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儒學治軍薦選兵將(1 / 3)

第九章 儒學治軍薦選兵將

改 弦 更 張

基於對清朝綠營兵製腐敗的認識,曾國藩在招募湘軍時,決定改弦更張。初創湘軍時,曾國藩就提出了招募士兵的設想。

首先,曾國藩覺得必須十分重視士兵素質,因此,他嚴定募兵標準。

在湘軍招募條件裏,有一條簡明規定:招募規格必須是一定要"揀挑技藝嫻熟年輕力壯,樸實而有農民土氣為上。其油頭滑麵,有市井氣者,有衙門氣者,概不收用。"這乃是明朝戚繼光的募兵法則,戚繼光重視募兵條件,將城市油滑之人,拒之門外,而專招鄉野老實人。曾國藩十分欣賞,並積極仿效,他主張"大抵山僻之民多獷悍,水鄉之民多浮滑,城鄉多遊惰習性,鄉村多樸實的農夫。所以善於用兵的人常喜歡用山鄉兵,不喜歡用城市近水的人"。湘軍另一首領胡林翼也認為"勇丁以山鄉為上,近城市者不用,性情多半狡猾"。因此,湘軍的招募,多在湘鄉、寶慶一帶山鄉僻壤進行,專取樸實、強壯、土氣的農民。

曾國藩竭力主張在山鄉僻壤,招募樸實土氣的農民為兵,其目的在於:山野之民大多"樸實少心竅",經過訓導可以一心一意地被驅使;拙樸的農民誠實可靠,易於整肅成軍,山野之民大多體格健壯,善於奔襲,平時又習慣於吃苦耐勞,能夠承受住艱苦的軍事環境,能夠有效地提高軍隊的戰鬥力。

其次,曾國藩主張統兵者親自招募,並盡量要在原籍招募。

鑒於綠營軍將不知兵,兵不識將的弊病,統兵必親自招募。其具體作法是,統帥欲建軍時,先挑選統領數人,然後由統領挑選若幹營官,營官揀選哨弁,哨弁揀選什長,什長招募勇丁,層層挑選,招募成軍。曾國藩認為,如果更換將領,就必須先將舊營遣散,解除舊有的關係,然後新將領另起爐灶,再親自招募,以達到指揮自如的目的。他將這種作法視為:"一營之中,指臂相聯。弁勇事哨官、哨官事統領,統領事大帥,皆如子弟事其父兄焉。"

這種統兵親選的作法並不是曾國藩的首創,戚繼光在《練兵實紀》中提到了此舉的意義。然而,曾國藩將其運用於晚清動蕩不安的形勢下,對後世卻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統兵親選製"比如樹木,統領如根,由根而生枝、生葉,皆一氣所貫通,是以口糧雖出自公款,而勇丁感營官挑選之恩,皆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誼相濟,臨陣自能患難相顧"。這樣,雖然可以提高內部的團結,使之在戰爭中相攜相顧,可是軍隊也無形中成為統帥的私人力量,一旦時機成熟,必將造成統兵者擁兵自重,這便成為近代軍閥武裝的發端。

在統兵親選的同時,曾國藩也主張盡量在原籍招募。最初在招募湘軍時,以湘鄉、寶慶的鄉野山民為主,"而他縣人也有時用"。至創辦湘軍水師時,則"都須湘鄉人,不雜用外縣的,大概是同縣的人容易齊心合力的緣故。"

曾國藩反複強調要在原籍招募兵丁,他看重的是地緣和血緣關係。在以自給自足為基礎的自然經濟影響下,中國農村鄉族地主勢力是一股極為重要的社會力量。平時裏,用封建的族規、家規和鄉規來束縛農民的身心,使封建統治的觸角加大、延長。憑借著地緣和血緣關係,使封建的統治權力範圍加大。遇有社會變亂,便以"保衛桑梓"、"守望相助"相號召,在一定時期內形成了一種向心力,被束縛的農民就成為最天然最合適的兵員材料。曾國藩正是意識到了這一點,極力主張在原籍招募兵丁,即使後來出省作戰,也仍然由統兵將官回籍招募。如王珍則專招"湘鄉一縣之勇",李元度"隻取平江之人"等。

