怎麼知道他會有兩年前的報紙?”
“之前我給他香煙的時候,他隻看了一眼就知道那煙昂貴,之後又說在報紙上見過廣告,以此可見,他平時經常翻閱報紙,不但翻閱,還會細到連廣告都不放過。他常年在此居住,除了報紙便無其它可以解悶的工具,所以我斷定,他不但有報紙,還會細心保留曾經看過的報紙。”
言卿露出欽佩的表情,“對了,你剛才在登記簿上寫了假名,這法規可是你自己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