第三,曾國藩在招募兵丁時,采取"取具保結"的方法。

這個方法也是效仿戚繼光的作法。因為募兵之所以不如征兵易於管理,主要是在招募時不能詳查其籍貫和家庭狀況,使遊匪與無賴得以混跡其中,輕則犯法、動輒逃亡,使軍隊力量渙散。為杜絕此弊端,曾國藩將取具保結的方法應用於湘軍的招募。其具體作法是:"招募兵勇,須取具保結,造具府縣、裏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齊備清冊,各結附冊,以便清查。"這樣可以收到極為明顯的效果,"大概都取相習有常,能知他的性能才力之短長,逃跑不遠,能知他的住址親屬之確實。故在營則恪守營規,臨陣則嚴遵號令,較之隨營招募遊手無賴之徒以充勇夫者稍為可恃。夫用勇之流弊,人人知它了。湖南勇丁所以稍稍可用者,原於未募之初,先擇管帶,令其各就原籍選募,取具保結而後成軍。成軍以後,嚴加訓練,層層節製,該勇丁均係土著生長的人,有家室妻子戀結,所以在營則什長、百長、營官、將領得而治之,散遣歸籍,則知縣、團總、戶長知曉並觀察它,遇有私逃,則營官、將領通知本省,得按籍捕它,此明臣戚繼光所以有募勇必由知縣說了算"。

曾國藩利用"取具保結"的措施,將民間的保甲之法運用到軍事的募兵製上,收到了雖為募兵,卻兼得征兵的好處。它像一條無形的繩索,將湘軍緊緊束住,使兵丁不敢變亂或臨陣脫逃,控製權便牢牢地握在統帥的手中。

曾國藩認為,綠營兵腐敗無能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兵餉太低。綠營步兵月餉銀一兩五錢,綠營的守兵月餉一兩,綠營馬兵月餉二兩。這種情況在清朝初年,勉強可以維持生活,至道光以後,米價上漲,綠營兵餉已不夠維持五口之家的食用,加之綠營兵餉日薄,就更無法依靠兵餉來維持生計了。《道鹹宦海見聞錄》記載,綠營兵"營中公費,近年益缺,各種雜出費用'無一不攤派兵餉,是以每月每兵僅得餉三錢有零,不夠一人食用,別尋小本經紀或另有他項技藝,以資生計'"。因此綠營兵就不得不經常出營尋求生計,便忽視了在營訓練,最後導致戰鬥力低下。綠營軍官為了聚斂財富,也常常克扣軍餉或冒領軍餉,導致綠營軍軍心不穩。

為了刺激湘軍士兵出生入死,曾國藩提出厚餉養兵穩定軍心的主張。為此,他製訂了湘軍官兵俸餉優於綠營的製度。具體作法是:陸軍營官月薪50兩,月給辦公銀150兩,凡幫辦、書記、醫生、工匠薪水及置辦旗幟、號補各費用均包括在內。哨官月餉九兩、哨長六兩、什長四兩八錢、親兵護勇四兩五錢、正勇四兩二錢、夥勇三兩三錢、長夫三兩。陣亡者,恤銀30兩,傷重者賞銀15兩,次者賞銀10兩,複傷者賞銀5兩,成為殘廢另加銀兩。水師營官月薪水及辦公銀200兩,哨官18兩,艙長四兩八錢,舵工四兩五錢、頭篙、炮手四兩二錢,槳工三兩九錢。馬隊營官月薪及辦公費150兩,幫辦月薪16兩,字識九兩、正哨官18兩,副哨官15兩,什長七兩八錢、馬勇七兩二錢,夥夫三兩三錢。曾國藩為防止各軍統領多設官、長夫,以冒領軍餉,特在餉章中規定,凡統帶千人者月支餉銀不超過5800兩,統帶萬人者月支餉銀不超過58000兩。

湘軍的軍餉是相當優厚的,湘軍士卒的月餉幾乎是綠營兵士月餉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統計各項總的收入,營官每月為200兩,分統、統領帶兵3000人以上者每月為390兩,5000人以上者520兩,萬人以上者650兩。連曾國藩本人也不得不承認"章程本過於豐厚"。王運在《湘軍誌》中指出:"故將500人,則歲入3000,統萬人,歲入六萬金,猶廉將也。"湘軍將領中除多隆阿"統萬人,而身無珍裘,靡葛之奉,家無屋,子無衣履"以外,人人足於財。

曾國藩通過厚餉養兵的原則,收到了一些成效。湘軍士兵的兵餉,除個人生活外,還可貼補家用,因此能夠安心操練,提高戰鬥力,一改綠營兵因口糧不足,而常常離營兼做它事,荒於訓練的弊病。同時,曾國藩也希望通過給予將領以豐厚的收入,來減少克扣兵餉的事情發生,達到"養廉"的目的。

曾國藩如此厚餉養兵,自然"隴畝愚民,人人樂意從軍,聞招募則急出效命,沒有了綠營兵征調時那種別離場麵"。於是,當兵--賣命--發財成了湖南貧苦農民的第二職業。但厚餉也造成湘軍日後籌餉的困難,軍餉的籌措直接關係到湘軍的作戰以至生存發展。鹹豐五年(1855年),江忠源部曾因索餉嘩變。直到同治四年(1866年),還發生了湘軍精銳鮑超部因欠發軍餉,發生了"嘩變於金口,火掠西南"的事件。由於餉銀不支,還曾使湘軍的一些軍事計劃無法付諸實施,"同治二年(1864年),湘軍毛有銘部增援壽州,以無餉可領,軍行稍滯。成大吉自麻城援壽州,亦以餉缺未能成行"。

由於清政府府庫空虛,鎮壓太平天國主要靠就地籌餉。湘軍籌餉範圍很廣,既有厘金、鹽務、勸捐又有協餉、漕折、關稅,幾乎遍及清王朝國計民生的各個方麵。分述如下:

湘軍初建時,勸捐和協餉是軍餉的主要來源。勸捐籌餉在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亂時,開始使用。乾嘉以來一直沿用,鹹豐元年(1851年),又"特開(勸捐)籌餉事例"。最初,曾國藩在湖南興辦團練,勸捐成為主要的來源。具體辦法是:由戶部或國子監印發空白執照,"內職銜照一半,監照一半",填明捐款人的錢數,上報後根據款數授予一定職銜或"例貢"、"例監",多半授予虛銜,故稱為"捐納"。這種大規模的勸捐方式難以長久維持,因為"民力艱難,......再三勸諭,終不踴躍"。

勸捐籌餉不能維持長久,隻有另辟蹊徑,采取協餉、厘金、鹽務等助餉措施。協餉是指相鄰一省或數省協助籌餉,本身來源十分廣泛,有勸捐、厘金、鹽務、關稅、漕折等。曾國藩在奏稿中提到,"計收到湖南、湖北、廣東、四川、陝西、江西各省協濟餉銀,並臣行營勸辦捐輸等項,自鹹豐三年起,至六年十二月底止,共收銀289萬(兩)"。這無疑給湘軍以很大幫助,但各省出於本位主義,往往對中央的飭令抵製、拖欠,因此協餉缺乏穩定性。

厘金是專為鎮壓太平天國而開辦的一種商業稅。分為兩種:活厘(行厘),抽行商的貨物通過稅;板厘(坐厘),抽坐商的交易稅。稅率為百分之一。實際上,在執行過程中,往往都超過了這個比例。它實施於鹹豐三年(1853年),由幫辦江北軍務雷以緘於揚州創辦的,試行半年後,由鹹豐皇帝推而廣之,充裕軍需。在鹹豐五年,湖南巡撫駱秉章"乃仿揚州例,榷商賈、貨厘準,憑值率百分取二"。除供應本省的軍費所需,也接濟出省作戰的湘軍。鹹豐十年(1860年),在長沙成立了"東征籌餉局",為更大規模地籌集湘軍東征之餉,具體辦法是在本省厘務之外,"另抽半厘"。同年,曾國藩又奏請在江西設牙厘總局,同治元年(1862年),曾國藩又奏請在廣東辦理厘金,以供蘇、浙、皖三省湘軍餉。湖南東征局、江西牙厘、廣東粵厘成為湘軍三大餉源基地,擔負著湘軍的大部分軍費。因此,厘金成為湘軍的主要餉源。

鹽務,與地丁、關稅是清政府三大財政收入。鹹豐五年(1855年),曾國藩駐軍江西,餉項缺乏,奏請用鹽抵餉,於是湘軍籌餉便染指於鹽務。具體方法有二種:一是軍隊在鹽場附近或"捆鹽自賣",或發放鹽票,"招商領票"。二是奏明戶部調撥各省的鹽引轉運,以鹽稅抵餉。鹹豐五年(1855年),奏請飭撥浙鹽三萬引用抵餉銀。由於鹽餉數目大,往往被各地視為重要收入,因此湘軍很難將它納入固定籌餉範圍。

漕折和關稅是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控製的款項,但鹹同年間不時為曾國藩籌為軍餉。鹹豐三年(1853年)十一月,奏請提用湖南漕米二、三萬石。鹹豐五年(1855年),奏請於江西漕折每月五萬兩。像這樣,曾國藩曾多次上奏朝廷請撥漕折和關稅,或允撥,或被議駁,或被地方截留。鹹豐六年(1856年),曾國藩兩次奏請撥上海關稅十萬兩,都經議駁未撥。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奏撥江西關稅每月三萬兩,至同年六月,即被沈葆楨奏留不解。由於漕折和關稅被國家嚴密控製,不便於作為餉源被湘軍籌取。但因其豐厚,也時常作為籌餉的重要補充。

至於其他的籌餉措施,如地丁賦稅、印行鈔票等,都不過是一時籌餉的辦法,而不能作為重要或固定的餉源。

湘軍的種種籌餉方式,是在太平天國沉重打擊下,伴隨著清王朝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不斷加深的產物。湘軍通過廣泛的籌餉方式,得以維持和發展,成為太平天國最凶惡的敵人,就這一點來說,它是比較成功的。這也反映了清王朝已竭盡一切可能集結的財力、物力來撲滅人民反抗的熊熊烈火。但同時它也給勞動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從事農耕的人對著畎畝而憂愁滿麵,做買賣的為納繳厘金臉色全非,人人不得安生,就是空盡家產也無法抵足"。這正是籌餉所帶來的社會寫照。

儲 收 英 才

人才,是世間最寶貴的。在晚清,人才似乎奇缺,龔自珍曾仰天長嘯:"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曾國藩也曾感慨,國中無人,他認為中國若想不與外國列強講和,就得有四五個得力的大將軍,他數來數去怎麼也數不出來。正因為如此,他才對人才傾注了那麼多的心血,他物色和栽培人才,選拔和推薦人才,隻要這個人確有所長,哪怕他給曾國藩的印象並不好,甚至與他心存隔閡,他都是不憚任用和舉薦的。曾國藩具有世間所罕見的發現人才的特殊價值的本領,大至總督,小至營哨,曾國藩舉薦和扶植的人才不可計數,可以說,發現人才的本領,是一個成功的領導者的首要本領,其價值往往超過了所發現的人才的價值。《韓詩外傳》說:"在能人中推薦能人。"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說,知人不易,得人不易。要知人就要善察人,要得人就要善用人,不察不用,即使人才就在身邊,也會視而不見。

曾國藩清醒地看到,軍隊能否有戰鬥力,關鍵在於將領的選拔是否得當。將領選任得當,就可以使一支軍隊由弱變強。反之,不僅不能與日益壯大的太平軍進行對抗,更重要的是無法"塞絕橫流人欲,來挽回厭亂的普遍人心"。因此,曾國藩在創建湘軍伊始,便將選將工作,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上。

從曾國藩所規定的選將標準來看,湘軍的選將製度較為嚴格,大致可以概括為五個方麵:一是忠義血性;二是廉明為用;三是簡默樸實;四是智略才識;五是堅忍耐勞。

曾國藩在選將中,將"忠義血性"放在第一位。所謂"忠義血性",就是要求湘軍將領誓死效忠清王朝,自覺維護以三綱五常為根本的封建統治秩序,具有誓死與起義農民頑抗到底的意誌。統治民眾的才能,不外乎公明勤這三個字。不公平、不明正,那士兵們就一定不會樂意服從;不勤快,那營中大大小小的事就都會廢弛而無法管理。所以第一要事就在於此。如果士兵不怕死,則戰時能衝鋒陷陣、效命疆場,這是第二重要的。身體虛弱的人,過於疲勞就會生病;缺乏精神的,長久了就會逃走,這又是次要的了。這四個方麵看起來似乎過於求全,而假若缺了其中一條,則萬萬不可帶兵。選用具有"忠義血性"者為將領,可以為整個軍隊起到表率作用,"以類相求,以氣相引,則幾個中得一人而可及其餘",這樣便可以帶動全軍效忠封建的統治,從而能夠使這支新興的軍隊--湘軍,不但具有鎮壓農民起義的能力,同時還具有"轉移世風"的政治功能。